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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法学说史》后记

中国行政法学说史首先是有历史而可言的。两甲子的历史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历史不长,尚可独自开展研究;历史不短,也难说清陈年旧事。通过阅读研究,一段段的行政法学史、一部部的行政法著作渐渐熟悉起来,学说观点之间的脉络也逐步显现出来。在贯通这段历史之后可以发现,概念用语、问题的处理方式、范畴体系既有坚守又有变迁,此前大而化之的模糊认识变得复杂而生动起来。如果仅仅做当代的研究或者只是做近代的研究,可能还无法发现这样的问题。

中国行政法学说史还应当是可信的。在过去的一百二十余年里,中国行政法学说史产生了大量的文献和信息。尤其是清末的文献,很多是在日本编写、译述,甚至是仅在日本出版的。仅仅弄清楚这些文献的作者、载体、版本等基本信息,其实就已经颇费时日。其中真真假假,甚至抄来抄去,也不乏其事。有时候,花费了许多时间去核查,落实到文字上却可能只是寥寥数语。前人的研究也提供了一定的线索,但仍需一一辨别确认。对于新中国成立之后的行政法学说史,资料相对容易获取了,但数量日渐庞大起来。尤其是到整理最近二十年的资料时,很大程度上只能作粗线条的选择,勾勒其大致面貌了。

回想研究的过往,研究的条件是越来越好了。2007年我博士毕业后不久,因参与中国宪法学说史的研究,开始在中国人民大学藏书馆以翻卡片的方式顺带查阅行政法的书目,现场摘抄信息;后来在新图书馆古籍部填单子约书,还是现场摘抄信息;再后来就发现,一个个有关清末民国时期著述的数据库建成了,某段时间还可以在网站上购买近代法学著作的复制品,甚至可以在网络店铺上买到部分电子版的图书。尽管其中有不规范的地方,但确实让人感叹信息技术的发展给科研带来极大的便利。当然,在享受这种便利的同时,也可能有所失,诸如不便展开相关信息的收集比对和细致阅读。于此,纸质版的材料仍然是宝贝,是重中之重。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图书馆借阅新中国成立之后的资料,一排排泛黄的图书确实会给人带来不一样的感受。

学说史的研究不仅考验研究者对资料的收集和辨别能力,更考验着研究者的知识面和眼光。对于中国行政法学说史的撰写而言,准确的文献只是基础,更为重要的是从行政法学专业的角度对这些文献进行品读、筛选、分析。虽然说从事学说史研究已持续多年,但仍未能尽数掌握所有资料,也很难说已经有较为周全的认识。虽然本书中已有的材料和内容大多经过我千挑万选,但还不能轻松驾驭所有内容,无法做到对每一个部分都有自己深入的思考和准确的评价。自研究伊始,我就时常在想象着中国行政法学说史是一个怎样的模样,也清楚现在的书稿还不够理想,没有达到自己预期的水准。但这也可能说明,目前自己的能力仅限于这一水准了。更为精进的修为,更长时间的浸润,更多配套的制度史研究,都是推进这项研究不可或缺的条件。

中国行政法学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现在也到回顾行政法学说史的时候了。做学术研究,是有其学术规范要求的。为了能够有效地沟通,节约研究成本,我们需要自觉地使用已有的概念和方法,置身于整个学科框架和体系脉络中。开疆扩土固然重要,但不能忘记固本浚源;纵横排阖固然潇洒,但不可信马由缰。无论是经验还是教训,那都是前人在政治体制、制度规范和社会现实之间对适合中国自身的行政法治道路的探索,都应当得到我们认真的对待。重视学术脉络,不能轻言创新;尊重历史传统,绝不放弃努力。这才是有规范、有进取的学术研究。回顾这段历史,我们可以自豪地说,一代代行政法学人都不曾背弃法治国家的理想和目标,都在传承着法治行政的经验和智慧。我很庆幸从事了这一项学说史研究,它不仅让自己增广见闻,有所成长,也让我有机会将前人的不懈努力呈现于世。

在写作过程中,因为资料和信息上的问题,叨扰过很多师友,在此感谢大家的慷慨无私和大力帮助。在初稿完成之后,我拜请我的导师姜明安教授,还有沈岿教授、何海波教授、赵宏教授、宋华琳教授等几位师友拨冗审读书稿,非常感谢他们给予我热情洋溢的鼓励和细致中肯的修改意见。也感谢书稿交付出版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政法分社编辑们的精心编校。

本书的研究得到了中国人民大学重大规划项目“中国法学发达史”(15XNLG06)的支持,还得到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中国行政法学说史研究”(20YJA820020)的支持。从项目的编号就可以看到,本书的研究持续时间较长,以至最后的核查文献都成为一项不小的工作。当然,即便如此耗费时日,书中仍不免有错漏之处。如果有批评指正,也请不吝赐教,那也会为本书的修正补充提供契机。

一个人所能做的事情是有限的,而事业的发展从来就不受限于个别人。本书只是行政法基础概念、重要专题的学说史研究,全景式中国行政法学说史的研究还需要更多人的长久努力。但愿本书可以为相关研究提供一点基础或者线索,但愿本书能激发出更好的研究。

王贵松

2023年8月1日

作者简介:王贵松,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2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