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法律与发展
讲座时间:10月18日(周一)18:30
讲座地点:明德法学楼601
主 讲 人:郁光华(香港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研究中心》主任)
嘉 宾:冯玉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助理)
邓峰(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主 持 人:姚海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
讲座内容提要:
传统智慧强调正式法律的作用。韦伯在讨论法律的发展阶段和企业的法律安全性时认为理性的法律必不可少。诺斯认为低成本、有效的合同履行机制的缺乏是发展中国家经济低效率和低增长的重要原因;他也认为清楚的财产权界定和强有力的保护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但是,文献中也有许多相反的观点。例如,格力夫对新古典理论只有法律的合同实施促进了交易提出了挑战。中国的经济发展和转型为检验这些理论提供了契机。
现有文献有关法律对经济的作用主要集中在法律的保护作用。大多数中国法律或经济问题专家不认为法律对经济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郁光华认为现在还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这一观点。除了法律的保护作用如合同的实施和财产权的保护外,法律还有信号和自我承诺功能。本讲座论述法律的保护功能、法律的信号功能和法律的自我承诺功能及其他们的作用。结尾部分也会强调研究从经济发展到人类繁荣问题的重要性。
主讲者介绍:
郁光华:多伦多大学法学博士和法律博士,现为香港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和《中国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公司、合同,法经济学、法律与发展问题的研究。主要著作包括:“The Role of Mortgages: A Case for Formal Law” (2009) 26 Journal of Contract Law 45-67; “Adaptive Efficiency and Financial Development in China: The Role of Contracts and Contractual Enforcement” (2008) 11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459 �C 494 (with Zhang Hao); “Against Legal Origin: Of Ownership Concentration and Disclosure” (2007) 7(2) The Journal of Corporate Law Studies 285-305 (with Shao Li); and “Using Western Law to Improve China’s State-Owned Enterprises: of Takeovers and Securities Fraud” (2004) 39(2) Valparaiso University Law Review 33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