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就任美国总统前,巴拉克·奥巴马拥有着一段极不寻常的人生道路。
奥巴马于1961年8月4日出生于火奴鲁鲁,一个由来自美国堪萨斯的白人少女母亲和来自肯尼亚的交换学生且更为年长的父亲组成的家庭中。父母离异后,奥巴马就只见过父亲一次。在成长岁月中,是母亲给予他爱、支持以及挑战,这些都使他拥有了获得成功的自信和力量。
耀眼的《哈佛法律评论》总编辑
在加州西方学院学习两年并在哥伦比亚大学深造毕业后,奥巴马在纽约为一个商务公司和公益研究机构工作了几年。1985年,他搬到了芝加哥,并成为一个社区发展项目的行政主管,在这个岗位上,他干了3年。在这些有挑战性的工作中,他表现出非同寻常的混合个性特征――思考审慎而敏于行动,这些品质也预示了他作为法科学生和日后作为政治家律师以及法学教师的成功。正是带着这些社会经验,奥巴马于1988年进入了哈佛大学法学院。
在哈佛大学,奥巴马在第一学年末就当选为极其受人尊重的《哈佛法律评论》的编辑,并且在第二年,法律评论的编辑们推选他担任他们的主席――总编辑,从而掀开了奥巴马走向日后政治成功的序幕。奥巴马作为总编辑,实现了促进平等的承诺,并提供了一个自由讨论的平台。在他主编的八卷期刊中,既有主张扩大有色人种和妇女权利的文章,也有里根政府的检察次长Charles Fried 撰写的一篇目前为止被认为是“种族巴尔干”的文章,这篇文章攻击了积极雇佣少数族裔以消除种族歧视行为的法律根基。奥巴马在《哈佛法律评论》担任编辑和随后领导杂志的经历,赢得了全国媒体的关注,并获得了一部著作的合约。《哈佛法律评论》的总编辑通常成为确保通向更高法律生涯的跳板,这包括担任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助理以及收入颇丰的顶级商事律师事务所的职位。尽管奥巴马曾经在暑假期间曾经到芝加哥的几个一流律师事务所实习,但在他毕业后并没有选择在这些律师事务所就职或其他循规蹈矩的成功之路。相反,这位哈佛毕业的律师回到了芝加哥,继续从事他的社区组织工作。
入选“40岁以下40位未来政治之星”
1991年,在取得了伊利诺伊州律师资格后,奥巴马开始担任一个选举项目的行政主管,领导十位工作人员和七百位志愿者。1992年,这一项目实现了获得15万非洲裔选民登记的目标。《芝加哥读者》评价这一成就为“近年来芝加哥历史上最为成功的草根选民登记运动”。这一努力也使奥巴马入选当年的“40岁以下40位未来政治之星”名单。很多人都肯定了他的政治才能,特别是表现在社区组织方面。在此期间,奥巴马从事的第二份工作是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宪法教师,在这一职位上,他干了12年。《纽约时报》曾经报道过,奥巴马经常鼓励学生们就选举权利和确权诉讼等问题展开自由讨论,这常使很多学生对于他就这些问题所持的立场产生困惑。他也经常挑战学生认为黑人在种族隔离下的生活更美好的观点。
1996年,奥巴马决定竞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的时候,曾热情地说道:“投入我们的能量和资源,付出巨大的努力,建构一种新的机制,来强化和促进我们的社区建设”。之后,他赢得了参议员的第一届三年任期。作为一名参议员,“奥巴马推动了死刑法律的改革”,他反对种族标签,呼吁更好地归档以及帮助有工作的穷人赢得税收信用。他是立法伦理改革的专家,并且提出了一项防止警察在不进行摄像的情况下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法案。
从社区鼓动家到联邦参议员
在担任州立法者的岁月中,奥巴马还从事着其他两份工作。第一份工作是在芝加哥一家私人律师事务所(Miner, Barnhill and Galland )中从事民权法律实务。这家创设于1971年的律师事务所,代理性骚扰和揭发者案件中的原告,拥有医院、非盈利性机构、社区发展机构的客户。对于他的律师工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Miner律师介绍说:“他是如此聪明,能迅捷地捕捉到各种法律争点的细微差别;他努力使用真正简短的答案来回应;他的直觉非常有助于更好地理解这些细微差别到底是什么。”《芝加哥律师》杂志的文章也指出,在为这家律师事务所工作期间,奥巴马“代表那些根据选举权法案要求在伊利诺伊州和其他地方获得平等选举机会而提起诉讼的非洲裔美国人”,他帮助那些受到大银行歧视或者接近“红线”的作为有色人种的房产抵押人,他还帮助歧视案件、揭发者案件以及涉及“投身于社区再开发和扩大住房供应的非盈利机构”案件的工人。这家律师事务所的另一位创始合伙人George Galland也说:“他总是同时有着无数的事情要处理,但处理起来总是得心应手――能够将事情处理得有条不紊。”奥巴马的法律学术生涯要求他进行冷静而又慎重的分析,这非常符合他在法律执业以及伊利诺伊州参议院更加复杂的立法工作中表现出的多面性格。Miner律师指出,奥巴马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期间,以不同的方式参与了30余起案件,主要是撰写“很多具有实质内容的法律意见,但是他并没有亲自参与庭审工作”。奥巴马解释道,“我一般是做一些更加理性的写作工作,而很少从事庭审,这也是某种遗憾――没有做更多的庭审工作。”
