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专家呼吁:为54宪法设个纪念馆吧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王丽丽 孟澍菲
12月4日,是现行宪法(1982年宪法)的生日,也是我国第七个法制宣传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教授建议:国家设立1954年宪法纪念馆。
作为著名宪法学者、1954年宪法研究者,韩大元提出此项建议,并不纯粹出于对自己研究领域价值的认同。
涉外网站拍卖,54宪法资料四处散落
1999年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教授开始系统研究我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宪法,也从此开始了寻找相关历史资料的艰难历程。
现在,《1954年宪法与新中国宪政》第二版书稿的校样正躺在他的书房里,书稿中新增加了一个红色小册子的照片,它是1954年宪法的英文版。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竟发行过英文版?真是第一次听说。
韩大元说,他也是看到一位教授从北京潘家园古玩市场书贩子的手中淘来这个小册子,才了解到这一重要的历史事实。
他带着这个英文版宪法,拜访了1954年宪法英文版总校对人、国际友人爱泼斯坦先生,老先生清晰地记得:“1954年当年,中国一共出版了三个版本的英文版宪法。”韩大元手中的便是其中之一。
根据老人临终前两个月透露的线索,韩大元开始寻找另外两个英文版本。终于,“见到了第二个英文版本,在国外一家网站上,它在那里被拍卖。”韩大元说,按照拍卖规则,起价300美元的这一拍卖物,在竞拍期满(8个月)后,才能最终确定买家。他只能等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这样极珍贵的历史资料,却在别国的网站上经受着竞买与出价,一时不能赎回,作为中国人,韩大元感到“尊严受伤”。
历史资料四处分散,韩大元十分心痛,在我国设立1954年宪法纪念馆,已经经不起等待和迟疑。“设立纪念馆之后,四处散落的历史资料可以得到更好的、更系统的保护,像那些在海外网站拍卖的历史资料,国家应出资买过来,不让它流失。”韩大元说,这是关系到维护国家尊严的重大问题。
以设立纪念馆的方式来保存自己国家的立宪资料,并非韩大元原创。
1732年,美国建立了费城独立纪念馆。费城是美国独立宣言和合众国宪法起草的地方。每年约有5万人来到这里参观。
1958年,日本建立了明治宪法纪念馆,众议院设立宪政纪念馆。通过不同形式的宪法纪念馆,让国人了解国家宪政发展的历史过程。
2003年7月4日,美国行宪纪念日国家宪法中心建成,坐落在费城中心,耗资近1.8亿美元,占地160000平方英尺。这是以美国宪法作为展览主题的博物馆,目的在于吸引游客参观、了解美国宪法。
“根据本国的文化和传统,设立纪念宪法的纪念馆或宪法节日,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韩大元说,这不仅是对国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而且因为宪法代表着一个国家的人民追求自由和民主的历史。
“而要真实地再现该国人民追求自由和民主的历史,莫过于宪法纪念馆的设立和建设。”韩大元说,参观宪法纪念馆,经常是各国国家领导人出访他国的重要议程之一。
2005年6月23日,伊拉克总理易卜拉辛?阿尔?贾法里在华盛顿特区对美国国家档案馆一小时的特别访问中,首先参观的便是陈列在档案馆大楼里的“自由宪章”,包括观看乔治?华盛顿亲笔书写的带有注解的宪法原始稿件以及自由宪章的三份文件――独立宣言、美国宪法和人权法案。“而临别前,国家档案馆馆长赠送给伊拉克总理的礼物,也包括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复印件。”
16条批语,体现毛泽东民主作风
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无论是普通国民,还是学界,都少见关注。
韩大元说,这当然与我国的档案资料不像国外那样开放有关,但更多的是因为很多重要资料没有被挖掘出来,而且学界普遍认为,这部宪法是学习苏联的产物。
8年来,韩大元对54宪法的研究过程,充满着收集历史资料的艰难与收获。他说,对比发现,54宪法的许多重要条文并没有直接照搬苏联宪法,国家主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都是新中国自创。他已经找到了宪法起草委员会在81天时间内召开7次会议的基本档案资料,以及全民大讨论的记录等,这些资料让“宪法制定过程与内容具有民主性与科学性”的结论有了史料依据,韩大元说,设立1954年宪法纪念馆,是因为1954年宪法值得我们尊敬与骄傲――
1953年12月24日,毛泽东带着宪法起草小组成员,乘火车南下杭州,主持宪法起草工作。《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保留的16条批语,可以看出当年修改宪法的些许印迹。
第九条批语是针对这两个方案的:一是“公民的通讯秘密受法律的保护”;另一方案是将“通讯秘密”改为“通信自由”,毛泽东在第二方案上批示“较妥”二字(1954年宪法文本第九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通讯秘密受法律保护)。
