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方法论形成了一个学科的特质,那么教科书则反映了一个学科的成熟度。
――题记
前段时间看了笔名“庞观者”的法律博客里几篇戏说类的评介文章,和其它博友一样小弟也深为其文风所吸引。文章幽默而不失分寸,笔风优美堪比宋词,由此,在下也有了想戏说一番的冲动。无奈该才女已“戏说北大法学教授之张千帆”、 “戏说北大法学教授之徐爱国”,小弟本想戏说一下北大法学教授之贺卫方,可是最近贺先生的东南飞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一时热评四起。据查过去一周法律博客包括头版头条、热点日志、推荐日志等最重要板块在内有关贺先生的文章一天内就有近十篇,可谓是贺先生的“博客周”、“博客日”。但小弟才疏学浅,深恐自己在大家面前班门弄斧,当然更怕小文成为鲜花丛中一颗无人知道的小草。小弟前几天去书店闲逛,偶见张千帆教授主编的“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宪法学》出了第二版(理所当然也成了“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不幸的是现在国家级规划教材良莠不齐,也泛滥成灾了),心中很是欣喜。由此,心中一直想对当前国内的宪法学教科书进行一番品评的念头便涌上了笔头(准确地说是keyboard),于是乎便有了此文。
教科书,俗称教材,是一门课程的核心教学材料。国内最具影响力的刑法学者陈兴良教授曾说,教科书的写作不仅需要作者的扎实深厚的理论功底,更需要其研究几十年的经历,把本学科的精髓和基本知识深入浅出的讲于读者。在国外,教科书的写就便往往成为学者在自己最后穷其研究一生所书的最高荣誉。所以陈教授说自己从不主编教材,但最终即使学识高深如此、著作等身的他在国内也还是难免入俗,出版了其主编的刑法学教科书。“教科书总是迟来的学术,一般较注重通说与成说,很少能从中见到个性的张扬。原因之一是学术的生命在于不断创新,而教科书总要追求相对稳定,传授有定论的东西。”也许正因为此,教科书的学术性与知识性往往难以兼得,往往有“术”无“学”,或者只有阵旧的学术,很难成为经典。同时,由于其固有的教条特性,一般往往缺乏可读性而难以成为“畅销书”。但凡是原则就必然有例外。古罗马时代,两部法学阶梯先后撰成,杰作不朽,成为流传千古的经典法学教科书。哲人其萎,后世继之。今天,一批才情、睿智兼重生之贼行天下 备的学者追先贤之洪业,写就新一代法学教科书。比如,国内民法学界权威梁慧星先生著的《民法总论》作为建国后国内第一本民法总论方面的教材,以其要言不烦、深浅有度地阐述了民法总论的各种理论、制度与实践而历经四次修订成为国内法学教材中的经典。不过由于在下的研究兴趣所在,下面就戏说一下当下国内的宪法学教材,品评其中之经典。
“有许许多多原先住人的旧房子,现在被无情地拆除了。那些瓦砾堆成连绵的小丘,在夕阳下,黑乎乎的像凄凉的坟地。……我不必自作多情。我只需绕道而行。因为在那片凄凉的瓦砾之上,已经听不到生活的呼吸,弥漫在空气里的只是一股发霉的气味。”书籍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据说现在书越印越多,面对无数的书籍,人们已经来不及读,新的旧的,连看一眼封面的时间也没有。于是,有许多书被推倒了,人们终于闻到里面的陈腐气味。
话说宪法教材,也是如此。来到一家法律书店,你会发现冠名为“宪法”、“宪法学”或“中国宪法”的教材是何其多。如果你百度或Google一下,你会发现不下百余种,比中国宪政的历史还长。细细看来,你会发现这些教科书可分为两大类:主编式和专著式,当然主编式宪法教科书占绝大多数。慢慢看来,你还会发现这些教材之主编基本上来自国内各法学院或政法院校,他们大都教了十几年的宪法学,也许他们觉得把自己多年来的授课讲义整理成书就是教科书了。如果用比较研究的眼光来看,你会发现它们好像师出同门,来自同一个娘胎,著作体例大同小异,相差无几。由于下面将对目前国内现有的宪法教材进行品评,其中难免指名道姓,故有一点先予声明。
苏力曾在其主编的《法律书评》中指出,中国法学界缺少学术的批评,不是因为法学研究的成果无需批评―大家都知道法学界的学术问题很不少,而且私下的批评也很多,而是因为在当代中国很难展开这种批评。一是警惕任何批评,特别是那些具有政治意味的,一遇到这种批评,大家都会警觉起来,力求不让这种批评发生;二是由于历史传统,出于礼貌或顾忌不愿或不敢批评。我们通常会看到作者在提到一个他不同意的论点或对某个学者进行学术批评时,他在本文会说「有学者认为」,然后在脚注才说那个学者是谁,甚至不说,当然更不敢在正文中直呼另一个学者的大名。这样的行文习惯所展现出来的学术风气,是礼貌太多,甚至是一种学术陋习:对所谓学界权威的畏惧。俗话说,对事不对人。小弟人微言轻,提到某本书、某位作者,也仅是从学术角度进行品评,如不中听而有冒犯,那就请以宪法的宽容、自由、平等的精神视之吧。
