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新京报》报道,通州区宋庄镇去年在各乡镇中纳税总额名列前茅。镇政府给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11家纳税大户颁发了100克的24K金金牌和证书、奖杯以示奖励。笔者以为此举不妥。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法人应尽的义务。不管是刚刚达到应税标准的普通工人,还是纳税上千万乃至上亿元的纳税大户,只要是依法缴纳税款,那他们的纳税行为就只有数额大小之分,却没有性质优劣之别;只有贡献多寡之异,而没有道德善恶之差;在本质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履行公民和法人的义务。
作为基层政府,既然可以给纳税大户颁发奖牌和奖状,为什么不能给其所辖的普通纳税人颁奖呢?按照该政府的逻辑,一个普通纳税人,只要完成了其应尽的纳税义务,也应有资格获奖,但是没有。为什么没有呢?惟一的解释是,普通纳税人没有获奖的关键在于其缴纳的税款额不够。
实际上,政府给纳税大户颁奖,给人们发出了一个错误信号。依法纳税的大户受奖,普通公民同样守法尽责但却没有获奖,这让许多人在履行法定纳税义务时承受着不平等、不公正,此举对普通人的纳税积极性而言,显然是一个损害和打击。
□(慕乔 北京学生)
文章来源:www.thebeijingnews.com ・2005年2月19日4:36・ 发布时间:2007/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