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剑平 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
财新《中国改革》记者 | 杜珂
今年5月,国务院公布了一批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目录。现在,距离目录公布已经两月有余,社会反响如何?如何将这些取消的审批项目落到实处?如何避免出现“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情况?如何建立一个防止或者控制随意新增审批项目的机制?下一步还有哪些审批项目要取消和下放? 就这些问题,财新《中国改革》记者采访了国家行政学院培训部副主任、教授王满传和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范剑平。
规范与取消
财新《中国改革》:今年5月,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了133项审批项目。目前,已经公布的目录涉及到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0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0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的机关内部事项和涉密事项13项。公布至今已经有两个来月了。从你们了解的情况看,社会反响如何?
王满传:在这么短的时间,取消和下放这么多项目,力度是很大的。现行审批制度的问题有两个方面。我到一些地方调研,很多企业家说,审批项目多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的问题是程序不规范,标准不明确,批给谁不批给谁,什么时候能批,企业不知道。有些事项,企业也不知道该归哪个部门管,去找这个部门,这个部门说这个事情不属我们管,去找那个部门,那个部门说不归我们管。各级政府和不同部门之间审批权的划分很不规范,企业不知道该找哪级政府部门。为了获得批准,企业要使出浑身解数,动用各种关系,有时候甚至是跑错了部门,费钱又费时间。现在公布了取消的项目,企业能够投资的空间增大了,也知道哪些项目不用审批了,或者需要去找哪级政府了。李克强总理也强调过这个问题,就是不仅要减少行政审批,还要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范剑平:这次已经公布的下放名目,有取消的,有下放的,也有从原来的审批调整为核准的。改革的方向很明确,就是要把越位的手退回来,把缺位的手补上去。
从与广东、福建等地企业家接触的情况看,一方面叫好,另外一个方面还有点不太相信。因为经过了过去多年的改革,他们担心取消几项,过两天又会变相回来了,反正批准权还在政府手里。“新官上任三把火”,这个火烧过一段,风头一过,改革也就会过去了。从这个层面来说,最重要的是形成一种权力制衡,不能政府自己批准自己审批,自己批准自己操纵。而且,在取消或者下放这些审批权力的时候,要看到过去的历史经验教训。行政审批改革,从中央下放到地方,再从地方上收到中央,再从中央下放到地方,已经折腾过很多很多次了。我有点担心,历史上出现过的“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情况又会重演。我的观点是,尽量多取消而不是往地方下放审批权力。
产能过剩
财新《中国改革》:产能过剩是行政审批的一个副产品吗?
范剑平:这一次可能还是针对制造业,关键是要解决产能过剩的问题。但是我认为,用目前这种取消或者下放审批权限的办法解决不了产能过剩的问题。
我们现在认识问题仍然带有很多的计划经济的痕迹,在很多项目投资上,政府去替企业作决策。从产能过剩不过剩这个角度去把投资关,这是不合适的。判定产品到底过剩不过剩,市场说了才算。一些产业从国内需求来看是过剩的,但是,如果有国际竞争力,能把产能释放到国际上,它可能就是不过剩的。如果地方政府不在里面搅和,完全由企业作主,企业自然会根据市场需求来判断。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真正需要做的是类似于环保、劳动保护、安全、卫生这样的问题,哪怕不过剩,国内很急需,但如果不符合环保条件,损害公共利益,也不能够上马。
今天的产能过剩是旧体制在经济结构上的一个投影。过去有那么多的审批,还会批出一个这么严重的产能过剩出来,就在于地方政府竞争,很多投资表面上是企业决策,实际上背后都是地方政府的行为。要解决产能过剩的问题,必须从规范政府行为来解决。
王满传:如果由市场主体由企业来做投资决策,企业自担风险,也没有问题。关键问题是政府在投资,我们的宏观调控往往不是调企业,而是调地方政府。产能过剩,与我国的投资体制,与地方财政的制约不完善都有关系。原来通过审批来卡一道,效果并不好,有的地方不经过审批也照样上马。而且,有些事项由中央政府统一审批也有弊端,因为离得比较远,各地情况不一样,采用“一刀切”往往很难适应各地方的差别需求。当然,一放开,谁来制约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说实话,一些人很担心,审批权力取消下放后,一些地方岂不是会更加乱来,或者乱投资,过剩问题更严重?所以,地方政府的财政怎么制约是一个问题。财政体制不改革的话,将来还会出现一些问题。
从某种程度上讲,我国是一个循环责任机制,乡级政府对县级政府负责,县级对市级,市级对省级,省级对中央,似乎主要由中央政府对老百姓负责。靠中央政府来制约地方政府,靠上级政府来制约下级政府,这种制约是单向的,由于相关制度不完善,有时效果不理想。
