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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随笔

知识的共享与信息的开放

知识的共享与信息的开放

王世涛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前不久,在台湾中央研究院的图书馆借一本书,发现这竟然是一本私人订书,而且是刚进的货,还没有上架,订书的主人没来得及看,就被我借走了。我在想,这本书如果是私人订书为什么会放到公共图书馆呢?后来我感悟到:书只有在公共图书馆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用,很多知识分子愿意买书作为自己的私人收藏,很多书其实并没有看,长年地放在书柜,成为摆设。书如果成为读书人装饰和门面,则是资源的巨大浪费。书只有被翻阅才有功效。当然我并不反对私人藏书,本人也有一些私人藏书,但如果书不被看,不被更多的人看,书的价值如何体现呢?记得上大学时,同宿舍的一位同学特别爱买书也爱读书,最令人敬佩的是,他能将口袋里仅有的一点钱拿去买书。但他不愿意把书借给别人看,更反感同学从他床边的小书架上随意取书甚至拿走。于是他在小书架上贴一张纸,上面写:书和老婆恕不外借。在上大学时,同学们往往在各宿舍间乱窜,七手八脚,容易把书弄丢,因此对该同学的告示,我能够理解。但如果知识既然可以被人们共享,又何必独占呢?当然有些书是经典之作,需要反复阅读、仔细玩味,这样的书值得收藏,甚至传世,因此可以私藏。但大多数书应当从私人的书架移到公共图书室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共享。有一些著名文人和收藏家,把自己大量的私人藏书赠送给公共图书馆,这一义举令人钦佩。

      中央研究院的资料很丰富,特别是外文资料,在大陆找不到的,在这可能找到。当然,也有些资料无法找到,但中央研究院与台北市的几所大学图书馆信息联网,如果中央研究院没有,在中央研究院图书馆登记办一个借书卡就可以到其他大学图书馆借阅。研究人员只要需要,可以填订书单,要求中央研究院订购,半个月内书即可得到。据说,在英国大学的图书馆,任何读者如果需要,都可以要求图书馆订书,并借阅。因为读者需要的资料的缺失,被认为是大学图书馆的失职。大学之间可以有封闭围墙,但信息是共通的,是无法阻断的。大陆的图书资料管理还存在围墙,学校之间、学校与公共图书馆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是相对封闭的,没有实现知识的充分开放。  

      最近上网发现,美国知名大学进行课堂网上视频播放,在全球范围内,只要你愿意就可以随意登录美国著名大学的网站去听自己感兴趣的课程,有些是难得一见的蜚声海内外的大师。我的一位朋友告诉我,他到美国几个著名法学院的网站去搜索知名法学者的个人网页,惊异地发现这些法学者的信息非常开放,甚至个人研究成果和刚写就的论文都挂在个人网页上,不但可以随意地查阅还可以下载,没有任何限制。这是怎样的一种自信,这是怎样的一种开放的胸襟!在信息时代,知识传输的任何限制已经徒劳无功,可是我们还是有意无意地维持信息的壁垒。

      台湾中央研究院图书系统有召回(“racall”)制度,如果我想借的书正在其他读者手上,我就可以让图书馆工作人员向这位读者催还。这位读者一旦归还,图书馆会马上通过邮件通知我去借阅,但我的借期也只有两个星期,因为该书借阅的频率较高,所以我不能影响其他人再借阅。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完全以服务者的姿态出现,耐心地帮读者查寻、调书、办理借阅手续。在中央研究院,图书馆内宽敞的图书室内配有供读者使用的电脑、书桌、台灯、还有复印室,有些不能或不便借走的资料,可以复印。这里的图书馆为知识的流通提供了极大的方便,进而也极大的提高了学术研究的效率。

      网络时代改变了历史,实物往往不可替代,但信息却可以无限共享!记得一位哲人说过,我给你一个苹果,我就丧失一个苹果,但我给你一个信息,我仍然保有这个信息。然而,在很多时候,人们把信息当成了独占的苹果。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1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