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进入杨建顺教授在中国人民大学贤进楼的办公室,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他书桌右上方的几行字: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学,如炳烛之明。对此,他解释说,作为一个教师,学习应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这就是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花在对行政法的研究上的缘故了。 杨建顺教授今年40岁,行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80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2年,因成绩优异,被教育部派去日本留学,先后在筑波大学和一桥大学学习经济法、贸易法和行政法,师从著名行政法学者南博方教授。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后于1993年回国到中国人民大学任教至今,著译有《日本行政法》、《行政法》、《日本行政法通论》等书,并在《法学前沿》、《法学家》、《中国法学》等杂志上发表论文百余篇。与此同时,他还担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立法研究组成员、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员。其成果多次获得国家教育部、司法部的各种奖项。 杨建顺教授在对日本、欧美的行政法制度进行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比较新颖的观点,如“行政权力的运作与权利的保障”、“行政独立的原则”、“行政程序立法中应彻底而全面地贯彻正当程序的原则”等等。他指出,我们眼下的行政权力在理论及实践中存在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如我国的行政强制执行往往要向法院申请,司法权已经越俎代庖,这不利于行政法目的的实现。因此,行政权和司法权应有合理的分配领域,本属行政的权力应该还权于行政。
杨建顺教授说,他在国外学习期间,就经常将外国的行政法律制度与中国的法律制度相比较,思考如何完善我们自己的行政法治。当被问及在国外学习了11年之久,为什么最后选择了回国的问题时,杨教授不假思索地回答:“我的事业在中国。”很朴素的一句话,但作出这种决定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在日本的11年间,杨建顺教授经常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日本的发展比中国快?”在翻阅了大量的文献史籍及与日本学者交流、沟通后,杨教授发现,日本法治的发展得益于对欧美法制的借鉴。当然,我们的国情不允许我们走像日本那样的法制外国化的道路,但日本的这种“借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的做法却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为什么对于学习如此之爱好,对于教师的职业如此之看重?”杨教授说,这与他的两位老师有关,一是他的中学语文老师刘忠胜先生,刘老师对工作的认真给了他爱岗就要敬业的启示;另一位是他在日本的南博方教授,南教授告诫他只有自己的祖国强大了,人民才有地位,对于自己学到的东西,如果对建设祖国有益,就应该贡献出来。在老师们的言传身教下,杨建顺教授在博士毕业后谢绝了日本校方的挽留,毅然回到了祖国,最终成了一名教师,他要在这个光荣的职业里以他的老师为榜样,发挥他的一份光和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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