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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部门宪法与财政宪法学”学术论坛

“部门宪法与财政宪法学”学术论坛

会议通知

近年来, 中国宪法学研究异彩纷呈, 出现了诸多宪法学研究的新的领域和部门。部门宪法学是以传统宪法体系中的某一部分、某一方面的规范内容作为研究对象所形成的学科体系, 是对宪法学更为深入细致的专门研究。部门宪法在德国法上的诞生,源于国家宪法与社会宪法的区分,从而将部门宪法限定于社会功能领域。部门宪法的生成与一些国家宪法中存在的基本国策条款或者国家目标条款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在此背景下,财政宪法学作为部门宪法学,其学科体系及研究范式值得探究。为加强部门宪法学的理论研究,丰富宪法学的学科体系,厘清财政宪法学的学科定位,推动我国宪法学的纵深发展,现定于2023年6月24日举办关于部门宪法与财政宪法学的专题学术论坛。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学术论坛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主办,辽宁宪御律师事务所协办。

一、会议主题:部门宪法与财政宪法学

二、会议议题

1. 部门宪法学的规范化与体系化

2. 部门宪法的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的关系

3. 财政宪法学的学科定位与体系建构

4. 财政宪法学研究范式的现状与可能的转向

5. 其他

三、会议时间

定于2023年6月24日举行,会期一天。

四、会议形式和日程安排

会议以线下会议为主,线上会议同步。线下会议在大连海事大学举办,线上会议通过腾讯会议平台。会议全天设有开幕式、嘉宾致辞、主旨发言、专题发言、论文交流、提问互动、讨论回应、闭幕式等环节,围绕主题和议题展开学术研讨和交流。会议日程具体安排,具体信息于会议开始之前另行通知。

五、参会人员

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从事宪法学、财政宪法学研究的专家、学者。

六、参会论文和专题文章

欢迎参会人员提交论文、专题文章参会交流。请在6月18日前将论文、专题文章的文档发至会议联系邮箱,邮件名称为“作者姓名+论文/专题文章题目”。

为便于汇编论文集,提交会议交流的论文应符合相应学术规范及论文格式要求。

七、参会费用

会议不收取会议费。承办单位承担会议用餐、材料印刷、会场租用等费用,来连参会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请自理。

八、其他

(一)会议主办与协办单位给参会人员发送电子版会议通知或邀请函,如需纸质版通知或邀请函的,请在报名链接中备注或与会务组联系。

(二)主办与协办方将在2023年6月20 日前通知报名参会人是否担任会议相关环节的主持人、发言人、点评人等。

(三)由会议主办方预订来连参会人员的酒店:海创大酒店(大连海事大学旁,享受会员价),参会人员也可自己预定周边酒店。

(四)论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世涛:13889584733  wst629@163.com

李乔雅:13572072758  2389192196@qq.com

熊欲帆:15884319688  xiongyf2000@163.com

为联系方便,会务组将建个临时微信群。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辽宁宪御律师事务所

2023年5月25日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2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