物以类聚,目前的宪法学教科书,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种名不副实,名为宪法而实为政治教材。这类宪法教材其主编或作者多为老一辈宪法学者,由于时代局限,多受苏联以及马列主义的浸淫,其内容多为强调人民民主专政等马克思主义理论,介绍国家性质和目前的国家机构,理论上也显得过于陈旧,政治口号占了太大的比例,看完后,你第一眼会发现它更像一本“两课”教材。可想而知,以其作为授课教材,那么课堂便可能不像一门法律课,而像一门政治课。令人欣慰的是,随着宪法学研究逐渐规范化,这种教材已越来越少;第二种是名过其实,实质是教条式宪法教材。这类教材其主编大都是新一代中年宪法学者,大都张着一副说教的面孔,以现行所谓的“宪法”为依据,只谈理论不谈实践或空谈理论,顺便加几个事例。这类教材的主编或作者大都没有受过西方正式法学教育的洗礼,受国内传统宪法教育影响,站在国内宪法的立场上,把目前所谓中国特色的宪法基本理论进行阐释,其主要停滞在“解说性方法”层面,是一种“解说性的宪法学”。这种解说“不具有实践性,只有一种单纯的确认,不走向实践,而成为意识形态宣传的一个部分,被编入意识形态的流程当中。而且,这个解说性还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因为解说的主体与国家公权力是联系在一起,……,它背靠着一个强大的公权力,解说本身就是一种权力话语,即,该解说不仅希望得到理解,而且你如果不理解,也得理解。这一性格影响到宪法学的研究。”只不过近数年来的宪法学研究所出现了一种新的潮流或动向,就是摆脱事实论的研究,至少是尽量在事实论研究的同时,适度的返回“规范主义”,把宪法不仅仅看成是社会现象或政治现象,而且主要是看成一种规范现象来进行研究。但这些教科书更多仍是一种知识性介绍,缺乏学术性、启发性,更像本宪法普法书,令人生厌。可以说,这类宪法教材目前占绝大多数,是国内目前宪法学教材的主流。目前各大政法院校、各大出版社出版的宪法教材从体例到内容,基本上千篇一律地重复。我们不仅要怀疑多这么一本内容、形式、观点乃至文字都大同小异的教材又能给中国的宪法研究和教学带来什么?我看除了让其面目可憎的面孔让学生更加讨厌宪法、让宪法离人民更远以外便没有其它用处了,如果要说有的话就是等到其发霉后被丢到故纸堆,而成为我们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不和谐之音罢了;第三种名副其实,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教科书,以张千帆教授著的法律版《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为代表。下面我们就一起品评一下,看看它是如何成为经典的宪法学教科书的。
我记得是在读大学二年级时在书店看见了张教授著的这本《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1版第1次印刷),顿时被这本书的风格体系和内容所吸引,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尽管当时觉得有点贵,几经徘徊往返书店好几天,但最终还是咬咬牙买了下来。作为自己买的第一本法学学术著作,回去后一年多的时间里我认认真真地看了两遍,越发佩服这种“站在世界宪政的背景下审视中国的宪政状况,原理不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逻辑严密的论证和生动丰富的案例实证。”当然现在这本《宪法学导论》已是第五次印刷了,尽管没说是第二版,(可以说很厚道,不像现在有些教材内容基本没变,整部书增加总共没一页,却不断变为第二版、第三版、第四版,实有欺骗读者之嫌疑)内容却与时俱近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封页的彩照也换成了张教授自己最喜欢的长城之上的“风流人物”。可以说,小弟真是有点嫉妒现在买它的读者了,不过又幸运于自己在三年前就在它的引领下步入了宪法的殿堂。据说,这本书被学生公认为目前中国最好的一本宪法学教科书,事实也名副其实。本书几乎是一出版便在研究宪法的不可或缺的著作中赢得了一席之地,时间的流逝只是增加了它的声望。它非常成功地分析了宪法和宪法学的科学定位和学科体系,研究了中国宪法的问题和解决途径,正如Dicey1885年所做的一样。
