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三十余年来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的权利意识和权利需求日益增长与扩大。而与此同时,政府公权力的专断和腐败亦触目惊心地暴露出来,它严重阻碍了人民的权利需求和权利享有,使得为权利而斗争不仅仅是昔日德国法学家提出的一个信条,而成为当下我国社会一个愈演愈烈的现实写照。毋庸置疑,当下我国社会的一个基本矛盾就是人民日益增长的权利需要同落后的国家权力运作模式之间的矛盾。《宪在》通过一桩桩鲜活的事案例把此等基本矛盾直观立体地展示出来了。不宁唯是,作者还告诉我们化解此等社会基本矛盾必须依靠宪法,只有政府和人民都信仰宪法,均以宪法为基本的活动准则,这个社会基本矛盾才能得到缓和与消解。
在《宪在》中,
全书十二辑的《宪在》辑辑都是围绕着生活中的宪法这个主题展开,即便是为数不多的看似宏大的篇什其问题意识亦在宪法如何关照和保护我们的生活。如第一辑第一篇《中国宪法百年回眸》指出:“无论是土地征收的程序、拆迁户的补偿、刑事被告权利的保护、村委会贿选的救济、短信‘诽谤’的处置、公民‘散步’的合法性还是国家主权的维护、中央与地方的分权或行政权力结构的调整,发达国家都有诸多历史经验或教训值得鉴取……即便是他国的失败,也未尝不可作为中国成功之母,帮助中国宪政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进程中避免涡流和暗礁。”此段意在告诉我们,在宪政化生活的建设方面,域外有太多的经验教训可供我们参考与借鉴,我们理应谦卑地向他国学习,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探讨生活中的宪法,当然不能不谈到说话的自由。在
这是因为在一个民主社会里,法律是可以通过立法过程来变革的,而法律变革的动力正是来自社会公众对立法的批评。如果禁止针砭法律之弊的言论即批评不自由,那纠正恶法的社会压力就消失了。在法律进化过程中,言论自由在其中扮演着发动机与火车头的关键角色。言论自由属于最高贵的基本人权之一,不仅仅因为它是人性在社会中的最直接的表现,更在于它对于立法尤其是良法的制定而言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没有言论自由只会导致恶法遍地,良法难以生根发芽、开花结果,而恶法盈野的社会绝对与法治宪政的精神背道而驰、格格不入。
除了言论自由外,《宪在》还谈到了与人民面对面的公民参与问题、县乡人大代表选举的基础民主问题、豪华办公楼凸显的地方自治问题、高校招生中的地域歧视问题、公共利益并不要求征地问题,等等。从中可知,宪法其实贯穿到我们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就像官员的一举一动都应有宪法授权一样,我们个人的一言一行其实都有宪法的保障。唯有如此,宪法才真正成为注入我们生活的有血有肉的“活着(living)”的宪法。
像牛仔裤、ipad那样融入了我们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宪法,才是真的有实效力的宪法。宪法既不能居庙堂之高,亦不宜处江湖之远,她应该时刻伴随在我们左右,需要时她就在眼前,而不是远在天边。只有每个人心中都有宪法,社会才真正有宪法;只有每个人都严格依宪行事,国家才真正有宪政。远在天边的宪法就像天边的云彩,它终究不能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宪政的阳光。只有近在眼前的宪法,才像冬天里的火炉能温暖我们的生活。宪法,与其远在天边,就不如近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