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独到的见解就是他熟悉和了解儒家的传统政治法律思想,这种熟悉和了解不是儒家思想的某一部分,而是全部。从宏观和微观上都有很好的把握。他涉猎的范围不只是儒家,还有法家和道家等
□张骐
张伟仁老师,江苏吴县人,幼年就读于私塾,后来在台湾接受中学及大学教育,获台湾大学法律学士及政治学硕士;然后赴美国学习,先后获美以美大学比较法学硕士、耶鲁大学法学硕士、哈佛大学法律科学博士。六七十年代回到台湾做中国法律史的研究,一做就是将近四十年。其中有二十多年的时间集中研究中国清代的法律档案、中国历史的法律档案。经过几十年的辛苦研究,现在已成为大家。现任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康乃尔大学及纽约大学曾分别授以“胡适讲座教授”、“环球法学讲座教授”,哈佛法学院以其名设立奖学金,资助华文地区学者赴该院进修。法国法兰西学院请他做研究和讲座,他还是美国普林斯顿专聘的研究员。他也是北京大学的客座教授,这个客座教授不是名义上的,而是经过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投票选举决定的,经过正式的程序。他同时也是清华大学和其他国内很多所高校的客座教授。
他对中国的法律制度、法律文化和法律思想都有独到的见解。所谓独到的见解就是他熟悉和了解儒家的传统政治法律思想,这种熟悉和了解不是儒家思想的某一部分,而是全部。从宏观和微观上都有很好的把握。他涉猎的范围不只是儒家,还有法家和道家等。他对道家的重要代表人物老子和庄子都有深入的研究,而且指出了这两个道家代表性思想家的区别。其中庄子思想的价值相对性及对个人自由的重视和坚持,与老子并不相同。
这一观点是以前很多学者没有发现的,有些学者发现了庄子思想的价值相对性,但却没有注意到庄子对个人自由的重视和坚持。他提出的这个观点意义重大,而且庄子的这个思想也是中国文化传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营养来源。他也讲到了儒家的荀子“从道不从君”的思想和观点。他所挖掘或者提起人们注意这些地方,是对中国的法律制度和传统法律文化的格外重视和发扬。
法制日报2009年9月23日第10版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09/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