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前有一本专门倡导宪政运动、传播宪政观念的刊物,叫《宪政》(月刊)。它创刊于1944年(中华民国三十三年)元旦,终止年月不详。发行人为黄炎培先生,主编张志让先生。
1943年蒋介石自召开国民党十一中全会后提出宪政民治的口号,黄炎培、张志让等创刊发起人,认为有必要从文化思想上尽力促进宪政,所以在
编辑委员依笔画繁简为序排列有:戴修瓒,褚辅成,杨卫玉,黄炎培,傅斯年吴羹梅,章友江,章行严,陆鸿仪,陈北鸥,祝世康,江问渔,向乃祺,王芸生。发行所为“重庆张家花园五十六号国讯书店”。定价标明为“本号每册十元”。在定价后面还注明“定阅”问题,曰“因物价时有变动,只受活期定阅。定阅费分六十元及一百二十元两种,按期照售价扣算,免收邮费,挂号快信照加”。
创刊号第一篇文章是《宪政月刊志趣书》,相当于今天常用的“发刊词”。因文字简短,故全文照列如下:
同人感于我 贤明领袖热忱闳愿,倡导宪政之实施,决定于抗战结束后一年内,召开国民大会,制颁宪法,先就国防最高委员会,成立宪政实施协进会,自民纪三十三年元旦,开始发动全国人民研讨宪法草案,并授协进会以重大使命,力谋沟通政府与民间关于宪法问题暨其它有关政治问题之意见,其文,则宪法也。其事,则宪政也。其方法,则民治精神之所寄也。国父之释政权云:政是众人之事。况有倡于上者,安可无和于下者。爰经集议,愿以民间地位,响应政府空前盛举,集合群力,创为本刊。在 领袖领导之下,以客观态度,研究宪法与宪政诸问题,析理只求其真,论事只求其实,而一以国人所宗仰之三民主义为规范。依此志趣,自定其任务,具如下方:
一、 协助政府从事关于提倡实施宪政之宣传。
二、 对全国有志研究讨宪政者,贡献所见,以资博采。
三、 收者集国内外关于宪政各项资料,以供研讨之用。
四、 介绍世界关于宪政或民治之新著述,以广参考。
五、 供给专家以关于宪政问题交换意见之机会。
六、 广事征集各界关于宪政之意见而斟酌发表之。
七、 一般青年愿贡献其对于宪政之意见斟酌发表之。
八、 读者与本刊及读者与读者间,有关于宪政之通讯,斟酌发表之。
敬以至诚对读者诸君!
欢迎教正,欢迎投稿,欢迎通讯。
民国三十二年十二月。
宪政月刊创刊初期就有杜月笙这样的大佬作为发起人之一,我们凭想象总会以为办刊经费应当是不成问题的。然而情况并不是这样,此刊的纸张比今天任何一份报社的报纸新闻纸都要差得多的纸张,既薄又粗,现在翻看起来极容易破损,比明清时期的线装书籍还可怜。由此可见当年创刊者手头之拮据,创刊号就刊载了广告,但仅限于书籍广告,如《清宫外史》、《托尔斯泰传》、《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人事管理之理论》、《太平洋军事地理》等等。从第二期开始,广告开始多样化了,图书出版、银行信托、百货公司、标准铅笔、钢铁制品、电力电化,轮渡交通、纺织染料、味精淀粉,甚至擦面牙粉,等等。
创刊号的作者及其文章题目为主编张志让(中国宪政运动与世界民主潮流),邵力子(苏联新宪法中的三个特点),黄炎培(我所身亲之中国最初期及最近期宪政运动),吕复(中国宪政运动之回顾及将来宪法之商榷),祝世康(宪政与民生主义)陈顾远(宪政与民权),向乃祺(五五宪法草案之特点及其未来展望),陈北鸥(英美苏宪法的比较),普利期托莱(战争四年中英国民主政治的改造),白禾(译,纳粹铁蹄下的民主革命),张尚之(译,欧洲的民主组织),另有一个附录,题为“最近宪政文献”。
当时的中国,宪政研究者不多,宪政文稿来源并不充足。两年期间,黄炎培发表文章十一篇,张志让发表文章十二篇。出版的16期里面有两期是合并为双月刊的,这等于是说,黄、张两先生每期都发表文章呼吁宪政,可见他们两位是这个时期的宪政的最竭力的鼓吹者,真正令人肃然起敬。黄张二先生的文章主要是回忆宪政历史、讨论现实政治、倡导宪政运动、传播宪政观念。其中黄炎培先生以宪政运动的现实问题为主,密切结合现实政治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或发生的事件,比如《我所身亲之中国最初期及最近期宪政运动》、《关于宪政实施文件两种》、《愿全国上下尽力奉行约法来练习奉行宪法》《协助政府促成全国上下尽力奉行约法》、《宪政运动下南洋侨务两大方针》、《八十律师保障人权的意见而提出之建议》、《机关民主化》、《吾们读了克里米亚宣言以后》、《致国民党诸友好公开信》。