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女权主义法学代表人物---Martha Fineman教授)
和美国女权主义法学之代表人物-Martha Fineman教授接触,让我想到不仅仅是女权主义法学,仍有话题之外的话题。
美国女权主义法学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从批判法学中产生,其历史并不久远,但是目前却成为一种异军突起的法学思潮。以Martha Fineman教授、C. Mackinnon等为代表的女权主义法学,挑战了传统法学认为法是一种中性的、客观的、不带偏见的、或是理性的法律规范的结合体。女性主义法理学更是一种展望性的学问,不限于以法学的观点,而且要用社会、文化、政治等多维观点所形成的脉络体系去理解法律的发展以及法律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据Martha Fineman教授回忆,当初她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读二年级时,美国仅有一位女教授Soia Mentschikoff。而当她离开前往迈阿密大学做院长后,一些女学生要求学院再增补另一位女性时,得到的答复却是:“芝加哥大学并不授予我国的女性以教授资格。” 也因为是女性,当初Martha Fineman的Tenure决定也被延迟了一年。而时至今日,女权主义法理学已经影响了立法、司法、社会的多个领域。法官在判案时,也会引用女权主义法学的一些观点。
如今,Martha Fineman教授主掌的女权主义法学项目((FLT Project)则迎来了25岁生日。从1984年在威斯康辛大学法学院的建立,1990年到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然后1999年到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再到2004转来现在的埃默里大学法学院。一路走来,为了权利,Martha Fineman教授依然坚定如初。正如Martha Fineman教授对当初给她穿小鞋的一位男教员说的:“我不希望得到任何特殊对待,但是值得承认的是,我不仅满足了成为法学院Tenure的各项要求,而且处理好了家庭,也许这个就可以击败其他的教员(暗射这位男教员,其家里的妻子不仅抚养了孩子,而且还帮助编辑他的文稿)。”
为了权利而进行不屈的斗争,这样的历史总能让人兴奋。今天大家都在谈论昨天Obama进白宫,因为这是“白宫里的第一位黑人总统”。我可以感受到大家谈论时的那种兴奋。
为了权利而斗争的那种不屈的精神,可以让人感动。至今都清晰地记得2003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来自伊朗的Shirin Ebadi博士在埃默里大学法学院所做的关于人权保护的演讲。那口才,绝了!但我想感动不在于口才,而在于那种坚韧的人权精神。在座的美国人全体自然起立,献给无法停止的掌声,直到Shirin Ebadi近十次鞠躬后方才“罢休”。说真的,当时真的被那种场面感动了!在人权与国家之间,也许美国人更愿意选择人权,进而把掌声献给了对于美国战争的批评,献给了人权事业……。
当然从女权主义法学的形成中对于人权的执著也许可以体会到:学术离不开那种执著追求的精神,追求自己独特的面貌。然而,虽然我国法学长期借鉴外国法,但是如果忽视了本国传统的追求,则可能又会走入另一个不知道自己面目为何的境地。我们不仅需要借鉴,但最终我们更需要形成自己的面目。记得前些日子,佩里(Michael J. Perry)教授去巴西讲学回来,给了我一份明年在中国召开的“世界法哲学大会”的邀请资料。其实我在人大的时候就知道了。当然,佩里告诉我他无法参加此次会议,虽然一再被几位德国朋友劝说着去,因为其小孩要高中毕业,他们全家要去欢庆小孩高中毕业(美国家庭非常看重小孩高中毕业并要庆贺)。然而,虽然法哲学大会将在中国召开,但是中国法学能否为世界法学贡献自己的特色理论或流派呢?
记得於兴中教授在人大的一次讲座中,讲到法哲学流派阵地,如英国的经验主义法理学等等之后,再回到中国的法哲学时,却带有一种担忧,并提出中国法哲学之阵地何在?尤其当与中国本土传统文化的结合时。当时他提出
现在外国人确实另眼相看中国了,因此将来中国法学也定将会在自己的道路上,向世界展示其独特的魅力!
今天佩里教授的心情应该比较舒畅,因为受美国务院基金资助,国内有学者在和牛津大学出版社和剑桥大学出版社联系翻译他专著,饶有趣味的是首先翻译两本与宪法相关的人权专著。佩里教授一直认为中国在突飞猛进的进步,估计这也更坚定了他对中国的信心。
附:Martha Fineman的简介资料:http://en.wikipedia.org/wiki/Martha_Fineman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08/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