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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信息〕纪念杨化南同志诞辰91周年座谈会

法学院纪念杨化南同志诞辰91周年座谈会

 

 

主持人: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    嘉教授   

  间:201036900-1100

  点:明德法学楼601徐建国际报告厅

 

座谈会议程

一、播放《怀念杨化南教授》ppt、工作人员宣读杨化南教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工作期间的情况介绍

二、杨化南同志家属向学院赠送珍贵文物及图书资料

三、胡锦光副院长代表法学院向杨化南家属赠送纪念品

四、杨化南教授夫人邢兰敏女士发言

五、与会嘉宾座谈,回顾杨化南同志的学术思想、生平事迹

六、院长韩大元教授致辞

七、合影留念

 

杨化南教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工作期间的情况介绍

 

杨化南教授是新中国早期的一位著名的法学工作者,曾在1953年至1960年期间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主任,50年代致力于组织宣传“五四宪法”,为新中国早期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法制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196410月,在中国法学会的前身中国政治法律学会举行的第四次会员大会上,杨化南教授被选为政法学会的书记,为中国法学会的诞生和发展做了准备工作。

杨化南教授主要致力于国家法的研究与教学工作,曾经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国家法教研室主任。国家法教研室的主要工作内容是讲授苏联国家法、中国国家法、人民民主国家法、翻译教课参考书、进行科学研究等。在法律系任教期间,杨化南教授带领本教研室工作人员认真钻研,总结经验,制定出详细的、符合中国实际的教学步骤和教学讲义,在完成本教研室教学计划与教学任务的同时,也使教员的业务水平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杨化南本人也给法律系学生讲授中国国家法。另外,在学校决定取消翻译的时候,杨化南教授等同志请求学校保留了翻译,保障了对苏联先进教材的翻译和出版,同时也为顺利完成高教部委派给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为全国政法学院供应苏联教材的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杨化南 教授在1953年至1960年任人大法律系副主任、主任期间,同时还兼任了很长时间的法律系党总支书记。这个时期,法律系在杨化南教授的带领下在教育质量、学生质量、招生工作、科学研究工作、文体卫生、教育队伍的培养与干部的提高和党的领导方面获得了整体的发展。作为党总支书记,杨教授还带领系党总支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同学树立正确地人生观,培养、树立社会主义理想,坚定法制建设的信念。

杨化南教授担任法律系主任后,曾多次主持法律系系代会的召开工作,并在大会上做工作报告,向系代会系统报告上学年法律系科学研究工作执行情况与新学年科学研究工作计划。在报告中,杨教授详细总结上学年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同时也诚恳的指出在教学方法、教学质量、教学内容、师资力量和科学研究工作等方面仍存在的问题;同时杨教授又虚心听取系代会的建议和意见,认真总结不足,积极与其他教员讨论问题,交换经验和心得,为更好的开展工作进行周密的组织和准备工作。杨教授还曾多次鼓励本系的教员多参加社会活动或其他工作,拓宽视野,为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积累知识和经验。

另外, 杨化南 教授在科研方面也有不错的成就。 杨化南 教授50年代积极致力于“五四宪法”的推广工作,较早论及宪法权利的成果,就是 杨化南 教授在1954年《政法研究》第3期上发表的《我国宪法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文。该文介绍了我国宪法上的权利条款来论证人民民主专政的合法性问题,并以此来反驳资产阶级国家的宣传机器和评论家,从而显示我国人民民主制度的优越性。1954年以来, 杨化南 教授还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体会》、《我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法》、《我国宪法草案中的国家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制度》等文章,与董成美、万家瑛等合写了《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至今还是在学习法律时值得拜读的著作。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