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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修改与宪法变迁论》序

《宪法修改与宪法变迁论》序

柳建龙

 

 

 

摆在大家面前的这篇论文,是在我今年318日在维也纳法学家联合会(in der Wiener Juristischen Gesellschaft)的讲演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基于当时的考虑,我只使用了摆在自己面前的诸多文献中极小的一部分,而且其论述(Ausführung)也主要围绕着现代议会制的变迁(die Wandlungen des modernen Parlamentarismus)展开;为此,(现在)我对之做了彻底、全面的重写和扩充(gründlichste Durcharbeitung und Erweiterung)。

 

(本文的)研究方法(der Gang der Untersuchung)本身在国家法学(Staatsrecht)和政治学(Politik)的边界(der Grenzlinie von Staatsrecht und Politik)摇摆。尽管我常常为这两个学科方法论上的区隔(die methodische Scheidung)和学术上的联系(die wissenschaftliche Verbindung)进行辩护,然而,时至今日德国的国家法学已具有相当的法学素养(eine so reiche juristische Durchbildung),需要进一步通过政治学研究予以补充和推动,正如我在文中所指出的,这一需求日益强烈。放眼海外――即西方学者的――汗牛充栋的政治学论著,我们就可以知道,我们对自己的国家制度(staatlichen Einrichtungen)的研究究竟处于何种水平;如果不以适当的方式做出回应,恐怕我们将会在一个最为重要的学术领域处于落后地位。再没有哪个开化民族和我们一样,尽管其再次处于国家内外关系(der inneren und äußeren Verhältnisse der Staaten)激烈的转型过程之中,但却对政治问题(politischen Fragen)如此缺乏兴趣。[第Ⅳ页]如今德意志民族是一个懒散的民族(ein sattes Volk),这导致了令人不安的事――我们只满足于以日常方式处理政治上的日常事务(die politischen Tagesaufgaben)而厌倦于对重大的国家生活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

 

为此,如果我对一些德国学界至今只是浅尝辄止,但在其他地方已经得到深入研究的极具意义的政治问题进行抛砖引玉式的研究,也并非是完全毫无价值。不过,在这里我不打算给出我随后将反复地给出的解释,因为――如果区分存在的发现(Feststellung des Seienden)与对期望的赞同和不赞同(Billigung und Missbilligung des Werdende)不是特别困难,则我在写作时只是作为一个认识者(Erkennender)而非冥想者(Wollender)。当然,无论谁讲授政治,就必须容忍不同意见(Widerspruch)。不过,我仍然希望,那些反对我的人,要批评的是我的学识与能力(mein Wissen und Können)而非我的立场(meine Gesinnungen)。

 

Georg Jellinek

 

19067月于海德堡

 

 

 

Georg Jellinek, Verfassungsänderung und Verfassungswandlung, Berlin. Verlag von O. Häring, 1906.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1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