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2010年研究课题立项公告
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组织课题评审委员会委员,对申报的2010年研究课题进行了严格的评审,其中12项课题通过评审,予以立项,现公布如下:
课题类型
|
立项编号
|
课题名称
|
主持人
|
申报单位
|
重大课题
|
(2010)学研001
|
作为软法的行政纲要研究
|
曹康泰
|
国务院法制办
|
重点课题
|
(2010)学研002
|
作为软法的行政规则研究
|
刘 莘
|
中国政法大学
|
(2010)学研003
|
城市治理中的软法之治――以南京市为例
|
石寿宁
|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
|
(2010)学研004
|
跨行政区域治理中的软法之治
|
石佑启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
(2010)学研005
|
司法领域的软法问题及对策
|
甘 文
|
最高人民法院
|
|
(2010)学研006
|
软法的类型化
|
毕洪海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
一般课题
|
(2010)学研007
|
软法之治的契约精神
|
强昌文
|
安徽大学法学院
|
(2010)学研008
|
软法之治的伦理学与心理学基础
|
梁剑兵
|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
|
(2010)学研009
|
跨国金融监管领域中的软法之治
|
郭华春
|
厦门大学法学院
|
|
(2010)学研010
|
作为软法的社团自治章程研究
|
甘超英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
(2010)学研011
|
作为软法的行业标准研究――以卫生行业标准为视角
|
刘长秋
|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
自选课题
|
(2010)学研012
|
海事治理中“软法”实施机制的实证研究
|
王大鹏
|
大连海事大学
|
请课题主持人下载课题协议书,复印四份(A4纸,正反面复印),填写完整并签名盖章后于2010年10月15日之前邮寄至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大学陈明科研楼北大软法研究中心
网址:www.pkusoftlaw.com
联系人:徐维 62766159
电邮:pkusoftlaw@126.com
2010年9月12日
2010年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研究课题
课 题 协 议 书
课题名称:
课题类型:
课题主持人:
主持人所在单位:
起止日期:2010年10月15日至2011年10月15日
甲方: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课题研究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研究目标和主要内容:
二、研究方法:
三、成果形式:
四、工作进度及项目完成时间:
五、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重大课题科研费用3万元,重点课题科研费用2万元,一般课题科研费用1万元,分两次支付,协议签订之日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一半,剩余资金在项目结项后支付。
乙方账户信息(单位账户,非个人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因按照合同约定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并支付科研经费。甲方不按照约定支付经费或接收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中止研究、拒绝交付工作成果,并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完成研究课题,并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若逾期不能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甲方有权拒付经费、索回已支付的经费并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
3 双方都有为对方保守相关商业秘密的义务,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
4 乙方保证本报告所用一切资料(含影像图片等)概不存在任何所有权类争议,如存在相关纠纷应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争议解决方法:
双方对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应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十、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乙方:��������
代表(签字):姜明安��������� 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13522565617 联系方式:
电邮:pkusoftlaw@126.com 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