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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适用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制度优化

摘要:家庭教育指导令是作用于恢复和补救家庭教育功能的救济性规则,在家庭教育干预体系中承担程序保障功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法院适用家庭教育指导令呈局部过热、整体偏冷的双面镜像,部分法院积极突破法定条件,降低标准、扩大范围泛化适用;更多法院基于治理效果、办案压力、保障机制等因素对该制度适用持保守态度,倾向选择性适用或者回避适用。这种状况的根源在于作为新制度的家庭教育指导令,存在基础理论准备不足和规范供给不足的两难困境。家庭教育指导令在主动司法特征和保护性、惩戒性属性方面尚未达成价值共识,难以指引法院准确适用;其制度规范内容不全面、不系统,形式粗犷,无法对法院适用指导令形成有效约束。完善家庭教育指导令制度,首先应确立儿童利益最大化、过责相当和辅助性等基本原则;其次,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完善制度规则体系,有效解决法院适用家庭教育指导令裁量空间过大、适用条件不具体、执行缺乏社会性支持等主要问题。

关键词:家庭教育指导令;救济性规则;儿童利益最大化;过责相当;辅助性原则

    摘要:  家庭教育指导令是作用于恢复和补救家庭教育功能的救济性规则,在家庭教育干预体系中承担程序保障功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法院适用家庭教育指导令呈局部过热、整体偏冷的双面镜像,部分法院积极突破法定条件,降低标准、扩大范围泛化适用;更多法院基于治理效果、办案压力、保障机制等因素对该制度适用持保守态度,倾向选择性适用或者回避适用。这种状况的根源在于作为新制度的家庭教育指导令,存在基础理论准备不足和规范供给不足的两难困境。家庭教育指导令在主动司法特征和保护性、惩戒性属性方面尚未达成价值共识,难以指引法院准确适用;其制度规范内容不全面、不系统,形式粗犷,无法对法院适用指导令形成有效约束。完善家庭教育指导令制度,首先应确立儿童利益最大化、过责相当和辅助性等基本原则;其次,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完善制度规则体系,有效解决法院适用家庭教育指导令裁量空间过大、适用条件不具体、执行缺乏社会性支持等主要问题。     关键词:  家庭教育指导令;救济性规则;儿童利益最大化;过责相当;辅助性原则 注释:
参见王春霞:《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载《中国妇女报》2021年10月25日,第2版。
为简便表述,本文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简称为“家长”;将存在严重不良行为、实施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不正确家庭教育行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统称为“失职家长”。其中,存在严重不良行为、实施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家长为“推定失职家长”,实施不正确家庭教育行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未成年人家长为“实质失职家长”。现有研究中有将家庭教育指导令适用的前提条件分为“推定失职”和“实质失职”两种观点,参见邱格屏、牛智辉:《论家庭教育中司法机关的角色定位》,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22年第6期,第7-8页。
参见吴进娥:《我国司法强制亲职教育的缘起与规范发展研究》,载《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期,第99页。
参见李福芹:《论我国强制家庭教育指导制度的构建――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背景》,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22年第2期,第17页。
参见孙航:《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手软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松懈》,载《人民法院报》2022年3月2日,第5版。
参见谢雯:《电竞酒店接纳未成年人,为何被提起公益诉讼?》(法宝引证码: CLI.A.253847),载北大法宝网,http://hffgb6ae4bfbcde7b499cskwc0v50xpvu56ccu.ffhb.libproxy.ruc.edu.cn/lawfirmarticles/fa3571610fe4e9797823e837cda1ba01bdfb.html,2023年11月20日访问。
参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十三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惩治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犯罪综合司法保护案》(法宝引证码:CLI.3.5158904),载北大法宝网,http://hffgb6ae4bfbcde7b499cskwc0v50xpvu56ccu.ffhb.libproxy.ruc.edu.cn/chl/9122d908026307a5bdfb.html,2023年11月20日访问。
参见《重庆首张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发出》(法宝引证码: CLI.CR.403734632),载北大法宝网,http://hffgb6ae4bfbcde7b499cskwc0v50xpvu56ccu.ffhb.libproxy.ruc.edu.cn/pal/a3ecfd5d734f711dd6ce1c02feacab3e94db3be4e295f459bdfb.html,2023年11月20日访问。
参见《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之十:周某等与朱某确认收养关系纠纷案――责令疏于履行教养义务的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案》(法宝引证码:CLI.C.410035429),载北大法宝网,http://hffgb6ae4bfbcde7b499cskwc0v50xpvu56ccu.ffhb.libproxy.ruc.edu.cn/pfnl/95b2ca8d4055fce11d69889455fa4fa48d3564dea0779004bdfb.html,2023年11月20日访问。
参见王贞会:《家庭监护功能缺位的实践表征及其治理路径――以308名涉罪未成年人为样本的分析》,载《政法论坛》2018年第6期,第182页。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职责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抚养、教育、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条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参见《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6起2022年人身安全保护令典型案例之四:贡小甲等诉贡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双令”齐发督促父母“依法带娃”》(法宝引证码:CLI.C.501062984),载北大法宝网,http://hffgb6ae4bfbcde7b499cskwc0v50xpvu56ccu.ffhb.libproxy.ruc.edu.cn/pfnl/08df102e7c10f2062110fee5712cd1b4678a02772671c3eebdfb.html,2023年11月20日访问。
参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6起少年审判典型案例之二:楼某某猥亵男童案――依法从严惩处猥亵男童犯罪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法宝引证码:CLI.C.417626866),载北大法宝网,http://hffgb6ae4bfbcde7b499cskwc0v50xpvu56ccu.ffhb.libproxy.ruc.edu.cn/pfnl/95b2ca8d4055fce1957dc8e6c8588229f c7d99cc2a6c0808bdfb.html,2023年11月20日访问。
参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7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之五:张某诉雷某、邱某返还“彩礼”纠纷案――依法作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对允许未成年人结婚或者订立婚约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进行训诫,“彩礼”予以返还》(法宝引证码:CLI. C.417626637),载北大法宝网,http://hffgb6ae4bfbcde7b499cskwc0v50xpvu56ccu.ffhb.libproxy.ruc.edu.cn/pfnl/95b2ca8d4055fce17620c31649731002dc0a3ac535761853bdfb.html,2023年11月20日访问。
