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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人风采

徐州走出的民国宪法学先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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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1924年,徐道邻随父亲徐树铮赴欧洲考察期间合影,前排左一为徐道邻,左二为徐树铮

图二:徐树铮先生像

图三:徐道邻先生像。

图四:1931年,徐道邻(右四)在德国柏林大学学习时和同学们合影。

图五:1961年8月20日,徐道邻(前排右二)与蒋介石(前排中)等人合影。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中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从光绪三十四年(1908)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开始,“宪法”一词,就成为我国国家根本法的专用词。而作为以宪法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科学,“宪法学”独立的学科地位在中国的确立,则是在上个世纪30年代。30年代初,徐州籍的徐道邻先生,在德国发表了两篇重要的宪法学论著,奠定了他在民国宪法学领域先驱者的地位。

名将之子,根在徐州

徐道邻,是徐树铮、夏宣夫妇的三公子。祖籍江苏省徐州府萧县(今属安徽)醴泉村,光绪三十二年(1906)农历十一月初二(公历12月17日)出生于日本东京。

为迎接这个小生命的到来,父亲早早请了假在家陪护。不料假期已满,婴儿迟迟未到。父亲只得匆匆赶回军校。因此,道邻降生的那个深夜,母亲身边无人照料。婴儿的脐带,是产妇自己咬断的。夜间累得筋疲力尽的母亲,一觉醒来,已是旭日满窗。心情大好的夏宣,给她这第三个儿子取了个乳名叫“旭郎”。

远在老家的奶奶岳氏,闻听喜讯后,又为其取名“九如”(道邻在堂兄弟的大排行中是老九)。到了入学的年龄,父亲为他正式取名审交,字道邻(取《孟子》中“交邻国有道乎”之意)。长大后,得知民族英雄史可法也字道邻,于是不再用“徐审交”的本名,而改为“以字行”,对外就叫“徐道邻”了。

尚在襁褓时,由于保姆疏忽,道邻从怀抱中滑落,眼看就要坠地,保姆在慌忙中扯住了一只脚,导致婴儿腿部受伤。因为害怕,保姆未敢告诉道邻的父母,直到婴儿学步时才被发现。无奈已成痼疾,遂致终生不良于行。

1910年暮春时节,道邻和大哥审义,以及刚出生不久的妹妹徐樱,随父母回国来徐州省亲。1912年春节前后,一家4口被父亲接到北京,住在无量大人胡同。

1917年秋,母亲带着道邻和徐樱来徐州照顾年迈的奶奶。道邻在徐州一住就是3年。直到1920年底,父亲因皖系在直皖战争中失败,避居上海英租界,才把审义和道邻接去读书。从此,徐道邻离开了故乡。

没上过小学中学的留洋博士

1912年,6岁的徐道邻在北京入塾读书,父亲请了晚清举人杨汉云在家中教读。因腿部有疾,行动不便,道邻养成了沉静寡言、心无旁骛的习惯。一年之内,已读完四书五经。“作文属对,每有警句,塾师为之激赏。”(程沧波《徐道邻先生行述》)

徐树铮对儿子个人品德的教育,非常重视。据徐道邻回忆,民国三四年间,他八九岁时,非常喜欢一部叫《尚友录》的书。由于父亲藏书很多,从琉璃厂请了一位张先生每天来家帮助写“书根”(书籍下端的切口部分。线装书卧置,为便于检阅,常利用书根书写或加印书名、卷次和册数)。道邻就托这位张先生寻找一些好书。一天,张先生带来一部《尚友录统编》,有十多册,可是要115个铜板。徐道邻手里只有30几个铜板,既凑不够钱,又不好意思当面说。于是趁张先生不在,把书和30几个铜板放在他的书桌上。外附一张纸条,说实在喜欢这部书,可是钱不够,只好把书退还。如果张先生肯替他添钱买下那就好了。第二天傍晚,道邻正在院子里玩耍,父亲走过来,笑着招呼道:“你来,我考你几个字。”把他带进书房,拿着红笔,在仿纸上写了一个“轻”字,问他这是什么字?道邻说:“轻”。又写一个“财”字,最后一笔尚未写完,道邻已经知道事情不妙,满面通红,心跳快得不行。接着写“重义”二字,问他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道邻一声不响。于是父亲告诉他:“张先生是很清苦的,你怎么好意思用他的钱?买书是好事,为什么不向父亲要?这部《尚友录》,我送你好了。”临走摸了下儿子的头,第二天又给他带来了一部《龙文鞭影》,一部《阅微草堂笔记》,都是大本木刻的。从此以后,在徐道邻的一生中,每在授受取与之间,义利难辨之际,这一幕情景,就会立刻涌上心头,令他做事始终能拿得起、放得下。