由当地民众通过合法的参与来制约,是一个很好的渠道。但是,目前这种机制还不是很完善。因而还要依靠中央,通过干部考核、政绩考核来制约。为加强民众对当地政府的制约,就需要将公众对施政的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此外,公众听证等一系列的制度也要完善。
范剑平:其实,中国只是传统制造业产能过剩比较明显,服务业并不过剩,还有大量的领域可以投资,关键就是打破垄断,放松管制,落实审批权限的下放和取消。
基础设施发展很快,但是停留于为生产和出口服务,而且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即使是为生产、出口服务的基础实施,与东部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至于为民生、为消费、为生活服务的基础设施,根本不过剩,甚至还有很大的历史欠账。从东部地区来看,城镇化成为热点,老百姓轿车进家庭,我们并没有做好基础设施的准备。
2008年金融危机一来,急急忙忙用住宅和汽车刺激消费,结果,2009年和2010年的汽车年销量增幅超过50%,年增幅超过40%,停车难、交通拥堵、空气质量的问题就都出来了。从汽车保有量来说,北京比东京等很多国际大都市差远了,可交通拥堵状况却甚于那些城市,问题就出在基础实施供给不足上。如果我们每一个地铁站下都配有四五层的停车场,车开到地铁站然后再坐轨道交通进城,私家车和公共交通形成一个有机的生态系统,很多交通流量完全可以不发生。而在我们这里,轨道交通就是孤零零的一个车站。再如住宅小区,各种公共设施、停车位的设计,都没有为汽车社会做好准备,地下空间被浪费掉,车被赶到外面的马路上,马路成了停车场。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为生活服务的基础设施的发展空间还很大。
从长远看,卫生和服务基础设施的大力投入肯定是有必要的。下一步,如果能够将自来水质量大力提升,变成跟发达国家接轨的直饮水,这又是一个巨大的基础设施投资。这种为消费服务的投资所形成的能力,就是为刺激消费升级打下的良好基础,是消费和投资良性循环的一个很好的结合点。消费以升级为主要特征来扩大的时候,必须要有基础设施做支撑,因此有时为了扩大消费要先去扩大投资。
预防新机制
财新《中国改革》:李克强总理还说到,切实防止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制定一个预防随意新增审批的机制,禁止变相设置行政审批。那么,这个新机制如何建立?
王满传:行政审批现在是两大类,一类叫行政许可,一类是非许可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针对的是政府之外的市场主体,如企业、市场、社会,政府许可企业干什么,许可公民干什么。非许可类的行政审批针对的是政府内部的,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许可,这个就不需要通过行政许可法了,不需要经过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和审查机制。
目前,国务院各部门的15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中,约有600多项为非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这些非许可类行政审批还可以进一步细分,有些针对企业的审批,应属于行政许可,当然可能是国有企业,但既然是市场主体,就要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这些项目被列为非许可类行政审批,就不受《行政许可法》的制约,就更加随意了。所以,应当设置一个机制,对这些非行政许可项目实施梳理审查。
对新设审批项目要建立一种程序和机制来评估和审查。一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来设置审批,但是,目前有些规定的内容模棱两可,并没有明确一套相应的机制来落实;二是要有一套人力和组织的保证。首先要在国务院层面成立一个专家队伍,由中编办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来牵头推动,对新增审批项目要通过专家论证。这主要是针对边减边增的现象,以及搞数字游戏,将原来的项目合并归类,其实一项都没减,或者只是将原来一个大项里面的七八个小项减掉。
其实,就各部门审批事项的清理思路,我们曾经提过一个倒抽屉式的清理方法,就是把现有审批项目全倒出来,哪些审批项目是必需的,就保留。当然,这是一种清理思路,在实际操作中肯定不能这么做,否则,政府的管理就都乱了。但是,可以按照哪些东西必须要有的思路来清理。就是由各个部门来申报哪些审批事项是必需的,报完之后,组织专家评审。当然,实际的操作过程很复杂,因为部门工作的专业性以及信息的不透明,外部专家发挥的作用会有限。另外,不光要公开已决定下放和取消的目录,现有的审批事项目录也应该公开,除非设密的。再配以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的逐步健全,这些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新增的话,也要走这样一个程序。
范剑平:最好的预防机制,就是把立法权和执法权分离,形成制衡。如果人大和政府能形成更好的权力制衡,无疑将是中国政治制度很大的一个进步。
