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渊源是宪法学教学研究中绕不过去的范畴,但并没有得到太多关注,我上课时通常按部就班地讲解,较少深入研究。除了主题对我而言具有难度以外,而且因为是“青年”论坛,所以秘书长让我做总结人之一,一方面感到压力山大,一方面有种迎接挑战的意志,真是欲拒还迎。自我设想有这么几条正当性:一是会风综合表现适合做总结人,通常我能够坚持有始有终地蹲在会场里;二是既不是大佬也不是青年,过渡年龄的人要有过渡阶段使命的自知之明;三是可能的实践品格,近些年从事地方立法实务较多一些;宪法渊源对实践的价值有多大,或者我的感受会不同罢。还有一条理由,我在最后揭晓。
然而答应下来也有点后悔,我认为秘书长发来主题报告的初稿已经是一种恩惠,评议人的文字是不便事先索要的,所以我直到会议当天上午才看到评议报告。会议现场相当精彩激烈,有时我听得忘乎所以,甚至忘了记录,特别是自由发言环节。我分成两部分总结,前者是概要描述,后者是感性评价。
一、论坛所见
开幕式展现了青年论坛的气息,除了简短的领导致辞环节,开幕式上大咖立即进入学术交流的环节。令人尊敬的刘作翔教授开门见山且旗帜鲜明地提出:小心法律渊源中的立法中心和司法中心的论调;对于宪法渊源,主张持一种严格的国家法律确认的态度。秦前红教授评价中国宪法青年论坛不啻是中国青年宪法学者的奥林匹克竞赛,《法学评论》拿出50个版面刊发四位宪法学青年学者的文章,以表达对于宪法学研究薪火相传生生不息的维护。王磊教授则直接以PPT展示了他对于宪法渊源的分类、英国和美国的不同形式、中国宪法渊源的定论和尚存争议领域等内容概括式讲解,勾勒宪法学关于宪法渊源的研究轮廓。中国宪法学会秘书长也是青年论坛的发起人张翔则以“为什么是宪法渊源”对论坛组织工作进行了说明。
第一单元的出场者雷磊教授先以其8.6万字雄文(赵谦教授说是12万字书稿)震慑了读者,再以磅礴气势梳理了宪法学界和法理学界对渊源的讨论现状,然后从视角、定位、任务、性质和类型对法源理论进行体系陈述或者建构。总体上认为从法理论的角度看,法源理论围绕法律适用活动中裁判依据来源而展开,法的渊源指的是法律适用过程中裁判依据的来源。它既包括裁判依据的效力来源(法的效力渊源),也包括裁判依据的内容来源(法的认知渊源),后者要获得前者的认可并须与前者相结合才能起作用。
由于时间的原因,现场无法接着展示其对于宪法渊源的涵义、“立法体系”切层与“法律体系”切块的示意图、中国宪法渊源在合宪性审查和合宪性解释的出场情形的解释、以及雷磊教授按照其法源理论对当代中国宪法“渊源”十一种类型法源地位的逐一分析。所幸文集均有录入。
评议人李忠夏教授以《宪法渊源:一个冗余的范畴》对效力渊源和认知渊源表示存疑并提出“直接渊源和间接渊源”的类型,并不赞成用法的渊源套用解决宪法渊源问题,因宪法渊源具有特殊性,在中国更是有其特殊性或者特色性的一面。评议人刘练军教授以《宪法渊源的法理论诠释的智识贡献与可能局限》对中国宪法的显性出场和隐形出场进行了追问。评议人陈鹏教授则对宪法渊源的宏观理论和一些具体渊源如指导性案例、习惯法、宪法解释、宪法原则等进行了反问。评议人赵谦教授以《宪法渊源的统合与分化:在效力与认知之间》为题进行评议,并多次提及刘茂林教授所作的现实宪法――观念宪法――成文宪法的分类方式是可以解释中国宪法渊源的实践样态的。评议人冯威教授则以《法律渊源的冗余与宪法的自我指涉》为题评价法律渊源可能存在歧义性与冗余性,并提出宪法超越政治决断和自我指涉的可能性。
第二位出场的何永红教授以研究宪法惯例而闻名宪法学界,他以《宪法惯例是宪法渊源吗?――基于宪法概念的思考》为题,从整全性宪法观和法院审查者角度解读了宪法惯例是否为宪法渊源的两种可能性,并认为“承认宪法惯例的存在,认可它在宪法解释过程中的辅助作用 ”,接着分析了惯例识别的三要素:先例、义务感、理由,惯例因“协作困局”而起(先例),因在先例确立的协作预期中获得约束力,外在表现为局中人行为的一致性。最后提出惯例在实效上的脆弱和运行上需要权威解释的保障机制。
评议人陈景辉教授特别提醒“宪法可以不表达为宪法典”而不是“宪法可以不表达为制定法”,并明确反对存在“作为宪法内容或组成部分的宪法惯例”,并以外衣是否有“领子”隐喻成文宪法的仪式权威。毕洪海教授以《黑暗中的枪声》提出何文没有一以贯之地坚持戴雪方法论的立场,大方向有但不够准确,如同黑暗中放枪,并提出宪法文本和宪法惯例之间非对抗性关系,或许都有一种统合的基础即各个国家自身的“核心价值观”。这一组的评议人到了后面三位似乎火力更猛,机关枪扫射的画面感更强。评议人杨晓楠教授明确提出回到中国问题,并发出讨论宪法惯例请举例的诘问,认为要正视不成文宪法的局限性和警惕不成文宪法的不可预期性。屠凯教授回应了宪法可能不是领子而是扣子的隐喻,评议指出没有建制化的合法权威,宪法惯例和正式制定法之间存在性质之别,要防止可能没有实现“以宪法惯例之实进一步约束公权力,而反倒可能会出现以宪法惯例之名给了公权力恣意而为的空间”。翟晗副研究员以《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宪法观念》为题强调宪法渊源和宪法惯例是归纳的结果而不是建构的学说,并认为宪法观念是宪法理论最核心的部分,宪法学人最终需要回归到中国现实、解决中国问题,表达了强烈的学者使命感。
