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八二宪法”助推研究高潮
从年初到年末,包括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年会在内的官方、民间相关纪念会议络绎不绝。很多业内期刊也规划了关于“八二宪法”的专栏或笔谈,专栏少则刊发三篇论文,多则登载二十篇笔谈。出版物方面集刊《清华法治论衡》在两年前就策划征稿,于
2012
年岁末推出“宪制与制宪”专号(收论文三十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则编辑出版《中国宪法三十年(
1982
―
2012
)》三大册。
纪念式研究为回顾、重述、评点历史提供了契机。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历史既指已有的事实,也指当代人对事实的记录和思考。八二宪法制定于
30
年前,属于历史,同时它作为现行宪法,又历久弥新,显然连接了历史和现实,融汇了各种值得探讨的因素。同时,对纪念式研究也要审慎。
较多学者关注国家机构研究
2009
年笔者曾在“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会议中谈到,我国宪法学理论研究偏重对基本权利的研究,而且是总论的研究,国家机构的基础理论和制度性研究大为忽略。
2012
年,我们注意到较多学者已经开始关注到党和国家机构的基本法律问题,例如元首制度、代表制度、人大制度、选举制度、司法制度等。
宪法学说理论研究依然厚重
“密涅瓦的猫头鹰在黄昏中起飞”。要从中国当前纷繁复杂的实践和理论争议中理清头绪,看清位置,需要回顾历史,脚踏大地。中国宪法学界近年来颇重视学说史和基本理论的研究。韩大元
2012
年主编出版的《中国宪法学说史研究》(上、下册)是基础理论方面的厚重之作。
关于政治宪法学、规范宪法学的学术争论,本年度出现了多篇水平较高的评论性的论文。另外,
2012
年
12
月初,在“第八期中国法学创新讲坛”上,韩大元、高全喜、林来梵、陈端洪四位学人同时出场,表达了他们各自对宪法学研究方法的立场和观点。研究方法主要反映学者的立场和研究风格,其要旨在于运用其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社会科学的任何方法、理论,都不可能是全能的,而是有限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