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本次年会论文提交与评议规则有变化,论文提交截至时间为年会前1个月。具体内容请参考《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提交与评议规则》。
关于召开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的通知
代表:
经中国法学会批准,由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四川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将于2008年10月25―26日在成都召开。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8年10月25―26日,会期2天。
二、会议主题:改革开放三十年与中国宪法:回顾与展望
具体研讨题目:
1、从依法执政到依宪执政
2、国家机构改革的宪法基础
3、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机制
4、实践中的基本权利
三、报到时间:
四、会议地点:成都市望江宾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下沙河铺42号。
行车路线:见附件一“望江宾馆位置及行车路线图”。
五、论文要求:参会代表原则上须提交论文,论文请围绕上述主题及具体研讨题目撰写,并于
六、会议费用:免交膳食费,交通、住宿费自理,另请交会务费及资料费400元。
七、请勿带陪同人员,请勿派人代替。
八、接 站:不接站,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接站,请在启程前与联系人落实。
九、联系人:
赵 华 13908002722 谢维雁 13689091344 张 雯 13518175669
十、回 执:请参加会议的代表将回执于
地 址:成都市九眼桥望江路29号 四川大学法学院
联 系 人:赵 华
邮政编码:610064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 四川大学法学院
二00八年五月八日
附件一
附件二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
年会论文提交与评议规则
为进一步提高宪法学研究会年会学术水准和办会效率,经研究决定对年会论文的提交和评议程序进行改革,制定相关规则如下:
1.论文提交
1.1与会者一般应向年会提交符合年会主题的论文;
1.2提交年会的论文应当是未公开发表的论文。提交年会的论文在年会后公开发表的,应注明曾提交宪法学年会并已编入年会论文集;
1.3论文提交者应按照会议秘书处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交电子版论文,秘书处应回复邮件确认收到;
1.4论文应于年会召开前30日提交,以保证大会秘书处安排论文评议和论文集编辑的工作;
1.5论文未及时提交的将不能被编入年会论文集。在超过论文提交时间而希望在年会上进行交流者,请自行打印至少200份论文并在年会召开前提交会议秘书处,秘书处将协助分发;
2.论文评议
2.1在论文提交截至后,会议秘书处应按年会主题对论文进行分类,并初步确定会议各研讨单元主题发言人人选。未按时向会议提交论文的,不得被确定为研讨单元主题发言人,但可以参与会议自由讨论;
2.2在与初步确定的主题发言人沟通后,由宪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确定主题发言人最终人选;
2.3在确定主题发言人后,宪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应为每个研讨单元确定2-3位评议人,并取得评议人同意。
2.4以上工作,秘书处应在论文提交日期截至后15日内完成;
2.5评议人应认真阅读被评议论文并形成评议意见,如果撰写了书面评议意见,可以在会议开始5日前提交大会秘书处;
2.6如因特殊情况,已经确定的会议主题发言人和评议人无法出席会议,应在会议开始5日前通知会议秘书处;
2.7在会议报到时,秘书处应告知每位发言人和评议人所在的研讨单元、会议地点以及发言时间。发言人和评议人应准时参与所在单元的研讨。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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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订返程票,请注明返程日期、车次或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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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