第三位出场的刘晗教授则是以“混子曰”的风格进行了主题报告《有宪法典的不成文宪法――法律渊源视角下的比较考察》,抛出“在成文宪法的国家,是否存在不成文的宪法规范”或者说“普通的法律和政治惯例能否构成宪法渊源”的问题,他从比较宪法的角度阐述了三种较为典型的处理模式:英国模式不在法律效力等级上区分宪法和普通法律;美国则明确区分成文宪法和普通法律;德国则将宪法直接贯穿于普通法律之中。刘晗教授重点剖析美国宪法学中的不成文宪法学说,指出在具有宪法典的前提下,其在理论上存在无法破解的难题,在实践当中会造成较为复杂的后果,并以美国域外的其他国家匈牙利、韩国、印尼的实践为例。
第三场的评议火力似乎稍显温和。评议人屠振宇教授提出要警惕成文宪法国家,宪法适用机关的权威的扩张;并对美国不成文宪法学说三阶段发展史的代表人物思想发展逻辑进行了追问。程迈教授则以《学者的宪法还是政治家的宪法》为题对文章多是引用学者的描述分析而几乎没有提及司法机关内部的各种决策和博弈的实践过程表示遗憾,并指出对不成文宪法到底重点在其不成文性还是宪法性的论证不足。左亦鲁教授则以《不成文宪法的美国外衣》予以点评,揭示“实质性正当程序”在美国宪法中的核心地位,从最初的关注“程序”到更关注“实质”,并对刘晗教授三阶段中的每一阶段的学说与实践进行了拓展性解读,区分“不成文宪法”的兴起背后的原因到底是power 还是rights。黄韬博士生评议指出刘文对如何认定宪法规范、区别宪法与法律的关系没有明确的标准,在成文宪法国家谨慎引入不成文宪法概念的理由证成还不够充分,并提出宪法效力可能是分层次的命题。程雪阳教授现场追问刘晗教授为何不明确提出自己实践主张,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第四位出场的柳建龙副教授则是以其原创性论文初稿《宪法渊源:规范、秩序与决断》先讨论了确定宪法渊源的方法论的选择:规范论、规范论、决断论,提出在一个法治欠发达的转型国家,关于宪法渊源的讨论应从规范主义的立场出发,兼采制度论和决断论,以在宪法的稳定性、权威性与灵活性、适应性之间实现平衡;宪法、宪法修正案构成宪法的当然渊源;基于宪法的适用需求,宪法判例(解释)亦构成宪法的渊源;宪法性法律、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学说等原则上只是宪法认识的来源,只是辅助手段,它们可经由宪法解释(宪法判例)而成为宪法规范的来源,等等观点。
评议人马剑银副教授认为柳文没有明确其德国法研究还是比较法研究的视角,立场跳跃,并提出宪法变迁与宪法位阶的关系、非正式渊源与不成文宪法的关系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蒋清华副教授则指出柳文是一篇尚未完成的论文,除了方法论上游移之外,在实体问题上,也存在需要进一步论证之处,并结合中国宪法实践提出宪法渊源具体形式的追问。赵真副教授认为或许可以采用“制定法和非制定法”或者“宪法适用和宪法认识”二分法代替“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并认为讨论宪法渊源不宜混淆“实际上是”和“应该是”。段磊副教授未能出席,由刘诗琪博士代为宣读,指出柳文方法论不够周延、“宪法性”“宪制意义”的标准不够精准、理论普适性不足最终导致对本土问题关照不足等问题。付婧副教授评议认为柳文没有交代不同方法论的区分标准,并从证成语境下的宪法渊源理论、宪法观念论角度、施密特决断论角度评析研究宪法渊源的方法论问题。
本次青年论坛继续延续上届做法,设置餐前报告,具有宪法渊源讨论的延伸拓展意义。郑磊副教授的《宪审备审实践中的宪法渊源线索》从依据规范审查“规范”形成宪审备审的结构线索和宪审备审案例中“找法”实践形成宪审备审的实践线索两方面主张要规范合宪性审查实践“找法”、说理。王建学教授《合宪性审查时代的宪法渊源――基于法国实践与学说的历史反思》认为宪法典既是实体规范,也是审查中的裁判准则和审查依据。似乎不宜过分突出宪法渊源的概念,而应在一般意义上使用“法的渊源”的概念并强调宪法典在整个法源体系中的至上性。黄明涛副教授的《作为“宪制法”的组织法――概念、应用及界限》尝试提出“宪制法”定性组织法,并具有应用到对涉国家机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合宪性解释的规范来源的价值。
二、论坛所感
1.论坛气质:充满活力且沟通平等。
此次青年论坛的与会者甚众,跨越本硕博,最小的是可能是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二年级本科生吧。最年长应该是刘作翔教授。刘作翔老师一直坚守会场,及时交流与回应,做了很好的表率,令人钦佩!向刘老师致敬!就与会者学校学缘而言,不下50所学校。就学术背景而言,既有传统宪法学,也有行政法学、法理学、党内法规学等研究者。这显示了青年论坛视野开阔、不再是宪法学小圈子自说自话,而是更加开放和包容的态度对待学术问题。
此次论坛U型三环设计的布局也体现了举办方会务组的良苦用心,极大地便利了和激发了与会者围绕中心展开平等对话交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论坛风格:爱我,就请批评我!
