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公告

关于召开“宪法学课程建设与改革”学术研讨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宪法学课程建设与改革”

学术研讨会的通知

 

尊敬的_________专家/教授:

您好!

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法学教育的恢复和发展,宪法学的教学与研究也取得了许多成就,在课程设置、教材体系、内容更新方面正在形成中国的特色,在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宪政素养、促进我国宪法修改及其相关制度的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不足和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为总结宪法学教学的成功经验,发现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推动宪法学教学更好地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宪法学教学专业委员会决定于 20091256日在山东政法学院举行“宪法学课程建设与改革”学术研讨会。鉴于您在该领域的学术成就和学术影响,特邀请您拨冗参加此次学术会议。

一、会议议题

1.宪法学课程建设的成就与问题

2.宪法学课程体系建设问题研究

3.宪法学实践教学问题研究

4.宪法学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二、日程安排

1 2009124(星期五)全天报到。

2 2009125(星期六)学术研讨会。

3 2007126(星期日)文化考察。

三、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宪法学教学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山东政法学院

四、研讨会会址

1.研讨会报到地址:山东政法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济南市历山路108号,山东教育大厦)

2.研讨会会址:山东政法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山东教育大厦)

五、其他有关事项

1.与会代表免交会务费,交通费、住宿费自理;餐饮费、考察费由承办方承担。

2.与会代表原则上应围绕会议主题提交论文,并于 20091125之前将论文的电子版发给联系人。除按时提交的论文装订成论文集之外,会议承办方不负责其他论文纸质版的打印与发放。

3.参会人员请在 20091115之前将回执用邮件发给联系人。如果需要承办方协助预订住宿以及返程车票、机票的,请在回执中注明,以便我们予以协助安排。

4.在与会代表报到时,我们将会把带有主办单位公章的正式邀请函交给与会代表。

六、联系人

孙春增、李莹

电子邮箱:sdzfxy@126.com

电话:0531―885997590531---88599867

0531―66829999(小灵通)

 

 

 

OO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宪法学教学专业委员会

2009年学术研讨会回执

 

   

 

职称/职务

 

论文题目

 

工作单位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是否订

返程票

(如需订返程票,请注明返程日期、车次或航班)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0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