关于召开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的通知
代表:
经中国法学会批准,由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将于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主题:共和国六十年: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变迁
具体研讨题目:
1. 从《共同纲领》到“人权条款”
2. 公民参与与政治权利
3. 社会经济权利及其国家责任
4. 自由权的限制及其标准
三、会议地点: 哈尔滨市翰林凯悦大酒店(也称“理工大厦”,位于哈尔滨理工大学旁边,学府三道街与学府路交叉口处)(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
到达路线:(1)从机场乘大巴车(通往南岗区线路)到康安路站下车,再换乘出租车到学府三道街与学府路交叉口处下车,约15元;直接从机场乘出租车,约120元。(2)从火车站乘坐11路、107路到黑龙江大学站下车;乘坐出租车,约18元。
翰林凯悦大酒店的联系电话:0451-83109999
四、论文要求:参会代表原则上须提交论文。请于
五、会议费用:免膳食费,交通、住宿费自理,另请交会务费400元。
六、请勿带陪同人员,请勿派人代替。
七、接 站:不接站,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接站,请在启程前与联系人落实。
八、联系人:刘春萍:13936512287/0451-89591612 曲志勇:13351687222/0451-86608121
九、回 执:请参加会议的代表将回执于
地 址: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邮政编码:150080
联 系 人:刘春萍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2009年3月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
年会论文提交与评议规则
为进一步提高宪法学研究会年会学术水准和办会效率,经研究决定对年会论文的提交和评议程序进行改革,制定相关规则如下:
1.论文提交
1.1与会者一般应向年会提交符合年会主题的论文;
1.2提交年会的论文应当是未公开发表的论文。提交年会的论文在年会后公开发表的,应注明曾提交宪法学年会并已编入年会论文集;
1.3论文提交者应按照会议秘书处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交电子版论文,秘书处应回复邮件确认收到;
1.4论文应于年会召开前30日提交,以保证大会秘书处安排论文评议和论文集编辑的工作;
1.5论文未及时提交的将不能被编入年会论文集。在超过论文提交时间而希望在年会上进行交流者,请自行打印至少200份论文并在年会召开前提交会议秘书处,秘书处将协助分发;
2.论文评议
2.1在论文提交截止后,会议秘书处应按年会主题对论文进行分类,并初步确定会议各研讨单元主题发言人人选。未按时向会议提交论文的,不得被确定为研讨单元主题发言人,但可以参与会议自由讨论;
2.2在与初步确定的主题发言人沟通后,由宪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确定主题发言人最终人选;
2.3在确定主题发言人后,宪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应为每个研讨单元确定2-3位评议人,并取得评议人同意。
2.4以上工作,秘书处应在论文提交日期截止后15日内完成;
2.5评议人应认真阅读被评议论文并形成评议意见,如果撰写了书面评议意见,可以在会议开始5日前提交大会秘书处;
2.6如因特殊情况,已经确定的会议主题发言人和评议人无法出席会议,应在会议开始5日前通知会议秘书处;
2.7在会议报到时,秘书处应告知每位发言人和评议人所在的研讨单元、会议地点以及发言时间。发言人和评议人应准时参与所在单元的研讨。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回执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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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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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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