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半百”的法国宪法委员会
50年的时间真的不算长,但是,宪法委员会却学会了携宪法以令诸侯的谋略,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机构摇身一变而成为法兰西共和国的重要机关。
今日,法国宪法舞台上活跃着的是宪法委员会(Conseilconstitutionnel),它是法国1958年第五共和宪法最富有创造性全新的设计。法国1958年宪法通过之时,宪法委员会并没有马上运作起来,而是设立了一个临时的委员会(Commissionconstitutionnelleprovisoire),这个委员会存续了好几个月,一直到1959年初,宪法委员会的成员才完成了提名手续并准备就职,1959年5月14日,宪法委员会才作出了其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裁决。如此算来,法国宪法委员会是刚刚满50岁,可谓是年过半百。
50岁对于一个人来说已经是孔夫子“知天命”的年龄,但是对于一个国家机关来说,50年的岁月并不算长久,充其量也只能算是法国波澜壮阔的宪法舞台上一个小小的插曲。在这50年的时间里,法国经历了不少的重大的事件,其中总是会见到宪法委员会的影子。如果梳理一下宪法委员会这50年的成长历程,我们会发现,宪法委员会经历了一个温顺的“童年期”,叛逆的“青年期”和成熟的“中年期”。
宪法委员会刚刚建立的时候,作为一个新成立的机构被安置在法国最高法院旁边的一个角落里,它就像一个害羞的孩子,乖乖地尊重“大人物们”的意志和安排,不轻易地表露自己的好恶和情感。1962年的公民投票实现了宪法修改,戴高乐将总统选举方式从间接选举变成了直接选举,有人评价说这是“法兰西第五共和的一次政变”,因为它改变了法兰西的政体,然而,有了宪法委员会的参与和配合,这次宪法修改也许就不能算是一次超越宪法的“政变”了,因为宪法委员会将“球”踢给了法兰西人民:人民的决定永远是没有错的,公意应该被得到尊重。
在1971年的“结社自由案”中,宪法委员会在裁决中大胆地表达了自己独立的主张,宪法序言被赋予了法律效力,限制公民结社自由的法律被宣告违宪。
在第五共和宪法的缔造者―――戴高乐去世之后不久,宪法委员会就作出了如此夸张甚至是叛逆的举动,不啻让人感到吃惊,就如同青春期的少年,懵懵懂懂中却作出了惊世骇俗的壮举。
随之而来是的1974年修宪,看似无关痛痒,却赋予了宪法委员会更大的空间,也让宪法委员会有了更多的机会介入到法国的政治过程,这一切都让宪法委员会不断地成长。
之后的事情更是出乎人们的意料,“左右共治”让两派政治力量竞相倚重宪法委员会,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批准过程又让宪法委员会大出风头,政治人物们接二连三地要求宪法委员会进行合宪性审查,最终居然迫使宪法委员会连续作出了三个裁决。
此后,阿姆斯特丹条约、欧洲宪法条约以及里斯本条约又多次被宪法委员会宣告违宪,这意味着宪法委员会在涉及法国内政和外交的重要话题都拥有了重要的发言权。宪法委员会终于成熟了,它悄悄地成长为了法国宪法舞台上不可忽视的角色。
50年的时间真的不算长,但是,宪法委员会却学会了携宪法以令诸侯的谋略,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机构摇身一变而成为法兰西共和国的重要机关。
原载《法制日报·周末》,2009年8月6日刊。作者系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