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23日―25日,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04年年会如期在南京师范大学隆重召开。笔者亲身感受了这次盛会。学者们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以及敏锐的问题意识都强力推动着中国宪法学的研究水平日益提高,正如有记者所言,中国的宪法学正日益成为一门“显学”。整体而言,这次大会是非常成功的。有感而发,特写此综述。
一、 会议议程
本次会议主要围绕着五大议题进行了专门探讨。
第一是五四宪法的历史回顾。主持人是焦洪昌(中国政法大学)和刘旺洪(南京师范大学)。几位报告人即殷啸虎(华东政法学院)、王广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肖君拥(国际关系学院)和牛文军(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围绕着主题作了精彩的发言。评议人董和平(西北政法学院)和林来梵(浙江大学)进行了中肯的评论。
第二是五四宪法的历史地位及其对新中国宪政的影响。主持人是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和韦宝平(南京师范大学)。王磊(北京大学)、马岭(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苗连营(郑州大学)、王德志(山东大学)和刘飞宇(中国人民大学)分别作了主题报告。莫纪宏(中国社会科学院)和肖金明(山东大学)作为评议人,提出了针对性的看法。特别是莫纪宏代表提出的法学研究思路问题,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代表们的争鸣,但是激烈而不失融洽。
第三是人民代表制度五十年。主持人是王珍行(山东省人大)和吴家清(广东商学院)。报告人是江国华(武汉大学)、黄学贤(苏州大学)、范毅(南京财经大学)、刘松山(华东政法学院)和洪英(延边大学)。评议人邹平学(深圳大学)和朱福惠(厦门大学)作了精彩而中肯的评论。邹平学对几位学者关于人大代表“代表性”问题的发言深有同感,认为我们现在的选举是“抓举”和“挺举”相结合而重于“抓举”,选举方式应当进行改革。朱福惠认为应当分清宪法学研究的主业和副业,区分法律问题和政治问题。
第四是新中国宪法学发展五十年。主持人是刘茂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蔡道通(南京师范大学)。张千帆(北京大学)、范进学(山东大学)、梁美芬(香港城市大学)和刘连泰(浙江行政学院)做主题发言。评议人是郑贤君(首都师范大学)和刘旺洪(南京师范大学)。郑贤君认为任何一门学科的发展都是方法学的发展,但并不等于概念的堆积。
第五是司法与人权保障。主持人是胡锦光(中国人民大学)和刘敏(南京师范大学)。报告人是齐延平(山东大学)、季金华(南京师范大学)、邓世豹(广东商学院)、张震(西南政法大学)和秦国荣(南京师范大学)。评议人是吴新平(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李树忠(中国政法大学)。在该单元,又掀起了一股高潮。与会代表围绕着“受教育权是不是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受教育权是否有选择权”以及“什么是宪法学的研究范式”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研讨。
二、 会议特点
笔者参加了三次全国宪法学年会,明显感觉到此次会议有不同以往的鲜明特点。
1、在宪法学研究中的问题意识更强。比起以往在宪法学研究中的更重于宏观叙事,现在越来越多的学者更关注实际、实在的问题。这可以说是宪法学发展的一大趋势,在该次会议上表现得非常明显。如有代表针对某项公民权利的一两个角度升发研究,还有代表就人民代表的“代表性”这样一个小问题以小见大。
2、会议的学术性越来越浓。代表们不远千里远道而来,目的就是为了探讨问题,作为一个学术性机构所组织的全国性会议应该明确其学术研究的主旨,学术以外的因素应尽量不影响到会议本身。实事求是地讲,此次宪法学年会的学术氛围是非常浓厚的。这从学者们短兵相接而不失风度的对抗式讨论中可以明显感觉到。这也改变了以往人们认为宪法学会议是无意义的清谈馆的看法。
3、在学术研究中,每个人是平等的。以往人们普遍认为,大型的学术会议(包括宪法年会)无外乎是博导、教授们粉墨登场一番表演。但此次年会特别强调,以文取人而非以身(身份)定人。据统计,在此次年会的报告人中,只有六位教授,中青年学者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有些甚至是刚刚出道的新人。
三、 会议感想
1、宪法学的研究正日趋繁荣。中国的宪政建设,宪法是前提和关键。
2、我校的宪法学研究相对滞后,对学科的前沿性问题把握不足,在宪法学界的影响几乎没有。
3、法学教育的垄断在90年代末期已经被打破,新的竞争格局正在形成。法学研究对于一个学校的竞争力的形成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一所以法学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法学研究中的理论学科――宪法学是无论如何不能被忽略的。
4、目前中国宪法学研究会正在酝酿对宪法学的青年教师进行培训,希望我校能抓住机遇,通过一段时期的锤炼,使我校的宪法学研究和教学能迎头赶上。
(西南政法大学 张震)
文章来源:本站首发 发布时间:2007/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