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元:追寻立宪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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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大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 博士生导师】
采访时间:11月10日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韩大元,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
找到了最有价值的讨论纪要
“第一部宪法往往是一个国家宪政发展的起点,研究宪法制度必须回到历史的原点。”韩大元对宪法学者的责任有自己的理解:要为以后学习宪法的人,收集和保留国家立宪的历史资料。为此,自1999年起,韩大元开始寻找1954年宪法的史料。
“最早找到的有价值的资料,是宪法起草委员会7次讨论的纪要。”在韩大元的书房里,一行一行手抄的文字,书写在中央档案馆的稿纸上,每张稿纸都盖着中央档案馆的公章。“原件在中央档案馆,按规定不能复印,那段时间,我和学生每天过去看档案,学生们一字一句抄下来。”
“这些资料透露了当时的制宪气氛,在讨论具体宪法草案条文时,有些民主党派人士说话‘很不客气’,直接说这样的规定‘不对’,在场的毛主席很开放、很大度地表示,那我们再讨论讨论。”通过分析历史资料,韩大元得出结论:1954年宪法的制宪过程和内容,体现了民主与科学的精神。
最想找到的两份史料
韩大元最想找到的还有两样东西。一是1953年起草的宪法草案。“宪法原定于1953年制定,当年动笔拟到一半时,因自然灾害等接连发生,起草工作被迫推迟。”二是1954年由陈伯达起草的宪法草案。“毛主席去杭州起草宪法以前,委托陈伯达起草第一稿,到杭州后,对这一稿作了很大修改,但陈伯达这一稿(原稿)目前还没有找到。”韩大元所找到的最早的宪法草案稿是毛主席到杭州后,与陈伯达、田家英、胡乔木一起起草的第二稿。
“找到这两份初稿,才能知道最初的草稿参考了哪些国家的宪法。”韩大元说,“尤其是想找到陈伯达这一稿,因为由此才能分析毛主席主要作了哪些修改以及他的宪政理念。”
为了找到陈伯达的这一稿,韩大元找到了采访过陈伯达五十多次、写出《陈伯达传》的叶永烈。但是很遗憾,叶永烈回忆说,陈没有具体谈过1954年宪法的问题。而且,陈有一个习惯,起草中央文稿后一般不留底稿。“我下一步要和陈伯达的儿子联系。”韩大元不想放弃。
宪法起草小组回北京后,具体工作实际上主要由毛主席的秘书田家英承担,他参加过各种形式的宪法草案的讨论,而且直接参加修改工作。在宪法草案每一个条文的讨论中几乎都有田家英的发言。
董成美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老教授,他透露了一个重要内容:1954年6月,为了给草案的条文写一个解释性的材料,经毛主席同意,田家英带着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教师和其他同志到北戴河,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解释》,拟出文稿,陆续送毛主席审阅。但是,当写到一半时,起草小组成员们认为,正式的解释权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才有,因此向毛主席请示不再搞这个解释,得到毛主席的认可。“这个宪法解释原稿,目前也没有找到。”
正在推动拍摄纪录片
在20年的宪法学教学与研究过程中,韩大元深深感到一个国家制宪史的重要性与它的学术魅力。“最好的结果,就是把这些资料都摆在纪念馆里面,当我们的后代想看看当初是怎么争论的时候,一查就什么都知道了。”
去国外进行学术交流,“他们的宪法纪念馆,他们对宪法发展史文献的整理和重视,我真的很羡慕。”韩大元建议国家设立一个纪念馆,把我国宪法发展的文献资料以最高规格收集和保管起来,“为我们的后代留下来”。
“我现在也在推动拍摄完整地记载1954年宪法制定过程的纪录片。”韩大元正在联系有关部门将计划付诸实践,希望在1954年宪法颁布55周年(2009年)时放映这部记载制宪历史的纪录片。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全民大讨论,有1.5亿人参加,志愿军在朝鲜战场上还在讨论。这些影像资料都是有的,可它们在沉睡,没有人把它们汇集起来。无论是对外还是对内,都需要有这样一部片子。”
(本报记者王丽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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