政府的职能定位就是执法机构,政府的审批权力尤其是很多收费权力,都应该由立法机关即人大来审核和批准。现在实行的部门立法是改革之初遗留下来的问题。政府自己立法,自己执法,政府的权力就无限大,这在政治制度设计上是不合理的,也产生了很多问题。以地方的不合理收费为例,国家发改委颁布了规范收费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年年也都在查地方的不合理收费。但是,这么多年下来,效果并不是很好,原因就在于审批权力还在政府手里,被取消的项目明天就可以换一名目继续收费。因此,只是运动式的取消和下放审批权,而不是改变机制,形成立法机构和执法机构的制衡。我担心的是现在的这种下放和取消能走多远。
我认为,取消和下放的三分之一的这部分审批项目,甚至保留下来的三分之二的审批项目,应该全部交由人大做一次全面的梳理。否则,难保那些取消和下放的审批权力将来又会再改头换面重新出现。
希望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做顶层设计时,能够把立法和执法相分离,把人大的作用发挥出来。改革之初,人大把部分立法权转移给政府是一个无奈之举,因为要从当时的百废待兴的混乱局面赶紧走出来。
30多年过去了,从顶层制度设计上来讲,应该做些安排了,包括人大委员会或者常委会应该由真正懂法律、懂经济的人来担任专职常委会委员,工作人员中的专职成员的力量也要加强。现在很危险的一个问题就是,部门立法导致的权力碎片化,权力部门化,再加上中央和地方的事权不清,各个城市也可以立法,才出现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这么大的博弈。
放而不乱
财新《中国改革》:如何避免“一放就乱”的现象?
王满传:取消审批权就是把相关权力还给了社会和市场,下放审批权就是把权力下放给了地方政府。说实话,大方向大家都很赞成,应该放。但是,放的速度是什么样的,也有一些不同的看法。现阶段,民间、社会组织发育还不是很健全,政府放下去之后能不能接得起来,政府怎么去监管和规范都是问题。大家很担心会出现“一放就乱”的问题。比如一些资质审批,放到行业协会和商会,政府怎么监管它?他们的信誉度不如政府。
有人提到,公开透明能有效地规范乱来的行为。但是,公开透明不是一步到位的事情,很多信息公开了,怎么来核实,谁来核实?公开透明真正做到位,首先要加强政府的监督力量;其次是财务等相关的制度要建立起来。
国务院现在公布的取消和下放目录,具体的实施是在地方政府。对地方政府落实行政审批改革的督办,需要有一个监督检查机制,进行评估、检查。现在,国务院把取消和下放的事项全部公开了,实质上是启动了社会监督。
总之,将源头性的一次性管理变成一个过程性的监管,涉及的环节会很多,工作量会很大,难度会很大。这个方面可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包括建立一些制度,如企业信用制度,发挥舆论监督的力量。由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对政府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作风都是很大的挑战。
下一步取消的事项
财新《中国改革》:下一步可能会取消和下放哪些审批事项?
范剑平:就是打破垄断,降低服务领域的准入门槛。现在讲的这些审批事项,更多涉及正规企业,还有大量非正规的经济活动,政府如何提供更好的服务,是下一步审批制度改革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王满传:这一次主要还是针对投资审批权,发改委取消和下放的这类事项占的比例比较大,本来就不到50项的审批权,这方面取消和下放了共26项,过了半数。其他部门不是那么突出。
我们曾经梳理过各个部委的审批事项,个别部门的审批事项超过100项。但这次才取消了几项,进一步下放的空间还很大。这一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没有涉及下放和取消的项目。他们原有的审批项目比国家发改委多,但属于要加强管理的部门。财政部主要是涉及认证这种方式,大量的是非行政许可,有七八十项,下一步可能会下放一些。总体而言,各部委非行政许可类审批的下放空间还很大。下一步,首先是需要分类,将明显针对企业、社会的事项转到行政许可类,然后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该放的放,该取消的取消。
财新《中国改革》:这一次改革零星涉及社会放权,一是在评比项目上;一是在资质资格认定上。
王满传:对于资质资格的认定,将来肯定要更多的下放给行业协会,下放给社会组织。当然,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管监督体制,行业协会难免也会发生管理不善、出现混乱的情况。
财新《中国改革》:就经济问题来说,放宽个人创业遇到的门槛,下一步会有所涉及吗?
王满传:现在,广东已经开始做了一些改革探索,比如,放松对个人的办公地点、注册资本的要求,实缴改为认缴。这些涉及为个人创业创造体制环境的改革,不是审批制度方面的,主要涉及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这次的改革方案里这方面也说了两条,一条是下放和取消投资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企业生产经营审批事项;另外一条就是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此外,要鼓励社会和企业创业创新,还要多从维护公平竞争、打破垄断的角度深化改革。
文章来源:财新《中国改革》2013年第8期。 发布时间:201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