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论文

纪念宪法学研究会成立20周年的感想

宪法学研究会自1985年10月12日成立以来,已经整整20周年了。我国宪法学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领导下的全国性学术组织。它的任务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和组织全国从事宪法学教育、研究和实际工作的同志,推动和开展马克思主义宪法学的研究、教育和宣传,为建立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宪法学,为保证宪法的实施,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做出贡献。宪法学研究会成立以来取得的成就,主要是它在活动中坚持了以下两个突出的特点。

首先,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建国以来宪法的实践表明,宪法能否发挥根本大法的权威和作用是和它的根本指导思想分不开的。为此,1982年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中国各族人民奖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这就在宪法序言中明确规定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在国家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它作为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1999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2004年宪法修正案又增加了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这些修正案对于实行依宪治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由于我国宪法学研究会在活动中坚持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从而保证了正确的道路和方向。

其次,宪法学研究会的组成和活动的另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坚持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这首先表现在宪法学研究会的组成方面,既有从事宪法学研究、教育的理论工作者,又有从事实际工作的同志,特别是在各级人大常委会从事实际工作的同志。同时,也表现在学术讨论会的主题,都是现实生活中宪法学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包括:如何保障宪法的实施,宪法的修改,宪法与改革,宪法与依法治国,宪法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人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地方立法、经济特区的立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精神和内容等。由于宪法学研究会坚持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可以胜利完成它肩负的任务,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除了组织年会和学术讨论会以外,理事会及其秘书处在推动和开展我国宪法学的研究、教育和宣传,加强会员间的联系,通过开展各种学术活动交流宪法学研究的信息和经验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在国际活动方面,我国宪法协会还积极参加国际宪法协会的活动。我国宪法学研究会是国际宪法协会的成员,以张友渔同志为代表的我国宪法学家还担任国际宪法协会的常务理事和理事,积极参加国际宪法协会的年会和学术讨论会,为促进我国宪法学者和国际上的宪法学者的了解和交流,扩大我国宪法学在国际的影响,为反对台独势力妄图进入国际宪法协会,维护国家的统一做出了贡献。

总的说来,宪法学研究会成立20周年以来,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在我国宪法学者的共同能够努力下,对建立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研究、教育和宣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今后我们一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为发展和繁荣我国的宪法学,进一步保障我国现行宪法的实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王叔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文章来源:《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成立20周年纪念文集》 发布时间:2007/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