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成立20周年纪念大会暨2005学术年会在美丽的泉城济南召开,本人躬逢盛会,并被授予奖项,深感荣幸,以致谢意,但也很有愧疚,是不敢当。
学会二十年来的发展是不平凡的,其中不乏波折,总的说来颇有成就,对于国家根本法治的研究作出了应有的努力,值得充分肯定。至于我个人的作用则是有限和不足称道的。
会务组要我以顾问身份,代表受奖者发表感想,个人也觉得有必要说点看法。
刚才廉希胜教授以原学会秘书长身份发了言,总结了许多经验体会,并且语重心长地表示他还不能算为老一辈,还要不断学习,此言极是,容我再作点补充:
首先是,寄希望于后辈。二十年为一代人,是一个辈分,虽说我们不要以老自居,但年不饶人,毕竟“垂垂老矣”,这是事实。可喜的是,年青的一代成长很快,学术和各方面的成就,极为客观,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如果说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叶的一次换届年会因为代表与理事的年龄结构曾有过老多青少之争论的话,那么今天的情况却正好改变了过去的状况,这就很能说明问题,更何况学术领域探讨之广且深,以及成果之多且好,更是后辈胜于前辈,真可谓“长江后浪推前浪”。
其次是,拜圣人为先师。山东的历史人文最大的特色是圣人故里,孔老夫子是我国伟大的教育家,至圣先师,世界文化名人,他那种“每事问”、“不耻下问”和向童稚学习(三字经“昔仲尼,师项橐”)以及“能者为师”的师德高风,树立万世师表,永久值得学习。我们此次还要去曲阜瞻仰“三孔”,就应当很好地礼拜先师。此外,我们学会的新与老辈之间要相互学习,在师生之间尤其注重于身体力行教学相长。
最后是,我们学会同仁要有一个共识或称之为标尺,那就是我国历史的东汉科学先驱张衡早已发现的定律从而留给我们的箴言:“月光源于日照”。我对此的诠释是:月亮的本身并不发光,是由于太阳光的辐射而造成的。即所谓月亮借太阳的光。这当然是自然界的永恒现象,我们把它移植或引申到人类社会作为指导,那就应当看到,我们每个人所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与国家的、社会的、家庭的、教师的即在客观条件下所给予的赐予分不开的。当然个人的主观努力那是在其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正是从这个格言的观点出发,我还认为,人人要以伯乐自居,善于发现千里马,甘愿作人梯。切忌文人相轻,同业相斥,一齐为着学术的繁荣昌盛而不懈努力。
愿作人梯当伯乐,青出于蓝而胜于篮,这是我的自况及所希冀于年青一代学人的。
祝愿我国宪法学研究今后收获更多更好的成果。
2005年10月22日于济南南郊宾馆。
文章来源:本站首发 发布时间:2007/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