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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随笔

公法学人的选择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上午好!

我叫涂云新,是一名来自武汉大学法学院2011级的博士研究生。非常荣幸能够参加第八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同时,我也非常高兴能够与来自全国各地的公法学人一起分享宪法与行政法学习和研究中的一些感受。众所周知,本届论坛的主办单位是中国法学的高地,在中国政法大学开启这个学术论坛之际,我也在想,正如任何一个学术平台的搭建,公法学论坛的筹备和举办其实凝结了无数公法学人的心血和汗水,所以,我是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来这里学习,也请允许我代表与会的博士生感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和法治政府研究院,感谢各位老师为了这个学术平台不辞辛苦的努力,感谢所有的工作人员的执着和投入。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我今天发言的题目是:《公法学人的选择》。

德国著名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曾说:“很多诗人是法学院逃逸的学生。”英国著名诗人莎士比亚却这样诘问:“在面临暴君之政、法章之慢、贪官之侮……的时候,我们是否应该默然的忍受坎坷命运的无情打击,还是应该与深如大海的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这两种抉择, 究竟哪一个更高贵?”我由此想到的是选择,一个根本和彻底的选择。或许我们并非一开始就投入到了一个法理的世界,或许法律人也并非一开始就投入到了一个公法的世界。那么,我们为何做出这样的选择?在有些时候,这似乎是一个大得我们无力去回答的问题,但在有些时候,这又是一个确确实实的迫在眉睫的问题。我们当初面临着专业和理想的选择,今天面临着研究和治学的选择,明天我们还会面临着就业和命运的选择。但是无论如何,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的召开证明了新一代公法学人的存在和在场。从2006年山东大学承办的“第一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以来,论坛先后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大学、苏州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历经了七年的成长历程,论坛见证了一届又一届青年公法学人的选择。我们选择了一个公法学的学术共同体――我们选择了在沉重的课业负担之余一起交流、一起争论、一起倾诉;我们选择了在春暖花开的季节里一起洒汗、一起耕耘、一起畅想;我们也选择了哪怕是在严寒的冬季一起抱团取暖。

借用狄更斯的话来看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这是最美好的时代,这是最糟糕的时代;这是智慧的年头,这是愚昧的年头;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我们可以选择我们的认识这个世界的视角,但我们不能选择我们看得到的和看不到的。我们可以选择我们的研究和志趣,但我们却不能选择我们的研究的终极意义。我们甚至可以选择我们所相信和喜欢的,但是我们绝对不能选择这个时代赋予公法学人的历史使命。青年公法学人不仅是敢于选择的、善于选择的也是时时刻刻都在做出选择的一代人。

公法学人是敢于选择的,因为我们不相信“强权就是公理,实力就是正义”。公法学人关注法治主义的生长和法治政府的建设,公法学人为此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在面对强权肆意横行的时候,公法学人选择了为弱势群体奔走呼告,选择了重新揭开那些被遮蔽的真实法律世界。也许,我们的呐喊声是微弱的,也许我们的行动是点滴的,也许我们的进步是缓慢的,但无论如何我们都不曾放弃过我们所追求的人权、民主、法治和正义,我们敢于在最惊险的峡谷扬帆远航、我们敢于选择站在公理和正义这一边。公法学人对现实的回应是:“强权并非是公理,实力也并非是正义”。

公法学人是善于选择的,公法学人不但有家国情怀、宏伟追求,公法学人还有实证精神和实践品格。当一个个行政法案件还没有在法治的框架下得到圆满的解决的时候,个案的研究就是我们的选择;当国家的宪法规范还没有得到实证化的时候,实证化的研究、呐喊和推动就是我们的选择。当法治政府建设遇到种种困难和挑战的时候,行政体制改革的公法保障就是我们的选择。

公法学人是时时刻刻都在选择的。我们看到:现代国家的行政机器每时每刻都在运转,行政实践每一天都在更新和变换,从这个角度上讲,公法学的素材每时每刻也都在累计,所以公法学是常新的。但行政法自我更新的脚步如此之快,也让现代公法学人有“每次踏入的都不是同一条河流”的心理负担,也许我们把行政法学的鼻祖奥托•迈耶的原话“宪法消逝、行政法长存”反读也同样正确:“行政法长存、宪法永恒”,行政法应是活的宪法的最忠实的践行者。

 “有人群的地方,必定有社会,有社会,就必定有法律。”我们走到了一起,不仅仅因为我们是一堆原子化的个体的集合,乃是因为我们是一群选择相信法治、塑造公法研究和实践的博士生。也是因为这种选择,我们一起把公法学共同体作为了我们最温馨的精神家园。

古罗马法学家和政治家西塞罗曾说道:有勇气的人,心中必然充满信念。我坚信:选择公法学,我们就选择了勇气;选择公法学论坛,我们就选择一个公法学人的共同体,我们一定不会在若干年后为这样的选择而后悔。最后,让我们一起衷心祝福第八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在中国法学的高地――中国政法大学圆满成功!

作者简介:涂云新,武汉大学法学院2011级的博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