1917年秋,道邻跟着母亲来到徐州,塾师杨汉云随行。据徐樱回忆:“我们兄妹、同表兄弟姊妹几人,同在一位老师座下读书,不管是经、史、子、集,别人要摇头晃脑半天都读不熟,背不出不能走。他(道邻)读书飞快,略翻两三遍,背诵如流。所以有的是机会,一溜烟跑出书房去捉弄人。”

1920年底,徐道邻和大哥审义随父亲到了上海,住在新闸路武林里。徐树铮用自己独特的教育方式培养两个儿子。据徐樱回忆:“上午是经学大师姜忠奎讲经史,下午是德籍巴尔台博士教德语和理科课程,晚上又有笛师来教昆曲。父亲虽住在另一处(南洋路34号),但对哥哥们的课程督促甚严,不但经史子集,就连昆曲也要背着能吹能唱。”

1924年11月24日,徐道邻随父亲赴欧洲考察。第二年,父亲回国,道邻留在德国读书。1925年底,父亲在廊坊遇害,道邻回国奔丧。处理完父亲的丧事后,徐道邻于1926年初回到德国。用了1年的时间,补习拉丁文、法文、世界史、数学等课程。1927年6月,通过了普鲁士邦教育部的考试,具备高中毕业资格,进入海德堡大学学习法科,后转入柏林大学攻读法律。

这样,在进入大学之前,徐道邻没有上过一天正规的小学和中学。但是,从上述经历可以看出,他的国学根底和外语水平,应该在一般高中毕业生之上。

难以超越的宪法学博士论文

1931年,徐道邻以一篇《宪法变迁》的论文,获得柏林大学博士学位。这篇论文得到了德国最大的出版公司之一Walter de Gruyter & Co.的青睐,于次年刊行问世。日后德国宪法学界的几位巨擘、数十年盛名不衰的胡柏、毛恩茨等人,都是与徐道邻同时代获得博士学位的,但全都没有享受到这份殊荣。徐道邻还有一篇著名的宪法学著作《形式主义与反形式主义的宪法概念》,在1932年发表于德国最重要的公法杂志《公法文摘》,直到46年后的1978年,仍被收进《宪法学理论文集》 出版,足见德国宪法学界对他的重视。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客座教授、台湾司法院大法官陈新民在《惊鸿一瞥的宪法学彗星――谈徐道邻的宪法学理论》一文中写道:“徐道邻先生早年在德国专攻宪法学,并且在人才辈出的德国法学界里,曾经博得盛大的声名……(他的)这两篇论文,不仅德文措辞精细、晓畅,尤其所援引的文献特别严谨、广博,实在无法令人相信是出自于一位当年仅25岁的‘非德国人’之中国法学家之手……1972年,德国学者W・费德勒出版《社会变迁,宪法变迁与诉讼》一书,认为徐氏与业师西门教授是对宪法变迁问题讨论最深入之学者……自徐氏之后,迄今德国学界再也无人以‘宪法变迁’为题撰写专书,可见得本问题之深奥、抽象。”

商务印书馆学术出版中心政法编辑室王九渊在《法学大家徐道邻――幸与不幸的变奏》一文中说:“20世纪华人在欧美著名大学完成的博士论文之中,居于尖峰地位的还有徐道邻的柏林大学博士论文《宪法变迁》……在徐道邻后,德国学界再也无人以《宪法变迁》为题撰写专书,可谓后无来者。原因固然在于问题本身的深奥抽象,但亦是作者讨论深入难以超越所致。”

抗战时期曾任西南联大政治系主任,上世纪六十年代任哈佛大学研究员的著名学者张佛泉在1954年出版的经典之作《自由与人权》一书中写道:“瑞士学者Werner Kagi在《宪法作为国家之法的基本秩序》(1946)一书中,曾征引或建议参阅徐氏(道邻)此文(《形式主义与反形式主义的宪法概念》)及《宪法变迁》一书达17次之多。徐氏两著之重要,可见一斑。”

遗憾的是,徐道邻有关宪法学的著作,仅有上述两篇。因此,在民国宪法学界,他只能是一个先驱者的角色,而无法成为“巨擘”。陈新民在《惊鸿一瞥的宪法学彗星――谈徐道邻的宪法学理论》一文中说:“吾人不禁慨叹为何徐氏自1931年冬归国后,却未能再发表类似的鸿文,也没有留下有关宪法学理论的著作,以至于丧失了造成一方重镇之机会……近30年时间,整个中国宪法学界仅有寥寥数人,如钱端升、张知本、王宠惠等独撑大梁。而受过德国严格法学训练且才华横溢的徐氏却不与焉,恐怕是中国宪法学界的天大损失!”

