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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随笔

“食品安全不全归咎于政府”是自说自话

    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近日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公众希望政府什么都管,很多人把所有的食品安全问题全部归因于政府监管失职,这是不全面的。食品安全是(企业)生产出来的,不是政府监管出来的。近些年,我始终强调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企业,如果企业不讲诚信,政府投入再多人力物力,也监管不过来,而目前的社会舆论是任何事情都该由政府负全部的责任(618日《新京报》)

食品安全问题不能全归咎于政府的责怪公众之意相当明显,但是,公众真的错了吗?

事实上,公众从来都没有完全把食品安全问题都归咎于政府,《小康》杂志和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发布《2010―2011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报告》显示,近七成人对中国的食品安全状况感到没有安全感。对于食物为什么不安全,受访者投票选出了企业和生产个人丧失了道德底线等三大主因。从中不难发现,公众对企业、对生产者的关注并不亚于对政府的关注。可以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单一地指责公众,不仅无助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相反,只能让事情变得更糟糕,甚至打击公众参与保护食品安全的积极性。

在食品安全事件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的当下,由于制度的缺陷,食品安全监管中确实存在一些无法可依的现象,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也是广泛存在的。相关配套制度还没有得到完善,执法不公、权大于法、政出多门、推诿扯皮等情况还或多或少存在,在这样的事实面前,能怪罪公众把问题归结为政府吗?

进一步说,现代社会食品几乎都由市场提供,非为自己准备食物其安全性便不在消费者掌控之中。由于市场并不能保证提供安全的食品,信息的不对称导致消费者选购安全食品具有局限性,政府对人权的保护义务使得监管食品安全是政府的义务与责任。近年来,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严重威胁着群众的生命健康,破坏了食品市场的正常秩序,提高国家食品安全危机管理的综合应对能力是摆在政府面前的紧要任务。站在这样的立场上,即使群众把食品安全问题都归为政府,恐怕也没有大错吧?

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人的健康和生命,也关系到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乃至会影响到公民对社会和政府的信心。这是我们看待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立足点。食品安全的基本保障具有公共属性,政府应当充分承担责任,为改善食品安全的环境而努力。食品安全问题不能全归咎于政府是自说自话,其背面更值得重视――政府到底应对食品安全承担什么责任?这才是问题反思的基点所在。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2012年6月19日版。 发布时间:201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