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内蒙古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7月2日,最高检发布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为深入探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中所涉及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更好地把握该制度发展的基本趋势,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特举办“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理论与实践研讨会”,诚邀各界专家学者同仁与会研讨。欢迎各位老师和同学参加!
会议时间:2015年10月18日(周日)9:00-12:00
会议地点: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
主持人:汤维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与会学者:
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张卫平(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亚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荣军(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熊跃敏(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熊文钊(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
肖建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邵 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许尚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与会专家:
郑新俭(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
程琥(北京四中院副院长)
吕萍(北京市三分检检察官)
联系人:
杨子强,18810543008,yangziqiang@ruc.edu.cn
徐枭雄,18813194733,xyq124979@163.com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15/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