这本书一经出版便受到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和普遍欢迎,不仅宪法专业的学生和学者喜欢,法理、法制史等其它法律学科的学人也都纷纷购买研读,甚至一些非法学专业的人士也对其产生了产生了强烈的兴趣。其作为一本专著式教科书在短短三年重印了5次,可见其受欢迎程度。那么其特色或说经典何在?一句话,它突破了传统宪法教材中国内学者对宪法学研究所持的意识形态立场,主张学者的独立与冷静的学术立场,运用实证的研究方法,倡导并力行推动宪法从人民主权到人权的研究范式转换,以普世的价值对宪政的一般原理的进行阐述,关注中国宪政的发展,原理和案例、事例并重,图文并茂,成为一本“活”的经典宪法教科书。
北大包万超博士曾把张千帆教授的早期的另一部力作《西方宪政体系(上册)・美国宪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版)评价为“为建立或重建中国法学教科书的学术规范提供了一个参考性文本”。如果说那是“一位曾留美16年(1984―1999)的法学教授专门为他现在和未来的学生撰写的美国宪法教科书”,更多阐释的是西方宪政的基本理论和实践的话,那么这本《宪法学导论》则超越了地域的局限,立足中国,正面阐述了现代宪政的普适性原理和应用,是一本普通的中国宪法学教科书。
如果说《宪法学导论》是专著式经典教科书的代表的话,那么最近刚出了第二版的张千帆主编、同样是法律版的“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宪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9月第1版)则是主编式宪法教科书的经典和代表。正如编者所言,本书所有撰写人均为宪法学界近年来颇有造诣的中青年学者(如林来梵、苗连营等,还有香港的陈弘毅),作者的基本共识是从实用角度出发谈论宪法学,拼弃空洞的理论和政治口号。在内容上,本书尝试将世界宪政的普遍原理与中国宪政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系统讲述宪法学的基本原理和中外宪法案例。在形式上,本书通过“案例评析”、“法理探索”、“经典导读”和“百家争鸣”等栏目,将叙述、议论和实例点评相融会,力求生动而准确。全书内容翔实、体例新颖、深入浅出、博采众长,适合作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宪法学主干课程教材。当然本书的体例多少借鉴了张教授著的《宪法学导论》,因而两者在形式上有相似之处,而且在内容上也秉持了其基本精神和研究方法。当然这本教科书也是短短三年里重印了5次之多,现在推出了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8年7月)。
如果说以上两本宪法教科书多少有一定的相似性和一定的理论深度,可以作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宪法学主干课程教材的话(当然,以目前国内的标准也许作为研究生教材更合适),那么张千帆教授主编的北大版《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版)则是一本地地道道的本科宪法学教材,在某种意义上是对传统教科书的一种回归。用编者的话说:“本书体系完备、分析透彻、资料翔实,既照顾学界通说,又有鲜明的特色。简单明了地勾勒出宪法学的知识架构与体系,同时突出教学重点与难点,对宪法权利和基本理论多有新颖独到的阐释,旨在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和宪法理念。作者在体例设计上也独具匠心,将各级标题设为一个个宪法问题,引导学生带着问题进入正文;“推荐阅读”则不仅列出学习各章内容必读的经典文献,而且给出精要的推荐理由,对于读者的进一步研读大有裨益。全书以中国宪法为出发点,以经世致用为导向,以学生兴趣为中心,不时穿插对典型案例的评析,从宪法的角度解读社会热点事件,及时收录最新宪政动态,以求教学内容与时俱进。这些特点都使得本书与传统宪法教材的说教面孔迥然不同。通过阅读本书,读者不仅可以了解宪法基本知识,也能够从中感受到宪政的亲切与务实,甚至体味出宪法学的精深与曼妙……”。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该书作者更是多为近年来国内崭露头角的出色的青年学者,当然除了主编张教授和来自台湾的公法大家陈新民教授。
