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用法律武器来反腐能拯救中国足球吗?法官能解决中国足球的腐败问题吗?我看难,不是一般的难而是几乎不可能的难。就像法官解决不了韩寒的代笔问题一样,法官也解决不了中国足球的腐败问题,更不可能通过法槌使中国足球冲出亚洲、走向世界。法官仅仅能判断南勇、谢亚龙、张建强、杨一民等涉嫌足球腐败的人是否有罪和罪大罪小,仅此而已。救治中国足球,需要的不是治标――判几个人入狱,而是治本――从根源上控制足球腐败。而治本恰恰不是手上无钱无剑的司法能够介入的,对于治本法官可谓“非不为也,是不能也”。
关于中国足球腐败早已有一个共识,即它是个涉及社会、文化、足球的综合症。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足球腐败有一个看得见的明显特征,即它是足球官僚的集体堕落。而集体堕落的深层原因在于管办一体、官商一体的中国足球体制。也就是说,造成中国足球今日“假、赌、黑”盛行的根本原因是体制而非具体个人。对任何具体的个人的惩罚都仅仅是一种治标行为,而治本则需要改革现行的中国足球运行体制。
权力乃腐败之母,控制权力才能控制腐败。而权力的分配问题不是法律问题,更不是法官可以置喙的司法问题。所以,司法反腐不可能是中国足球的希望所在,司法充其量只能在拯救足球运动中通过法律威慑助一臂之力,拯救的核心力量不在司法而在司法之外的政治运作。
中国足球元老金正民深有体会地指出,权力过分集中是导致足球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他说:“我们应该引进外国足协的委员会管理方式,要分权。这将推动中国足球走上正轨。”通过政治操作上的分权才能最终把中国足球推上良性运转之轨道。此乃中国足球告别假赌黑的唯一选择。任何别的举措都只是救得了一时、救不了一世的临时止痛措施。如今,中国足球需要的不仅仅是止痛,而是根除、切割它身上的权力集中之瘤。
现代足球,不再是一种无利可图的游戏娱乐,相反,它是一种产业,是一种强大的经济体。对于这项产业,政府需要的监督,而不是参与。如果政府参与,那实际上会导致政府在这个产业经济体中具有双重身份,扮演着运动员加裁判员的双重角色,其结果当然只会导致这项产业腐化堕落,最终使这种经济体萎缩衰败。是故,政府逐步退出足球产业的投资和经营,还足球以完整意义上的职业化,还自己一个纯粹的监督者角色,才是中国足球彻底走出当前腐败困境的沧桑正道。
有人说,足球是一面镜子,能清晰地反映出一个国家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此等论断无疑与我国现状相契暗合。面对层出不穷的社会问题,我们不能过于依赖司法,司法反腐拯救不了早已叶枯根烂的中国足球,政治反腐才能托起中国足球振兴的明天。
文章来源:《法制晚报》2012年2月16日 发布时间:201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