张志让先生以阐明宪政理论和倡导宪政观念为主,比如《训政宪政与现阶段建国工作》、《中国宪政运动与世界民主潮流》、《青年对宪政的历史任务》)、《准备世界民主新阶段的届临》、《国父的革命理论与宪政》、《政权治权及民权体制的特点》、《提倡言论自由加强言论领导的建议》。另外,向乃祺发表文章四篇,周谷城发表文章四篇,此外还常常出现的名字有吕复、王云五、邵力子、左顺生、林享元、萨孟武、张明养、孙科、杨卫玉、陈北鸥、祝世康、叶圣陶、张友渔等(还有蒋学模曾翻译了一篇美国自由世界杂志的文章《意大利反法西斯主义者为新政而奋斗》)。
从月刊得知,黄炎培先生经常走访调研基层民间,或在大学学生或知识分子中间作倡导宪政的演讲。他有《川西旅途中谈宪政》(第四期)以及《从宪政运动看中国前途》(第七、八期合刊,受邀在复旦大学给学生所作的演讲记录)。从他的言论与行动看,显然是当年一位杰出的公共知识分子,社会活动家,而不单纯是一位学者。这不仅表现于此,他与张志让先生还定期邀请各界名流,在月刊社主持举行精彩的专题座谈会,倘若没有一定的感召力是难以做到的。
《宪政》月刊的“座谈会”自1944年1月至1945年4月短短的一年之间,共举行十二次座谈会。第一次是在1944年1月4日下午2点,借重庆交通银行二楼会议室,参加者有银行、实业、自由职业、报社记者及学术等各界人员二十余人(其中有杜月笙),其中大部分为本刊发起人。座谈会当然由黄炎培和张志让任主席(后来形成惯例,除个别几次黄先生制度之外,均由黄张二人共同担任主席)。
当时的意识形态在学术中的气氛并不浓厚,比如学者们谈苏联宪法,根本不忌讳其社会主义性质或共产党国家的特点,对苏联宪法给予好评的不少,甚至有主张借鉴学习苏联宪法的。历次会议研讨的主题可分为四类,其一为宪政一般问题;其二为保护私人企业与宪政;其三为宪政与人权;其四为宪政与中外时事。
第一、二次会议均属于“宪政一般问题”。第一次会议具体研讨纲要包括其一,中国目前是否需要宪政,为什么,需要何种宪政?其二,中国在抗战期间实施宪政以前是否应在民治大道上有所设施?应有何种设施?其三,今日在推进宪政之时,各界对现在政治法令及一般状况之改进有何建议?其四,有关事项在宪法上应有何种规定?其五,目前应怎样推进宪政运动?第二次座谈会的主题仍然是宪政一般性问题:中国在制定宪法时及实施宪政前应注意的改进之点:其一关于政治,其二,关于经济,其三,关于教育。
第四、八、九次座谈会属于宪政与人权问题。第四次主题为妇女与宪政,史良到会并作了精彩的发言,她说:今天这会是很值得我们妇女们感谢的。二十九年宪政期成会成立后重庆市妇女界亦曾举行过七次妇女宪政座谈会,所以今天的重庆妇女们对于宪政也许并不会十分生疏。她着重谈了妇女与法律上的平等问题,她说国民代表大会中的妇女代表名额问题不解决,宪法规定的形式上平等就没有兑现。依照五五宪草规定的代表产生办法,妇女简直没有当选的可能。第八次主题为保障人身自由问题,沈钧儒先生参加了这次会议。第九次座谈会主题为“建国最基本之地方政象刷新问题”。
第七、十、十一、十二次座谈会属于“宪政与中外时事”主题。第七次主题为暴日政局剧变后的新趋向。第十次主题为“如何运用罗斯福连任总统后的世界新局势”。第十一次主题为“克里米亚会议以后旧金山会议以前我国应有何准备”第十二次主题为“就社会现状求实现民主应先举办之事”
第三、五、六次座谈会是关于“节制私人资本与保护私人企业”,开列的子题目有:其一,平均地权与节制私人资本应否分别先后,有所置重?其二,节制私人资本之标准。其三,何种私人企业应由国家保护并奖励之?其四,如何保护并奖励私人企业?其五,国营企业与应受保护奖励的私人企业的关系;其六,现阶段节制私人资本与保护私人企业应双方并重抑或偏重一方?第五次座谈会仍然是关于保护私人企业问题。与第三次相比较,有所深化,主题下的研讨纲要除与第三次会议相同外,还增加了保护私人企业及增加生产的政治条件:政治民主化与法治问题。此次会议邀请了天坛宪草起草人之一、金融界领袖黄墨涵先生、成都宪政运动领袖李璜先生、中央大学教授夏炎德先生。第六次主题为私人企业与宪政。研讨纲要有:其一,在实施宪政前,直接或间接与私人企业有关之法令与办法应如何改进,以达保护和奖励私人企业之目的。其二,宪法草案内有关私人企业之规定有何应加修改之处。其三,保护私人企业,增加生产,有何法律上,政治上,经济上,或社会上之先决条件?
