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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随笔

市长们不知道自己不可以干什么?

按照中国的政治、经济运行周期,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遍观中国各城市提出的十二五规划草案,无不提出来了一揽子最为大胆、进取的经济、社会投资计划。以老人家的诗词来言之:真正体现了一种敢向九天揽月,敢向五洋捉鳖的精神。仅以某市为例,现在每年财政收入不过一千二百亿左右,扣除吃饭财政所占部分,大概可用财力充其量不过四百亿,可是现任市长还是雄心勃勃地拿出了一项未来五年投资四万三千亿的投资计划,似乎铆足了劲要践行思想有多远,行动就有多远那样的豪迈了。

 

市长不知自己行为的边界,是一件最令人堪虞的事,尤其在中国这样政府超级强大,社会可控资源又足够丰沛的国度里。较之于霍布斯担心的利维斯坦似的国家,当下的政府作福作祸的能力不知强大了多少倍。人们不希望乃至坚决反对市长有太过强大经济活动主宰能力的理由在于:

 

市长拿出了过多的钱去搞经济,就意味着减少了可用于改善民生福祉的份额。人类文明尤其是近三百年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用市场来配置资源发展经济,要比市长们直接干预经济活动要有效率得多、便宜得多。政府机构臃肿、层次繁多、叠床架屋、壁垒重重。办理一件简单的事可能要通过科员、科长、副处长、处长、副局长、局长、副秘书长、秘书长、副市长,最后上达天听找到市长,其间会有多少信息走样、猫腻故事、官样文章、成本耗费。更为堪忧的是,任期制下的市长,由于制度供给不足或制度安排的不当,可能会滋生无限的短视主义、竭泽而渔、透支未来、贻害子孙的行为。规划毫无刚性,有多少规划都可以重来,就是上述行为的最形象写照。

 

让全能的政府变成有限的政府,让无所不为的市长变成有所为有所不能为的市长,是回归社会正常发展的健康之道,也是老百姓食之甘饴、睡之安寝的安生之道。职是之故,应给市长们开设一门不能干什么的政治学课。

作者简介:秦前红,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1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