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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

“法未禁止即可为”突破了公权界限

政府官员向来不会缺少自我扩权的冲动,问题不在于我们对权力的约束过多,而在于有效的权力制衡太少  

    仇和主政昆明以来,新闻就一直没有间断过。在14日召开的昆明市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动员会上,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动员大家要把握发展大势,冲破准我干我才干唯上唯书的僵化思想,树立没有明令禁止都可以想、可以干,不断创新求变的求索作风。(415日《生活新报》)
  没有明令禁止都可以想、可以干,是仇和认为昆明当前特别需要冲破的六个思想障碍之一。应该说,在解放思想的大语境下来考察这句话,问题似乎并不大,解放
思想的内涵之一本身就是不能让官员做什么事情都畏首畏尾嘛。官僚体制意义上,准我干我才干唯上唯书的僵化思想固然需要破除,但在治权民授的意义上,没有明令禁止的有些东西却是政府官员行事必须有所顾忌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私权利与公权力的最大区别。即:私权利本来是完整的,只能被明确的法律限制或者剥夺,也就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公权力本来是没有的,必须经过法律授权,方能在限定的范围内以限定的方式行使,也就是法无授权不可行。因此,官员的行事准则应该是法无授权不可行,而不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基于此,没有明令禁止都可以想、可以干这样的准则,适合于民众,却不适合于官员。
  我们知道,政府官员向来不会缺少自我扩权的冲动,问题不在于我们对权力的约束过多,而在于有效的权力制衡太少。将官员思想僵化归因于约束过多,恐怕并不很符合实际。没有明令禁止都可以想、可以干,所欲解决的问题是官员不能想、不能干,而真正的问题其实在于一些官员不愿想、不愿干”―――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如今一些官员之所以在很多时候表现为准我干我才干唯上唯书,其实并不是权力制衡的结果,而恰恰是权力制衡失效的表现。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表现出准我干我才干唯上唯书的僵化思想,往往不是为了更好实现民众利益,而是为了更好保住或增加自身私利;相反,民众要求革新的声音始终强大,他们不喜欢那些为了自身官帽而思想僵化的官员,只无奈于不能用选票表达好恶罢了。
  没有明令禁止都可以想、可以干所传递给官员的那种行事可以无所顾忌的思想信号,假使用到民众愿意看见的好的地方,效果固然很好,但一旦用到民众不愿看见的坏的地方,坏处恐会被放大到无以复加。这是我们必须高度警惕的。
  历史一再证明,官员的个人道德是靠不住的,正如杰斐逊所言:法治社会的预设就是对掌权者的不信任。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用完善的制度设计来制衡权力。而且,对权力的制约不是越少越好,而是越多越好。因此,对于官员而言,一个必要的行政理念应该是法无授权不可行,而不能是法未禁止即可为。至于官员不愿干、不想干的真问题,恐怕绝不是靠对官员高度放权所能解决的。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2008-4-16 发布时间:2008/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