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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随笔

油价补贴谁受益?

油价补贴谁受益?

 

王世涛*

 

最近油价上涨,各地政府为了平抑出租车价格,对出租汽车给予油价补贴,表面看来政府为老百姓作了实事。但实际上却蕴藏着财政资源的分配不公。政府用强制手段对市场进行了强行干预,这违背了市场运行规律。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价格应当体制价值,油价上涨,出租汽车营运成本增加,计费标准提高实属正常。基于对公民生存权的保障,政府有必要对粮食、水电气的价格进行监控或适当补贴,避免这些生活必需品价格的飞涨使低收入家庭生活陷入窘困、难以维系。出租车运输消费与日用必要品消费不同,其价格上涨不会对低收入人群的日常生活构成实质的影响。众所周知,一般而言,社会的低收人群很少甚至从来没有乘坐过出租车。相比之下,经常能够打出租车的,大都具备相当的经济实力和消费能力,即使出租车计费标准上调也不会对其有太大的压力。不可思议的是,虽然得到了油价补贴,但出租车司机仍抱怨,政府补贴不足弥补因油价上涨给他们带来的额外负担(大连市政府按照每天10元标准进行补贴,但实际上油价上涨,出租汽车司机每天要多支付15―20元)。可见,政府的油价补贴实际上并没有让出租车司机受益。如果允许出租费合理提高,他们的利益也会得到保障。

总之,政府进行油价补贴,实际上是用全体纳税人的钱让少数富人受益,是穷人补贴富人。这些钱完全应当用于因消费品物价指数CPI上涨而陷入极度贫困不能自保的城镇贫困家庭。补贴应当使国家有限的财力让穷人和社会弱势群体得到救济,也就是说,应当是富人补贴穷人,而不是相反。

     让出租车行业进行市场的自我调节,依然打车的人说明在其承受范围之内,没有消费能力的人自然望而却步。当然,在一定时期出租车的消费会受到抑制,很多人会更愿意选乘公共汽车,但这对缓解大城市交通压力,实现道路畅通有利无害。

     政府进行油价补贴实际上出于政治上的考量,所谓社会稳定的需要,即不能因为物价和消费品价格上涨引起民怨沸腾和社会动荡。正像为了维护和谐社会,各地方政府对无理上访者一再姑息、无原则退让。暂时的社会稳定得到了维护,但却牺牲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果真如此,这样的所谓和谐社会不会持久,将酝酿更深的矛盾,社会将会以更大的代价展现更深矛盾带来的危害。

     经济的问题应当通过经济手段解决,不能泛政治化,不能基于政治的考量,滥用行政强权,这不但会对经济秩序造成危害,也会导致社会资源配置的不公正。这说明,中国政府的执政理念和执政能力还应当不断提升。



*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0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