参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六起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之六:张某诉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依托全国法院首个线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开展涉网络家庭教育指导》(法宝引证码:CLI.C.417285108),载北大法宝网,http://hffgb6ae4bfbcde7b499cskwc0v50xpvu56ccu.ffhb.libproxy.ruc.edu.cn/pfnl/95b2ca8d4055fce1bf384a50db0fe3f80344b98a9f4e2690bdfb.html,2023年11月20日访问。
参见周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2年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载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hffgb6167812bacfd403askwc0v50xpvu56ccu.ffhb.libproxy.ruc.edu.cn/zixun-xiangqing-349601.html,2023年11月20日访问。
2022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判处未成年人罪犯2.8万人,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3万份。同上注。
参见《从司法大数据看我国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及其预防》,载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hffgb6167812bacfd403askwc0v50xpvu56ccu.ffhb.libproxy.ruc.edu.cn/fabu/xiangqing/99402.html,2023年10月2日访问。
参见顾明远主编:《教育大辞典》(第6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471页。
See R. Ailincai, A. Weil-Barais, Parenting education: Which intervention model to use? Procedia-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 Vol.106,2013, pp.2008-2021.
参见吴媛贞、汤佳锟:《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督促监护令问题探析》,载《中国检察官》2020年第19期,第70页。
《刑法》第17条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刑事诉讼法》第283条规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0条规定:“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本辖区内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第40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或者发现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依法调查处理,并可以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采取措施严加管教。”《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参见赵摇蔚:《家庭教育令实践运行机制的路径规制与完善――以1015份家庭教育令为分析样本》,载《法律适用》2023年第1期,第150页。
参见《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7则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之四:王某某与伍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法宝引证码:CLI.C.417635754),载北大法宝网,http://hffgb6ae4bfbcde7b499cskwc0v50xpvu56ccu.ffhb.libproxy.ruc.edu.cn/pfnl/95b2ca8d4055fce1743b4fc081fc795361cde2810b89d2ffbdfb.html,2023年11月20日访问。
参见《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6起2022年人身安全保护令典型案例之四:贡小甲等诉贡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双令”齐发督促父母“依法带娃”》(法宝引证码:CLI.C.501062984),载北大法宝网,http://hffgb6ae4bfbcde7b499cskwc0v50xpvu56ccu.ffhb.libproxy.ruc.edu.cn/pfnl/08df102e7c10f2062110fee5712cd1b4678a02772671c3eebdfb.html,2023年11月20日访问。
参见靳昊:《为孩子撑起一片法治晴空》,载《光明日报》2022年6月11日,第5版。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保护未成年人十大典型案例――加强对未成年人监护教育的司法保护》(法宝引证码:CLI.13.5117198),载北大法宝网,http://hffgb6ae4bfbcde7b499cskwc0v50xpvu56ccu.ffhb.libproxy.ruc.edu.cn/lar/ac7a14846d2ee9b243cb5726458ac46cbdfb.html,2023年11月20日访问。
参见张宏羽:《家庭教育:法与情的“融命题”》,载《检察风云》2022年第6期,第69页。
参见李泊毅:《家庭教育指导令的规范化》,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22年第3期,第7页。
《上海市未成年人特别保护操作规程》第24条第3款规定:“对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监护人,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者依监护监督员、有关参与单位的申请,结合具体情况,依法决定对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监护人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教育惩戒措施:(一)训诫或督促公安部门训诫;(二)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三)建议公安部门治安处罚;(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措施。”
参见姚建龙、柳箫:《〈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及其进步与遗憾》,载《少年儿童研究》2022年第5期,第8页。
参见李泊毅:《家庭教育指导令的规范化》,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22年第3期,第4-13页。
李真文:《重新检视教育上惩罚运用的正当性》,载《教育实践与研究》2008年第1期,第57页。
参见游涛、张莹:《以强制性亲职教育问责教养失职监护人――罪错未成年人监护人法律责任探究》,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5年第1期,第71页。
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上)》,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9-190页。
[德]乌尔利希・范・森图姆:《看不见的手――经济思想古今谈》,冯炳昆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380页。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8条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下列行为:(一)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三)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四)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五)传播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六)卖淫、嫖娼,或者进行淫秽表演;(七)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八)参与赌博赌资较大;(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我国台湾地区的“少年事件处理法”第84条规定“: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因忽视教养,致少年有触犯刑罚法律之行为,或有第三条第二款触犯刑罚法律之虞之行为,而受保护处分或刑之宣告,少年法院得裁定命其接受八小时以上五十小时以下之亲职教育辅导。” 作者简介:刘耀辉,法学博士,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文章来源:《法学》2023年第12期。 发布时间:202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