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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宪法与国际法/法律的关系”学术研讨会邀请函

第三届中德宪法论坛:

“宪法与国际法/法律的关系”学术研讨会

邀请函 

尊敬的            (女士/先生) 

为了促进两国宪法学术交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德法学院与德国艾伯特基金会将于2012915日(星期六)在北京举办第三届中德宪法论坛,主题为“宪法与国际法/法律的关系”。德方参会人员包括盖尔教授(Prof. Dr. Reinhard Gaier,联邦宪法法院法官,www.bundesverfassungsgericht.de/en/judges/gaier.html)等知名学者。鉴于您在宪法学领域的卓越成就,我们诚挚邀请您参与本次会议。

欢迎您提交与会议议题相关的论文,尤其是结合案例、事例展开探讨。下列问题供您参考:

宪法最高法律效力的理论基础    如何理解宪法最高效力?如何界定其属地、属人效力?宪法最高效力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如何保障宪法最高法律效力的实现?

宪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具有何种地位?高于宪法,具有宪法位阶,还是与法律?批准行为具有何种规范效力?宪法和国际法的冲突,有何后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将对我国产生什么影响?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欧洲法院、欧洲人权法院关系如何?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认为公权力的行为不侵犯公民基本权利,欧洲人权法院却认为有关行为违反《欧洲人权公约》,有何法律后果?

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法律是否宪法的具体化?立法是否构成对宪法的解释?在何种意义上,宪法是制定法律的根据(“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宪法的实施,是否以相关法律为前提?基本权利与法律之间处于何种关系?

会议联系人为谢立斌(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院长,手机:13717636027Emaillibinxie@hotmail.dedrxielibin@163.com)。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请您尽早通知是否能够参加会议。如果您撰写论文,请于2012815日之前将大作发至联系人邮箱,以便及时安排会议日程。会议语言为中德同声传译。

真诚期待您的参与!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

2012-3-5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