著述等身的学者

那么,徐道邻为什么终止了本来可以大有建树的宪法学研究呢?

徐道邻回国后,被蒋介石延揽到身边,于1932年春任国防设计委员会秘书。后历任行政院参议兼司法组主任、中华民国驻意大利使馆代办、国防最高委员会参事、考试院考选委员会委员兼甄核司司长、行政院政务处长等职。

抗战胜利后,徐道邻为报杀父之仇,辞去公职,于1945年11月向军委会和重庆北碚地方法院控告冯玉祥和张之江。当时冯玉祥是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副委员长,徐道邻的控告自然不会有结果。

因此,陈新民推测:“抑或是由15年多彩多姿却不甚得意的从政生涯,使得道邻先生对与国家政治甚有关联的宪法学理论,也觉索然无趣,而不欲再续前学?”

控告冯玉祥的风波过后,徐道邻于1946年春天受聘为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此后,虽亦曾应友人之邀,短暂地出任过台湾和江苏省政府秘书长,但其人生志趣,已经完全转向学术。

作为一位学者,徐道邻浸淫最久,成就最高的领域,是中国法制史的研究。

1943年7月,徐道邻在重庆完成了他在中国法制史领域的第一部专著《唐律通论》,并于1945年5月由中华书局出版发行。关于这部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余钊飞在《为往圣继绝学――评徐道邻先生〈唐律通论〉》一文中介绍说:“国难之际,烽火之间,在陪都重庆歌乐山下,有一位忧国忧民的学者,在‘山居僻塞,典籍渺然’的困境中奋笔著书,他就是著名法史学家徐道邻先生,他在此完成了著名的《唐律通论》。在该书中,先生对集我民族精神和文化特性之大成的一代名典《唐律疏议》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评论分析,数十年后读来,仍觉字字珠玑……它仍然是我们研究唐律的最好入门书之一。”

在学术界,徐道邻还被誉为宋代法制史研究的一位先驱。在他生命的最后十年中,陆续发表了《宋律中的审判制度》、《宋朝的县级司法》、《宋朝的法律考试》、《宋朝的刑书》、《宋朝刑事审判中的复核制》、《法学家苏东坡》、《东坡常州和扬州题诗案》、《鞠谳分司考》等十多篇论著,并出版有《中国法制史论集》、《中国法制史论略》等多部专著。

徐道邻的学术贡献,并不局限于宪法学和法制史研究领域。他不仅是最早向国内介绍“语意学”和“行为科学”的学者,而且据徐樱回忆:“三哥在国外虽然是以法律头衔闻名,而他所授的课程则是经、史、词、曲,文科居多……所授的课中有:庄子、论语、琵琶记、窦娥冤、西游补、诗经、东坡词、苏诗、清行政名词等……他在学术著作方面有大大小小八十余项,包括哲学、文学、法律、历史各部门。”

如此看来,“著述等身”一词,用在徐道邻身上,一点也不过分。

一代学人的最后归宿

上个世纪50年代,徐道邻在台湾大学和东海大学讲授中国法制史和唐律,兼授中国政治思想史与综合社会科学等课程。1962年7月应聘为美国西雅图华盛顿大学教授。后相继任教于哥伦比亚大学、密歇根州立大学。1970年2月重回西雅图华盛顿大学任教。

1973年12月24日,徐道邻因心脏病突发,在美国西雅图病逝,享年67岁。身后遗有二子:小瑞、小珂;三女:小虎、小玉、小瑜。孙子女8人。

注释:
参考书目:
任荣喜《中国宪法学发展30年》;
余钊飞《为往圣继绝学――评徐道邻先生〈唐律通论〉》;
陈郁如《宋代法制史的研究先驱――徐道邻先生》;
陈新民《惊鸿一瞥的宪法学彗星――谈徐道邻的宪法学理论》;
张佛泉《自由与人权》。 文章来源:彭城周末2014年11月15日A36、A37版 http://epaper.cnxz.com.cn/pczm/html/2014-11/15/node_537.htm 发布时间:201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