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法律?人权”铿锵三人行论坛发言要点
2005年12月1日?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
遏制艾滋、履行承诺是法治政府的重要职责
演讲人:莫于川
首先感谢人大法协的同学们提供了今天的交流讨论机会,这体现了法林中人的社会责任感。
第18个世界艾滋病日的主题是“遏制艾滋,履行承诺”,那么,是谁来履行承诺?主体是谁?我认为发挥关键、主导作用的是政府,防艾是政府职能、职责。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的高级顾问表示,在第18个艾滋病日选择这个主题,就是为了提醒各国政府为对抗艾滋病问题所做出的承诺,敦促各国采取实际行动。
中国政府对防治艾滋病已经:作出七项郑重承诺,即:1.各级政府要建立防治艾滋病协调领导机构,形成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2.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活动,有效扼制艾滋病经采供血传播;3.制定并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4.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5.加大防治经费投入;6.加强疫情监测;7.推广行为干预和综合预防措施。
尽管如此,应当说对于我国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来说,还任重道远。现在特别需要的是新理念、新定位、新方法、新态度!那么,政府为此应当做什么、怎么做?我认为主要是:制定规则(行政立法)和执行规则,加大投入,实施救助,积极作为,抓好重点,做好示范,加大宣传,公开透明,强化责任。这符合当今政府管理模式由秩序型、命令型转向服务型、指导型的世界潮流。
1.制定规则(行政立法)和执行规则。卫生部组织制定了《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2006-2010年)》,已报请国务院审核下发;卫生部起草的《艾滋病防治条例》已上报国务院审批。
2.加大政府投入,实行行政救助。世界卫生组织(WHO)表示,各国政府应把更多资金投在艾滋病防治相关项目上。中国政府近两三年以来,投放在防控艾滋病工作上的金额是过去的10倍,达到8亿元。这是一种转移支付,属于政府职能,但做得不够。
提出了“四免一关怀”政策,应当认真加以实施。也即:国家实施艾滋病自愿免费血液初筛检测;对农民和城镇经济困难人群中的艾滋病患者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对艾滋病患者遗孤实行免费就学;对孕妇实施免费艾滋病咨询、筛查和抗病毒药物治疗;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纳入政府救助范围予以关怀。
3.政府良好示范。艾滋病病人面临的歧视是艾滋病防治过程的一个主要问题。要实现全社会对艾滋病人的不歧视,首先需要政府机关和政府官员在管理工作中(例如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做到不搞歧视,为企事业单位做好示范。
4.关注和倾斜于重点人群。主要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妇女、儿童。“政府的责任重,妇女的痛苦深。”这是因为,妇女的感染几率要(数倍地)高于男子。儿童更是最无辜、最无奈的群体。而救助政策落实起来特别难。
5.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提高防护知识和能力,这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近期例子:为加强少数民族地区艾滋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国家卫生部委托民族出版社翻译出版了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5种少数民族文版《艾滋病防治必读》。首批印刷的九万册以卫生部和国家民委的名义,通过民族地区卫生防疫部门免费送到内蒙古、新疆、西藏、甘肃、青海、云南、四川、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区少数民族读者手中。
6.打造阳光政府,防艾事务公开。应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稳定观和宣传观。国内艾滋感染人口,政府公布人数与专家估计人数是1:6(13万人:84万人)。这样明显的差距说明了什么?这是否防艾事务不够公开的原因之一?
7.改进政府行为方式方法,提高效果。这方面大有用武之地。例如国内的防艾行政指导事例:重庆市40个区县政府的行政长官,近期向外出务工的农民朋友发出了3万封防艾宣传信。“致外出务工农民朋友的信”,是由重庆市卫生局统一撰写的,目的是让外出务工的农民朋友了解正确的防治艾滋病的知识,为他们提供专业指导。又如,采取三大行为干预措施(一是推广安全套,二是开展清洁针具试点,三是美沙酮替代治疗试点),这是比例原则指导下的灵活措施,以此遏制艾滋病的蔓延。
8.完善防治艾滋病工作的责任机制。将出台的《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隐瞒疫情、玩忽职守造成艾滋病传播和流行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经过10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建设法治政府是一个宏大的社会工程我般认为至少需要如下6个构成要件:(1)限制行政权力,建设有限政府;(2)保障市场自由,建设法制统一政府;(3)实行政务公开,建设透明、廉洁政府;(4)确立正当法律程序,建设公正、诚信政府;(5)更新管理理念和方法,建设便民高效的服务型政府;(6)完善监督与责任机制,建设责任政府。上述各方面的努力,正是走向这一方向。
尽管防治艾滋病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但是,单独靠政府的努力还是不能有效地控制。所以中央人民政府也希望非政府组织(包括一些企业、团体)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包括出钱、出人、出力,共抗爱滋。无疑,我们法律学子也责无旁贷,敢于承担。
(提问与回答,略)
谢谢大家!谢谢人大法协的同学们!
文章来源:本站首发 发布时间:2007/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