奥巴马提出了亟需解决的社区问题,这促使他参加国会议员竞选,并挑战时任议员Bobby Rush的议会职位。但是,这场竞选并没有成功。不仅Rush轻松赢得了胜利,而且也让奥巴马明白了自己在政治领域还是如此稚嫩。作为政治家、法律家和斗士的奥巴马并没有气馁,相反,他决心从这些经历中学习并积累政治财富。4年后,他再次竞选更高一级的职位:伊利诺伊州联邦参议员。专家们预测他并没有多少胜算,但是,他号召那些哈佛法学院的朋友和同事们在全国范围内为他筹资,并努力挖掘那些长期以来在芝加哥所结交的各种关系。奥巴马最终战胜了来自共和党的对手,并且创下了伊利诺伊州历史上最大的获胜领先记录。奥巴马作参议员的时间不到3年,其中还包括他竞选总统的时间。在此期间,他参与了59个议题广泛的法案提案工作。例如,他拥有的法律技能推动了联邦参议院历史上影响最大的伦理改革法案通过。他的立法努力同时也体现了其民权实践和社区组织所获得的经验,表现出了与潜在的对手进行建设性沟通的能力。奥巴马曾经连署其竞争对手麦凯恩参议员提出的一个法案。他的其他提案和法律修改方案主要围绕着医疗改革和保护社会中少数成员的权利,提出改善紧急医疗救护、控制处方药物的价格、为贫穷的志愿兵提供住房帮助、防止误导投票和威胁选民法案――这些建构了奥巴马作为国会参议员的职业生涯,而其中提高政府透明度又成其最主要的关切。但正如大多数由他主导的法案一样,这些并没有成为法律。
律师总统施政的法治烙印
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的斯普林菲尔德――其深深敬仰的亚伯拉罕?林肯也曾在此地――正式宣布竞选总统。他的竞选极具挑战性,不仅仅要在民主党内初选和一般选举中面对那些已经具有坚实基础的候选人,还要迎接各种问题的攻击,包括攻击他是否是穆斯林、担心他的经验等。在初选中,经过了一系列激烈的鏖战,奥巴马战胜了为人看好的竞争对手希拉里,并且于2008年11月4日在大选中击败了共和党的候选人麦凯恩。在历经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竞选后,当选总统很快就组建了过渡团队。丝毫不让人感到奇怪的是,包括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和其他一流法学院的律师,在他的工作团队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新总统继续选择律师来主导他的内阁部门和重要岗位。可能除了富兰克林?罗斯福以外,没有人像奥巴马这样任命了如此众多的律师担任政府要职。
2009年1月20日,在华盛顿特区,巴拉克·奥巴马在多达180万的民众面前宣誓就任美国第26位律师出身的总统。从那一时刻开始,总统将开始展示他的法律技能和判断能力,并采取了几项特殊的法律和政治姿态,以区别于前任。在就任演说中,他力图和穆斯林展开对话。此外,新的行政部门也不再将那些被羁押的人员确认为“敌方人员”,不再使用“反恐战争”的称谓。进而,与布什政府签发“政府声明”实质性地改变某些法律含义的做法不同,奥巴马限制政府声明的适用。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奥巴马已经发出了作为总统的声音,表明了使政府管理和政策遵循法治轨道的意愿和渴望。我现在还不能确认他的法律技能将如何影响他的政治决断和政策制定,但毫无疑问,奥巴马总统任职的早期执政展现给人们这样的印象:在尊重法治的前提下施政。
作者Charles J. Ogletree系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
译者丁相顺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载《中国社会科学报》,转自http://www.law.ruc.edu.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9745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发布时间:200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