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疑,德国的本哈德・施林克创作的《朗读者》是一部伟大的作品,它一经问世,就在欧洲和美国大为畅销,它被改编成电影同样大获成功,女主演温丝莱特凭借该片折冠2009年奥斯卡影后。
《朗读者》讲述男孩白格和女人汉娜之间充满激情的忘年恋,而故事的深层含义则是近代德国人对于历史、暴行与原罪的自我鞭笞式的反思。
故事设定在战后德国。白格在他15岁的那一年,巧遇并结识了36岁的汉娜,他们成了秘密情人。汉娜一直对白格隐瞒着自己在纳粹时期担任集中营看守的经历,并在关键时刻失踪了。后来,当白格作为法律系大学生参与法庭实习的时候,汉娜已经成为审判的战犯之一,被指控在一场大火中紧锁集中营大门而导致多人死亡。
各种各样的读者,从这薄薄的一本书中,读到了不同的意味:爱情与性,背叛与罪恶,命运与生命,忏悔与人性,反省与惩戒……它的迷人之处就在于它的丰富和神秘,哲理与思辨,而许多读者,像我,也从中读出了作品的同时也是作者的――法律观。
本哈德・施林克,1944年生,1992年起任柏林洪堡大学法学教授,并兼任北莱B威州宪法法官。《朗读者》中的少年白格,起初是一位法学院学生,后来成为一名法学史研究者,他在书中不止一次地发出质问,追溯性的惩罚是否应该废止?法是正常情况下必须在社会中实施并得到遵守的吗?
在对汉娜的审判中,作者描写了法庭的麻木,“审判刚开始,他们还带惊恐和克制的表情,到后来,法官和陪审团们的面部表情就恢复常态了,他们开始露出微笑,交头接耳,在讨论到要去以色列出差取证时,他们又齐发旅游之豪兴,争先恐后起来。”
作者辛辣地讽刺了律师的毫无原则和趋利避害,“当其他被告的辩护律师发现,这些策略都因为汉娜的心甘情愿而落了空,他们就掉转方向,采取一种新的对策,尽量利用汉娜对法庭的顺从态度,把什么事都推到她身上,以便为其他被告开脱罪责。”
作者还描写了法庭审理中人性的恶的运用,而法律对此一样无可奈何。“一旦汉娜承认了报告是她所写,其他被告就顺水推舟、得寸进尺了。他们齐声说,凡不是一个人干得了的事,汉娜就硬要他们一起去做,她担任指挥,一切事情都出自她的决定。”
“我”为了汉娜和自己内心的焦灼,迷失在幻想之中,而“六月份,法庭人员飞到以色列去了两周,当地的听证只消几天而已,法官和检察官把办案出差和观光旅游结合起来,耶路撒冷、特拉维夫、红海,一路玩过来”。
小说中,审判长并不能主持正义,连汉娜不会写字也甄别不了,却号称热爱“法学家和法官的事业”,这真是一种讽刺。
白格在刚开始研究法律时,相信有了法律后世界就有了良好的秩序。但是不久就发现,这种信念不过是春梦一场而已。
当看到人性中的麻木、推诿、陷害、怯懦、逃避都不约而同地披着正义与和平的外衣,来对付一个裹挟在历史洪流中只是想隐瞒文盲和私情秘密的女人时,法律与屠刀根本没有什么分别。
法律原本是为保护私人的利益而存在,但不可避免地,竟然也会因它所要保护的私人利益而使其公正性受到践踏。
白格再也无法成为麻木的执法者,最后他选择成为一名法律史学者。
法律并不能预防一切、弥补一切、重建一切,因为法律并不是真理,也不是万能的。
人的尊严是神圣、纯洁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只是用量化的法条来判断是非对错,是极其可笑可怕的,即使无可否认现阶段我们是如何地离不开法条。
人的尊严应该依靠更纯洁的人性的呼唤来洗涤,而不是万千的法条。
这是本哈德・施林克、一位法学家一生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