颇为有趣的是,主持或参加《宪政》讨论的多为江浙沪一带的学者、工商领袖。黄炎培,江苏川沙县人,今属上海城厢镇人。张志让,江苏常州人。潘光旦(1899―1967年)江苏省宝山罗店镇人。钱新之(1885―1958)原籍浙江吴兴,生于上海。沈钧儒(1875~1963)原籍浙江嘉兴,生于江苏苏州。杜月笙,上海人,江问渔江苏省灌云县人,杨卫玉江苏嘉定人。戴修瓒与康心如虽然不是江浙人,但都在江浙沪一带工作过。戴修瓒(1887~1957)虽是湖南常德人,但担任过上海法学院院长。康心如(1890-1969)虽出生四川省绵阳县(今绵阳市)人,但在上海先后任上海民生图书公司、进步书局及上海浚川源银行经理。从月刊的创办背景以及参与者成份和地区分布来看,宪政与民营工商业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
另外,杜月笙为什么会在发起人之列?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黄炎培先生德高望重,他的话对杜来讲是很起作用的。比如1937年7月,黄炎培建议杜月笙利用其社会影响发起组织抗敌后援会,杜便与他的门徒、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常委兼组织部长吴开先密商后发起组织上海市各界抗敌后援会。杜月笙与黄炎培还是同乡(有人说是浦东同乡,大概是指后来),又是好友,此时黄先生要办刊物请杜大佬资助或列入发起人,他当然不会推辞,这也是情理之中的。另外,这还要讲到杜月笙当年的为人做事的特点,据说,杜是一位“会做人、能做事、肯花钱的人”。他不仅在社会上抛头露面,而且也作一些与文化有关的事。比如在抗战期间为了争取最后胜利,杜月笙在上海沦陷后以市各界抗敌委员会负责人的身份仍在租界内坚持了一段时间。他曾不惜巨资买了不少中共党组织设法出版的《西行漫记》、《鲁迅全集》等进步书籍,烫上“杜月笙赠”的金字送给租界内的各大图书馆,支持抗日宣传,为广大市民提供抗日救亡的精神食粮。可见他参与发起《宪政》月刊,就不足为怪了。
2003年12月初稿
2006年10月定稿
钱新之(1885―1958)原籍浙江吴兴,生于上海。早年留学日本。1917年与蔡元培等人发起组织中华职业教育社,继任交通银行经理,后任国民政府财政次长、全国实业银行常务董事等职。1929年辞官经商,任中兴煤矿公司总经理、中兴轮船公司董事长。长期担任复旦大学董事,1936年任代理校长。抗战时期任国民参议员、交通银行董事长。1948与杜月笙筹建复兴航业公司,任董事长。南京解放后赴香港,将复兴航业公司迁至台湾。
杜月笙,上海人,原名月生,后改名镛。以贩卖鸦片起家,后加入黄金荣的青帮组织,为上海法租界青帮头子之一。后任上海地方协会会长、中汇银行董事长、法租界公董局华董和国民党政府行政院参议。抗日战争胜利后,任国民党上海市参议会副议长。1949年逃往香港。
英美苏三国首脑的克里米亚会议发表了“联合声明”在当时产生重大影响,其中十一处提出“和平”、八处提出“民主”。旧金山会议是指
他在赌桌上将刚赢到手的地契、房契当众撕毁,笑曰“朋友间输赢都是为了开心”,顿令赌博对手感激涕淋,日后臣服于他。抗战中还作了些积极的支持抗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