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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文荐评

愿理论之树常青

愿 理 论 之 树 常 青

――写在《行政法论丛》出刊十周年之际

行政法论丛》编辑委员会

 

呈现在读者面前的已是《行政法论丛》第十卷了。从第一卷的编辑、问世迄今,《论丛》业已和广大读者,和中国行政法治、行政法学的发展历程一起,走过了整整十年。

过去的十年是我国行政法治和行政法学取得长足进展的十年。在十五大报告和宪法先后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纳入其中之后,我国的行政法治建设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时期。《行政复议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监督法》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相继出台,《行政收费法》、《行政强制法》、《行政程序法》等重要法律正在制定中,国务院还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理性化的要求正在全面渗入行政过程的各个环节。行政法学也经历了一个迅速发展壮大的时期。行政法学密切地关注中国行政法治实践中出现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在更为系统、深入地译介国外的行政法理念和制度的同时,更具反思性地借鉴和转化国外的既有成果,创造性地应对中国行政法治建设中的迫切问题,并尝试构建具有本国特点的行政法理论和制度。在此之中,行政法学的视野和涉足领域不断扩大,问题意识日益鲜明,理论深度不断增长,技术分析日趋精细。

《论丛》有幸参与和见证了行政法治与行政法学这十年来的发展。十年前,《论丛》筹划时,正值十五大报告系统阐发“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一个行政法获得高度重视和迅猛发展的时代已经可以预见。正是基于为及时交流总结行政法治实践进展中的经验,促进对此的理论提升,培育为行政法实践和学术的长远发展所必需的理论能力,《行政法论丛》应时而生。作为编者,自《论丛》出刊以来,我们一直在向这一方向而努力。在十卷中,《论丛》先后开辟了“基础理论研究”、“ 专题研究”、“行政法学方法研究”、“ 外国行政法”、“ 比较行政法”、“判例研究”、“ 名著评介”、“学术动态”等多个栏目,还不定期地编发一些主题讨论。对行政法的传统问题域,如行政主体、行政程序、行政行为、行政裁量、行政诉讼等,《论丛》刊载过颇有深度的论文;对行政法的新兴领域,如社团组织在行政法中的地位,行政规划、行政契约、行政指导、激励性管制等非强制行为的性质和作用,互联网形成的电子空间的规制等,《论丛》较早推出过富有启发性的专项研究;对于一些曾备受学界和公众瞩目的行政法案件,如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案,高永善诉焦作市影视器材公司房产纠纷案,乔占祥诉铁道部“春运”提价案等,《论丛》组织过专门的探讨;对于一些立法和学术讨论的动态,如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行政程序法》试拟稿及其研讨会、《行会法》立法建议稿、《紧急状态和应急管理法》专家建议稿等,《论丛》率先进行过通报;《论丛》还译介国外最新的行政法学研究动态,并如期收刊国内行政法学博士论文和硕士论文的摘要或名录。

《论丛》始终关注和回应中国行政法治建设中理论和实践的热点问题,并致力于学术资讯的交流和共享,但勿庸讳言,作为《论丛》突出特点的,仍是《论丛》一以贯之地倡导行政法理论研究尤其是基础理论研究的旨趣。有心的读者不难发现,《论丛》不仅在“基础理论研究”栏目中持续地刊登过年轻学者对于行政法的目标定位、行政法的功能模式、行政法的结构、行政法的运作机制、行政法与宪制模式的关联等等关乎行政法最基础层面的理论问题的探讨,而且所刊载的关于行政法具体制度的文章也大都具有从单纯的技术环节上升到某一具体领域的一般理论乃至行政法一般理论层面的倾向。《论丛》之所以秉持此种旨趣,乃是因为我们坚信:法学不仅仅是匠人之学,法学研究者向他所置身的社会作出的最主要的智识贡献之一,应是思想和理论的贡献。理论是精神创造力的标志,是在把握人类优秀智慧成果的基础上、对现实的带有反思性的深入关切、了解和思考的结晶,只有来自源源不绝的理论思索的强大动力,行政法学者才能如所期许的那样源源不断地向中国社会提供满足时代和社会需求的制度和技术。在《论丛》后几卷中,我们还特意编发了讨论行政法学方法论的文章,并鼓励探索以跨学科的方法对中国现实的行政法问题进行研究的作品,尽管这些作品在对方法论的把握和应用上可能还略显稚嫩,但这种探索是值得肯定的。因为,只有在与西方同行同等的智识源泉中汲取养料、组织思考,我们才不会永远停留在“后学”的阶段。而行政法只有在了解自身学科“自治”的范围和有限性的前提下,将自身开放给广泛的哲学和社会科学,才能在增强学科对话能力的同时,更为深切地融入对当下处境和命运的共通的智识探索之中。我们期望,通过这样的努力,中国行政法学者能在最大限度地运用既有智识资源创造性地解决本国问题的过程中,培育出大国应具有的理论能力,并最终对行政法共通的理论库藏作出自身独特的贡献。在这一过程中,行政法学者也将收获对于中国法治建设实践的源源不绝的贡献。

回首既往,颇多感触。令人感慰的是,《论丛》和中国行政法学一起成长。我们欣悦地看到,《论丛》刊载的文章,涉及问题的面越来越广泛、程度越来越深入,运用的理论工具越来越丰富,技术分析越来越精致圆熟。而《论丛》一大批昔日的作者已经在各自的领域内独立成材,当年为《论丛》撰稿时的硕士、博士、年轻讲师今日已各各成为专业领域中的教授、博导或实践部门中的骨干、专才,活跃在行政法的潮头浪尖。也时有各地的读者通过各种方式索要《论丛》早期的卷目,或对《论丛》的新书表示冀盼。《论丛》走到今天,我们也需要对一直支持《论丛》的法律出版社,《论丛》的作者、读者,兄弟院校博士点、硕士点的导师,行政法学会的诸位同仁表示我们衷心的感谢!

党的十七大召开在即,中国的行政法治建设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在行政法学界的共同努力下,行政法会在中国社会中日益发挥更为显著的作用。《行政法论丛》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为行政法学培一方理论研究的沃土,并尽力使《论丛》成为更具开放性和包容性的学术平台。我们期待,有越来越多的作者和读者加入这一行列,共同使中国行政法的理论之树根深枝茂、常青不败!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08/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