我们的教科书上一直这样写着:宪法具有最高效力,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但是这些响亮的语言似乎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只是“通向乌托邦的通行证”;在现实中,宪法并没有得到认真对待,宪法一方面被经常滥用,一方面被普遍忽略。作为留学多年并对美国与欧洲宪政有精深研究,“我国少有的几位能应用西方法学理论研究中国公法问题的学者”,张千帆教授则从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角度一再重申“认真对待宪法”:反思现行宪法文本和从制度上保证宪法的实施和效力。“他以一个优秀的宪法学人所具有的学术素养与问题意识,向我们展示‘以沙石见世界,以滴水看人情’的微言大义,使得宪法学呈现平易与亲和的一面,使得宪法教科书具有很强的可读性。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改变了宪法的面孔。”(庞从容语)
一部优秀的法学教科书并不代表它是完美无缺的,基于上述考察,我认为把张千帆教授的三本宪法学教科书视作中国宪法学教科书乃至中国法学教科书的一个学术范本和经典是恰当的,是有现实意义的。新的学期即将来临,新学生对教科书的需求也随之而来,但众所周知目前各法学院校的教材多为自编、自产、自销,教科书的选择不以学术、学生为重,在此,小弟希望这篇戏说能成正果,对各位初入宪法大门或渴求宪法经典的学子、同仁们有所裨益。
最后,有两段来自张千帆教授主编法律版《宪法学》序言中的妙语和我在此的戏说相关,小弟不敢独享,拿来和大家分享。
“在智力要求上,法学不是广义相对论,不是精密的火箭科学,并没有什么特别高深奥秘、难以理解的地方。如果低年级学生有什么地方不适应的话,并不是因为他们理解不了法学理论本身,而更可能是因为他们不具备足够的社会阅历,以看清法律问题的社会本质并对它们产生兴趣。能进入法学院的学生天资都很聪明,但目前的毕业生却远没有达到他们所能达到的水准,而其中的重要原因是教材本身的水平太低、学校的教学标准和要求太低,以至差不多的学生都可以打发考试并顺利毕业,至少文科学生是这样。”
“这就和大学以前主要是身体的成长阶段一样,青少年必须获得充足和适当的养分,否则一定会身体发育不全、精神萎靡不振。如果我们不能为学生的思维提供适当的养分,他们到毕业的时候同样会‘营养不良’,但这究竟是谁的责任呢?如果是我们教师的责任,那么我们到时候是否还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毕业生的素质,主张学生不具备理解宪法学的条件呢?我认为我们有责任为学生提供实实在在的‘精神食粮’,让学生自己去消化,且现在的主要问题不是学生是否有能力接受,而是我们自己能不能以深入浅出的方式阐述实实在在的宪法学知识。”
(由于笔者的学识和视野所限,评论有不当或偏颇之处还望各位多多批评和包容,以期多多交流)
经典,是指具有典范性、权威性的、经久不衰的万世之作;经过历史选择出来的“最有价值的”、最能表现本行业的精髓的、最具代表性的、最完美的作品。也许以这个需要经过严格时间考验标准来衡量书籍尤其是当代的教科书可能有点苛刻,不过换个通俗的说法也许比较合适了,“每次读之前,你都要排除杂念静下心来,每次读之后,你都会有新的感受,这就是经典。”见布坎南:《同意的计算》序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林来梵:“今日宪法学:方法与机遇”,来源:http://www.chinapublaw.com/emphases/200471234814.htm
有关对《宪法学导论》的评论有很多,其中两篇是代表作:一是黄建军的《中国的宪政之路:解读张千帆先生<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载《洪范评论(第3卷.第2辑)》(主编吴敬涟、江平,执行主编梁治平),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版,第247-261页;二是赵娟的《宪法学何以成为一门科学?-评张千帆教授<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载《法学评论》2006年第5期。当然评论再多总归是评论,如有兴趣而手头没有的各位不妨购买一本。纯属忠言,绝非广告!
庞从容:《一个宪法学人的独特思考――读张千帆先生<依宪论道>》,载《中国新书目》2008年第3、4合期。
本文原稿来自作者的法律博客:http://yuzhibowangfei.fyfz.cn/blog/yuzhibowangfei/index.aspx?blogid=367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