本届论坛秉承第一届相爱相杀的风格,“爱我,就请批评我!” 无论是主动接受挑战的主题报告人,还是围追堵截的各类枪声、炮火声;无论是隐喻的较量,还是直截了当的交锋;无论为个人视角,还是评议者集团作战,既是对峙的又是友爱的。会场的攻防动态变化,紧凑的唇枪舌战,使得会议具有极大的可视性。主题报告厚重、评议发言精道、自由发言哆哆逼人,几乎每一场都有十多位的自由发言,枪声四起,受虐者也毫无胆怯之意,反倒愈战愈勇。这是一场展示青年宪法学者的知识与逻辑的学术“脱口秀”,现场超级精彩。这也可能是青年宪法论坛吸引大家长途跋涉相聚在兰州的魅力吧!
3.论坛成就:知识盛宴和时代使命感交相辉映。
本届论坛对宪法渊源的聚焦讨论,可谓是宪法渊源知识上的盛宴。既有对现有宪法理论不足的进一步补强,也有对现实问题的溯本清源的探究。既有教科书般对法的渊源、宪法渊源的厚重铺陈,也有对宪法惯例的系统性阐述,还有对美国“不成文宪法”的学说发展史梳理,抑或是对分析问题的方法论厘清的努力,展示了青年宪法学人的知识储备的雄厚。
更难能可贵是,本届论坛透漏着青年宪法学人对宪法学本源问题的焦虑与思考,时代使命感跃然纸上。与会者有着强烈的中国问题意识,也可能在未来的研究中逐步推动形成一套中国宪法学的话语体系。或者如张翔秘书长所言,一波研究高峰可能出现。那么那时正是实现了青年论坛的引领作用。
4.论坛火花:启发性思考将会非常丰富。
作为一名听众,受到的启发具有差异性,但也是非常丰富的。有时感觉对宪法渊源的讨论中可能有混淆宪法本身和宪法的实施过程中的制度的嫌疑。如在中国,我们谈宪法的实施,到底实施什么?基于实施宪法而产生的解释、宪法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具体宪制性制度,本来是果,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势的变化,难道最终会变成宪法的“因”吗?同理,我们合宪性审查,是单纯地合乎宪法典本身的条文,还是最终为了实现宪法体系的一致性呢?
又如立法实务中我们的确有立法依据与立法理由的区分。大多数一审的立法文本或者立法建议稿的逐条说明表中,通常右侧列有两列:一列是立法依据,另一列是立法理由。渊源是否就体现在依据和理由中呢?
同时仔细聆听,报告人和评论者的交流中,可能带来许多非常有价值的选题,如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如何理解此处的“法律”?监察委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到底依据的是什么?
5.论坛价值:离真相越来越近。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尽管对宪法渊源的共识尚未形成,但是在相互的讨论中,无论是效力渊源还是认知来源,无论是成文的宪法渊源还是不成文的宪法渊源,都剑指宪法渊源触碰的核心!对于宪法惯例,它不是建构性,而是经验式;那么惯例在英国形成时是否有一种对宪法渊源的核心本质的认识?宪法渊源到底是宪法形成之前的法,还是包括宪法形成之后的法,还是宪法的形成本身呢? 分歧可能继续存在,然而离真相越来越近。
总之,本次宪法青年论坛,有上等的食材、精湛的厨艺,大家奉献的饕餮盛宴,我却只能欣赏,实际上并不能消化太多,更无法讲出其中的精妙。所幸泰哥在场,他是师兄,如同立法中列举条款的兜底条款,“未尽事宜”由师兄负责。来参加青年论坛,来听泰哥的总结也是吸引力之一。也感谢泰哥的鼓励,他的原话是:“不能躺平!”
作者简介:胡弘弘,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2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