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学术资讯 其他信息

其他信息

〔培训〕人大法学院“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保障”高级培训班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于举办“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保障”高级培训班的邀请函  

一、项目背景

邓小平说,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所以,对各级党委政府来说,保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很多地方、部门的领导,因为没有保持稳定的局面而被问责。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各种阶层的差距拉大,各种社会矛盾也集中涌现,导致国家、地区的安全稳定局势面临各种威胁。

有数据表明,2009年中国公共安全方面的财政支出增加了16%2010年将再增加8.9%,增幅已超过国防开支增幅,总金额也逼近国防开支,高达5140亿元人民币。

这一方面表明了维稳工作的艰巨性,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国目前的维稳工作还有很多待改进的地方,仅有经费的投入是不够的。这也正是中央提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用意。只有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维稳工作才能走上更加健康、更富成效的道路。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2009年底,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深入推进 “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近年来,全国从中央到地方掀起了深入学习和贯彻社会管理创新的高潮。

20112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要维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保持社会的良好秩序,就要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而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是要维护人民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贯彻法治理念,促进法治政府的建设,以法治保障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题中之义和重中之重。  

 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培训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作为国内排名第一的法学院,拥有国内法学最优秀的师资团队。人大法学院不仅有一流的学历教育体系,也有一流的在职教育体系,建院六十年来为我国培训了十多万政法干部和法律人才。近年来,人大法学院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向政府机构、政法系统、大型企业等提供优质的培训课程。

社会管理创新和法治政府建设是近年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培训较多的课程,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师资和课程经验,能够提供系统、成熟的课程。

欢迎您组织学员报名参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于201112月至20125月间举办的“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保障”培训项目。

特别提示:欢迎各级党政机关、党校、组织部等与我院整体洽谈培训事宜,我们将根据您的需求为您设置课程、提供个性化服务。  

三、研修时间、地点

1、“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保障”培训第一期(北京): 20111259日;

2、“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保障”培训第二期(北京): 201231216日; 3、“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保障”培训第三期(苏州): 201241620日。

每期培训实际授课5天,以上标注的为实际授课时间,授课前一天为报到时间。

授课地点:北京在中国人民大学校内;苏州在中国人民大学苏州国际学院内

报名截止日期:每期研修班报到日期前五天。  

四、邀请对象

    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公务员、检察官、法官  

  五、授课内容(部分)

1、中国社会转型与社会矛盾特点分析

2、法治背景下的维稳思维与举措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社会管理创新

4、社会管理创新与行政法治

5、政府行为合法性的判断标准

6、社会管理创新与政府信息公开

7、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机制

8、政府危机事件与媒体应对

9、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社会管理创新

10、服务型政府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  

 六、授课专家(部分)

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副书记兼副校长,著名民法学家

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著名宪法学家

朱景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法理学家

胡锦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

莫于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杨建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

  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心主任

冯玉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康之: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涂光晋:中国人民大学新 闻学院 教授,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胡百精: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教授

薛刚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七、培训费用、住宿地点:每人培训费3000元人民币(含图书资料费等),于报到时交到会务组。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单位团体报名,满10人可免一位学员学费。

 

八、报名方法:请将《报名表》传真至我院或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回。

联 系 人:潘  涛 老师   01082509253   13522924868

          李修棋 老师   01062510145   13911661873

电子邮箱:82509253@163.com  lixiuqimail@gmail.com

传真01062514365

网址:www.law.ruc.edu.cn(培训专栏)可以下载报名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11 年10 月10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保障”高级培训班报名回执

 

参加单位

 

 

 

通讯地址

 

是否住宿(合住)

 

   

性别 别

联系电话

  

Email

住 宿

 

 

 

 

 

 

 

 

 

 

 

 

 

 

 

 

 

 

 

 

 

 

 

 

 

 

 

 

 

 

 

 

 

 

 

 

 

 

 

 

 

 

 

备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欢迎各级党政机关、党校、组织部等与我院整体洽谈培训事宜,我们将根据您的需求为您设置课程、提供个性化服务。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1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