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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新论

《法学家》2022年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论文

2022年第1

 

公职人员双轨惩罚制制度的宪法基础

 

作者简介:屠凯,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摘要:政务处分法设置双轨惩戒制度有其宪法上的依据。我国宪法为公职人员设置了两种责任制。在功能上,权力责任制强调公职人员应当受人民监督;工作责任制则强调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在理念上,权力责任制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政治要求;工作责任制则意在反对官僚主义。由工作责任制发展出的社会主义责任制,还进一步确认了相应组织具有宪法赋予的自主管理权。以上述区分为指引,可以合理划分处分决定机关的管理权限。政务处分虽可用于落实工作责任制,却主要是落实权力责任制的工具;任免机关、单位的狭义处分则主要是落实工作责任制的工具。监察机关依法不能代替机关、单位直接作出狭义处分。狭义处分程序可由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推动。

 

关键词:双轨惩戒制度 政务处分 处分 权力责任制 工作责任制

 

 

2022年第2

 

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条款的宪法变迁

 

作者简介:杨小敏,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摘要:社会转型时期,1982年宪法第131条规范意涵变迁,需要结合历史、文本和现实重新解释。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主体的规范意涵趋向延伸,依照法律规定限权功能强化,列举式排除干涉规定蕴含双面意涵,审判独立边界两阶层意涵渐进形成。审判独立边界的聚焦从干预审判的主体转变为主体行为,弥补了无法精细判断干预审判主体行为正当性的宪法漏洞,该条款的规范分析框架由两阶层结构转变为三阶层结构。多元价值冲突引发对该条款变迁的多种解释可能,不同的冲突形态采用不同的衡量方案。法官是否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争议问题,关涉多重价值冲突叠加,采取反复权衡的方案,法官在法院整体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被推进;不同主体如何干预法院审判的争议问题,涉及不同价值冲突相互交织,采用新三阶层规范分析框架的统一标准来衡量;保障人权作为限制各种主体干预审判的实质要件是否违背人民整体利益的争议问题,涉及人权和民主新旧价值的冲突,采用兼容方式平衡。这透视出该条款宪法变迁的中国逻辑。

 

关键词:宪法变迁  宪法解释 审判权 审判独立边界 价值冲突衡量

 

2022年第3

论集体土地征收决定的识别与司法审查

 

作者简介:程雪阳,法学博士,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

 

摘要:由于我国土地管理实体法相关制度的缺失,《行政诉讼法》关于征收决定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在集体土地征收领域长期难以得到落实。当我国的集体土地征收制度从分级限额征收体制转变为分级多阶段实施征收体制,且后一体制在2020年进一步完善之后,将市县政府作出的征收公告界定为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征收决定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过,鉴于集体土地征收程序中的先行行为与征收公告共同构成了一个征收决定,而不是分别构成数个独立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在审查集体土地征收决定合法性时,应当对征收公告以及相关先行行政行为一并进行审查,而不能只审查该公告本身的合法性。

 

关键词:征收公告 征地批复 征收决定 司法审查

 

2022年第4

 

责任主义视角下行政共同违法行为的处罚

 

作者简介:张学府,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

 

摘要:行政共同违法理论的争议导致了实践中的同案异罚现象。共同违法理论包括认定标准和处断规则两部分,其构建和适用以责任主义为基础。基于责任主义的共同违法理论之作用体现在处罚三段论推理的全过程:确定大前提中,其被用于解释补充违法行为构成要件;涵摄中,其被用于确定大前提所及相对人;确定处罚结果中,其被用于判断从重、加重处罚的条件。共同违法认定标准应采行为共同标准,各行为人在客观违法行为上成立共同,且至少有一方知悉存在其他行为人正在一起促成违法结果的实现。共同违法处断规则以一事各罚为原则,分别确定行为人责任、出具具有独立文号处罚决定书。在立法规定相对人承担连带责任等少数特殊情形下,适用特殊处断规则。

 

关键词:行政共同违法 认定标准 处断规则 责任主义 行政处罚

 

 

2022年第5

 

政府数据开放范围裁量权的法律控制

 

作者简介:孙丽岩,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摘要:开放政府掌握的大数据兼具提升政府治理和服务社会发展等多重价值,适当的开放既可满足部门日常行政管理的需要,又能够从公共利益出发将开放限定在合理范围内。实践中对数据开放范围、强度的裁量存在概括性规定过多、操作空间过大等问题,为管控数据的行政权力专断提供了可能。控制数据开放裁量权应在严格控权目的和灵活管理需要之间寻求平衡,按照两端缩小,中间引导建立权力控制机制,在重点领域开放与敏感数据不开放的内容上寻求裁量空间,同时严格规范依申请开放的程序,保证裁量权在符合行政目的理性空间内得到充分行使。

 

关键词:政府数据开放 裁量权 法律控制


 

规制性征收概念与财产权保障体系

 

作者简介:李艺,法学博士,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

 

摘要:针对当前立法和行政中大量出现的非典型征收的财产权限制行为,规制性征收似乎提供了恰当的救济和保障的思路,其实证化的趋势也因此显现。但是,通过对征收规范的一味扩张,规制性征收存在引发征收泛化的可能性,从而颠倒财产权存续保障相对于价值保障的优先顺序,降低财产权保障的水平。与此同时,规制性征收概念本身的模糊性,也使其无法成为财产权存续保障价值保障二元结构下的理性的征收概念。因此,应当对规制性征收的实证化保持警惕,可行的路径就是坚守我国宪法上狭义的征收概念,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一个包含存续保障、价值保障的综合的财产权保障体系。

 

关键词:征收 规制性征收 存续保障 价值保障

 

2022年第6

 

论行政机关辅助合宪性审查的职能

 

作者简介:李蕊佚,法学博士,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摘要:为了达成行政目的或提高行政效率等,行政机关常常忽视行政行为的合宪性,进而引发一些侵害公民基本权利的事件。构建指导和约束行政机关依宪行政的机制,辅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推动合宪性审查工作,不仅能最大程度避免行政行为违宪的风险,还有助于加强对基本权利的保障。首先,建立行政立法中的违宪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立法草案的合宪性;其次,建立行政复议和信访案件的筛选机制,有利于激活国务院的合宪性审查提请权;再次,建立有业务相关性的部委机关对合宪性争议提出备选解决方案的机制,便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对未来可能激增的合宪性审查工作量;最后,建立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合宪性解释机制,加强合宪性审查的基本权利保障功能。

关键词:合宪性审查 辅助职能 依宪行政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2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