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有过一段短暂的“国家和法”的知识传统,但很快便过度到以“国家机构”为核心的纯粹国家法教义学的叙事中,成为中国法学,尤其是宪法学的主流图景。这种“没有国家的宪法学”在哲学上无法回答国家的正义本质,在文化中无法体认国家的精神语境,在实践中无力指明国家(机构)建构的有效标准,成为一种死亡的宪法学。如何从哲学,法教义学和社会理论三个维度,重构其知识体系,且听王旭副教授深度解析。欢迎各位老师、同学积极参加!
主讲人:王旭副教授
主持人:张翔教授
时间:2017年4月19日(周三)11::30―13:30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