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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中国的官怎么当?——国家行政学院任进教授专访

 

                                                 未来,中国的官怎么当?

 

                    北方周末报  2008926

 

今年9月份,全国接连发生了几起危害公共利益的事故,事故中多位高官引咎辞职或被免职,中共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治党、理政的决心,更有媒体把这次大范围的行政问责称之为问责风暴924日,本报就行政问责制度等有关问题专访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任进。 

 

制从哪里来?

  

北方周末报行政问责制度在我国什么时候起步?截至20089月,国家在行政问责制度建设方面有无清晰的脉络可寻,有什么特点?

任 进:我们说的行政问责一般是指狭义的问责。从狭义的角度看,行政问责制是指行政机关领导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或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由问责主体依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这个制度起源于199529日中共中央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中关于责令辞职的规定;200279日中共中央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又增加了引咎辞职的规定。

2004322日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提到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是权责一致,就是说,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使权力的同时要承担责任,使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2005年的《公务员法》对责令辞职和引咎辞职作了规定,使之成为一项法律制度。2008321日发布的《国务院工作规则》中也有行政问责制的规定。

  党的十七大要求“健全问责、引咎辞职等制度”,中共中央2008227日发布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也提到,要在2020年形成新的行政管理体制,这个新的行政管理体制要求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把权责一致放在第一位,所以说,权责一致是对政府的首要基本要求,从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要一致这个角度来看,就有问责的意思。

  但从法律角度上来说,问责这个词并没有出现过。虽然在2001年国务院有一个《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在特大火灾、交通安全事故、矿山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中,对负有领导责任或有失职、渎职情形的政府主要领导和部门正职负责人,要进行行政处分,但这个行政处分,并不是这里说的问责。

  

北方周末报:行政问责有哪些方式和特点?它的性质是什么?

任 进:狭义的行政问责的方式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在相关媒体上公开道歉;停职反省;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行政法规、规章和党的文件规定的其他方式。问责方式可以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这次问题奶粉事件、溃坝事件和深圳的特大火灾事件,在这几个事件当中都用到了公开道歉、引咎辞职、免职等。

行政问责在性质上主要是一种政治责任,而不是法律责任;行政问责范围限于行政机关领导人员,不适用于其他党政机关领导干部。

  

北方周末报:9月份发生的这几起官员被问责事件可否谈一下您的看法,在问责原因方面有无共同点?

任 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的,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如果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这几个事故都符合法定应被问责的情形,这里很清楚,他们或者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因为事故发生在他们的职责范围内,他们的辞职或被免职也符合政府一贯主张的权责一致的要求。

 

北方周末报:如此大力度的行政问责发生在北京奥运会刚刚结束不久,您认为这是一种巧合吗?

任 进:在奥运会期间可能此类事件已经出现苗头,但为了确保奥运会期间的稳定,因种种原因不便处理,在奥运会后暴露出来,各级政府集中处理,但这只是一种推测,也有可能是一种巧合。不管怎样,我觉得政府对这几件事情的处理,体现了十七大报告和政府工作规则里面对行政问责方面的要求。

  政府这样做都是有依据的,不能说奥运会期间和奥运会前后有什么区别。因为这届政府一开始就提出权责一致,特别强调行政问责制。

 

责怎么问?

 

北方周末报:加强对官员行政问责的现实意义主要表现在哪里?

任 进:行政问责制是许多法治国家或地区建立的制度,如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引咎辞职制、我国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高官问责制等。但长期以来,在我国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观念比较淡薄,行政机关的一些领导干部习惯于运用手中的权力,而不习惯或不愿意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虽然宪法和法律规定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党和政府也反复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应尽职尽责,但因职责不清或权责不一致,或因缺乏配套的制度和措施落实、相关法规注重有关领导干部的权力、忽视责任的规定,导致实际工作中有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旦由于失职、失误或失察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或社会公共利益重大损失或重大责任事故时,往往以集体决策诿过,或以交学费搪塞或敷衍。这既助长了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的不负责任意识,损害了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也削弱了政府在人民中的威信和感召力。

推行行政问责制,就是要建立和加强对行使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使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让不负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止,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减少和避免过错,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北方周末报:对官员的行政问责与其他责任追究是什么关系?

任 进:从狭义的行政问责看,行政问责制有自己的特点。与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或行政责任等相比,行政问责制在责任的性质、适用对象和范围上有所区别,但在它们相互之间有密切联系,可以理解为是对法律或行政责任追究、党纪或政纪处分等制度的配套措施或补充形式。

推行行政问责制,从制度上明确问责的性质、问责的对象和范围以及问责的方式和程序,可与法律或行政责任追究、党纪或政纪处分等制度形成互补。另外,可以强化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构建完整的责任体系,弥补责任制执行中的不足。这不仅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措施,更是加强行政监督、建设责任政府的客观需要。

 

北方周末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分别对官员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作了规定,您怎么看待这两项规定,您认为这些规定是不是这次官员行政问责的全部依据?

任 进2002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行政问责的依据之一,2005年的《公务员法》也是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在另外的一些相关法规性文件和政策文件中也有涉及,但并不明确。因此,行政问责制作为一项新的制度还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我认为有必要从制度上明确行政问责的性质、问责主体、对象、范围、方式和程序,以及与其他责任追究形式的关系,尽快制定《行政问责条例》。 

 

官怎么当?

 

北方周末报:问责风暴的来临,无疑会给中国政界带来强大的震撼,让各级领导干部对权责问题有了更清醒的认识,相信未来的官应该怎么当将成为许多官   员正在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如何当官、如何才能当好官?对此,您怎么认为?

任 进: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其他公务员首先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规定。在《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各级政府的工作规则中,对领导干部的义务和责任都有明确要求。作为官员,首先要了解《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的内容、精神,要提高自己在这方面法律知识的认知水平和政策水平。

  此外,更为重要的是,领导干部要真正做到权责一致,在行使好自己权力的同时履行自己的责任。要知道在哪些情况下可能承担怎样的责任,平时在工作中要切实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该履行的就履行,该负责的就要负责,避免在自己主管或分管的工作中出现失误、失职;要克服没有违反法律或触犯政纪、党纪就可以免责的观念,特别是要改变个别官员过去那种只习惯用权而不习惯担责的做法。

  第三,还要注意,行政首长和主管领导不但要对自己主管或分管的工作负责,同时还要带好自己的队伍,抓好下属的监督工作,避免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者造成重大事故。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0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