第一条批语是“不写为好”,针对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和信仰宗教自由的权利”,毛泽东在“游行,示威”旁划了两条竖线,打一问号,并在上方写了这个批语。
在“通信自由”、“游行示威”问题上,最后的宪法文本没有采纳毛泽东的意见。
2003年12月26日,韩大元从曾参与宪法起草工作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董成美处得知:关于“迁徙自由”,毛泽东在宪法起草中是不同意规定迁徙自由的,他认为人不能想到哪儿就到哪儿,得有制度。但是后来宪法仍作了规定,没有听毛主席的。
“可以看出,在宪法制定过程中,毛泽东的工作作风是民主的,对不同的意见通常采用‘为宜’,‘不妥’等商量字眼,没有以领袖地位压制不同的意见。”韩大元说,这样的历史过程展示给我们的国民后,将赢得多少赞叹和骄傲;展示给国际社会后,将赢得多少尊重和敬仰。
1954年6月16日,宪法草案公布,全民参与讨论。经过近三个月的讨论,收集有关宪法草案和组织法方面的修改和补充意见1180420条,这些意见最后汇集到宪法起草委员会。
韩大元说,制宪过程中提出的有些意见直到今天仍有价值。比如,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有人主张这一章应调到国家机构一章前面。因为国家是人民的国家,首先有人民的权利,然后才产生代表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而且谁都会对自己的权利义务特别关心。这一意见后来被1982年宪法采纳了。
1954年宪法显示出了重要意义和宝贵价值
“我们应当对生活在50年前的制宪者们为宪法制定所付出的智慧与努力表示景仰与敬意,需要以宽容的态度对待他们的局限性。”韩大元说,一个国家的人生是由宪法体现的,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宪法是构成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一个国家的国民有权利知道自己国家完完整整的人生,并关注国家的人生,而国家应当首先将这些历史向国民准确而无障碍地开放。
“后代人将在先人们所留下来的思想与制度框架中生活,在制宪者留下来的思想遗产的影响下,人们总可以寻求保持宪法生命力的途径与思想源泉。”韩大元说,1954年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的宪法,自中国有宪政历史的100多年里,这是中国人民第一次行使制宪权,并且第一次以宪法的形式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从规范的角度看,1982年宪法以1954年宪法为基点,使社会发展中的基本价值观回归到1954年宪法确定的价值体系,并推进恢复和发展宪政体制的进程。“为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设立国家级纪念馆意义深远。”改设宪法节,让宪法文化融入公民血液
韩大元走过不少国家,美国、德国、法国、日本、俄罗斯……他说,在这些国家,哪怕是和小学生、70岁以上的老年人交谈,出自他们口中频率最高的词汇仍是“宪法”。
“谈论任何问题,对方都会引用宪法。他们经常说,按照我国宪法规定,这个问题应该是这样的。”韩大元很感慨,“宪法贯穿于他们的日常生活,不抽象,而具体;不悬空,而实用;不疏远,而亲近。”
在这些宪法文化发达的国家里,宪法权威受到国民绝对尊重。“为什么法国、美国、日本这些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率很低,其中的一个原因是,他们从小就接受着正统的宪法教育,宪法与人权的观念已经融入他们的血液,伴随他们的职业生涯。”
“宪法教育是法律文化教育的核心,我始终认为,宪法教育要始于一个人的幼年时代,从小接触宪法,认识权利与自由的含义,认同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他就不会因为职业、年龄等的变迁,而违背心中认可的基本社会规则。”韩大元说。
宪法教育应当是爱国主义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最核心的部分,韩大元说,在我国,12月4日被确定为法制宣传日,虽然每年的宣传主题有所侧重,但宗旨都在于培育整个社会的法律文化氛围。“不过,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应将宪法颁行日――12月4日,更名为宪法节。宪法需要信仰,需要国民彻底而忠诚地信仰它,如果缺失这样的环境和氛围,宪法文本制定得再怎么高明、漂亮,宪法保障机构再怎么发达,都无济于事。”
要在整个社会形成信仰宪法的社会氛围,光有宪法节还不够,韩大元说,文化氛围不是突然创造出来的。而培育国民宪法信仰的最好方式,莫过于把制宪过程展现给民众。现行宪法是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的,想要国民理解现行宪法的制度设计、起源,设立1954年宪法纪念馆就不仅仅是学术界的问题,而是整个国家应该关心考虑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