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树民同志原名赵书明,1923年11月出生于河北省涉县偏店镇。1945年春参加革命工作,194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7月毕业于中央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赵树民同志在重庆中央大学读书期间,参加了新民主主义青年社,并先后多次参加党领导的地下革命斗争。1947年5月南京“五二0”运动中,曾担任系科代表大会大会常设委员和主席,参加了这一运动的领导工作;同年秋天,任“新青社”公开活动部门组长。1948年4月入党后,积极参加和领导了争民主、争自治等运动。大学毕业后,他先后参加了开封学联、全国学联的筹备工作,曾担任中华全国学联筹备委员、主席团主席之一,中华全国学联执行委员,并曾参加南京学联的领导工作。解放初期,他先后负责第三野战军南京军事工业系统团的工作,南京市工厂系统团的工作,担任南京市七区团工委副书记。1953年6月至1954年8月,先后担任共青团南京市委体育部长、南京市第三工厂系统团委书记;1954年8月至1955年7月,任中央轻工部工业会计统计学校副校长。1955年8月至1957年底,任铁道部南京铁路运输学校副校长、党总支书记。1956年5月,当选为南京市第一届党代表大会代表。1958年在铁道部南京铁路运输学校被错划为右派,蒙冤多年,1979年平反,1980年1月恢复该校副校长职务。1981年6月,调江苏省社会科学院负责筹建政法研究所,1982年9月任政法研究所所长,1984年10月离休,1985年1月起享受厅局级待遇。1981年起,他还历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咨询委员,江苏省政协法制组副组长、社会法制委员会顾问,江苏省法学会秘书长,江苏省法理学、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顾问,江苏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赵树民同志自青年时代,追求真理,勇敢投身到抗日救国和民主建国的革命斗争中。新中国诞生后,他始终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马列主义,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在长期从事教学和科研领导工作的生涯中,他忠诚于党的事业,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他在学术领域矢志不渝,勤奋努力,取得丰硕成果,受到法学界的好评。他离休后,仍然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居安思危,不断进取,孜孜以求,长期抱病坚持法学研究,2001年,他出版了长达63万字的学术专著《比较宪法学新论》,该书获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具有良好的学术影响。
赵树民同志刚正率直,性格坚强,襟怀坦荡,廉洁奉公,勇于开拓,坚持真理,始终保持了共产党人的纯洁性。他写下了大量凝聚着革命现实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的诗作,已结集出版了《青瀚斋诗词选》。
赵树民同志是理论战线的坚强战士,他的逝世是我院的损失,也是我国法学界的损失,我们为失去这样一位好学者而十分悲痛。
赵树民同志安息吧!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二○○五年元月十日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07/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