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美国《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俗称“反肥猫法”)于7月1日正式实施。美国重拳出击,严打全球范围内美国公民的逃税,影响无远弗届。《华尔街日报》日前爆出猛料,中美两国政府已完成相关协议的草签工作。
“反肥猫法”风暴一波波来袭,全球震动。去年圣彼得堡G20峰会,各成员国同意2015年底,自动开始税收信息共享。金融危机后,预算捉襟见肘的美国,谋定而后动,招招凌厉。
“反肥猫法”折射美国个人所得税百年变迁。区区一部美国国内法,缘何竟在全球掀起滔天巨浪,卷起千堆雪,这还要从头说起……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前世今生
追溯历史,南北内战激战正酣,美国联邦政府为筹集军费,1864年开征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10%。当时,纳税被视为最高尚的爱国举动。年收入400万美元的商界巨子斯图尔特纳税40万美元,“整个美国都为他感到骄傲”。
战争结束,美国首富威廉・阿斯特向最高法院起诉联邦政府,认为所得税违宪。1872年,执行了10年的所得税征收废止。
1895年,国会通过新法案,开征了一项针对个人和公司所得的税种。但美国最高法院坚持认为,税收应当根据各州人口比例,在各州间分配,否则国会无权设立个人所得税。5票对4票――最高法院废除个人所得税。首席大法官富勒对此裁决十分得意,终结了“一个世纪性错误”。
斯时,大量财富都掌握在洛克菲勒、卡内基、范德比尔特家族等工业巨头手中。美国社会对财富和权力把持在极少数人手中越来越感到不安,无论是共和党还是民主党内的进步人士,都想把权力从这些“强盗大亨”手中拿回,希望通过累进个人所得税“敲富人的竹杠”。
《个人所得税法》的最终制定,有赖于宪法第16修正案的通过,授予国会广泛的开征所得税的权力。最初的1913年《个人所得税法》,历经修改,越发繁琐复杂。“我完全无法弄清楚税款金额”,罗斯福总统致信国税局局长说,“对我来说这似乎是一个高深的数学问题,是否请国税局告诉我,究竟要缴多少税?”
鉴于此,1939年国会将全部税法条文汇编成《国内税收法典》。1994年,仅仅联邦所得税细则厚达6400多页。1913年后的百年间,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一度攀升到不可思议的94%。
上世纪八十年代,萨缪尔森和弗里德曼在《新闻周刊》笔战,两位泰斗为之纠缠的,可以归结成一个字――“税”。里根总统大力推行降税政策,1986年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削减为28%。2009年升为35%。
数据会说话:2000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统计显示,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29%。美国政府第一大税收来源,更是非个人所得税莫属,2007年高达45.3%。与此相成鲜明对照的是,同年企业所得税不过14.4%。
悠悠万事,唯此为大,美国政府念兹在兹。难怪经合组织中,唯有山姆大叔不问地理来源或收入性质,向居住在全球任何角落的本国公民和永久居民征税。
谁人不知,几十年间美国国债迭创新高。屋漏偏逢连夜雨,美国富豪争相利用海外金融账户逃税,在私人银行帮助下流入避税天堂,遍及“除南极洲外的其他大洲”。逃税少则数万,多则上亿,个人所得税每年损失千亿美元。是可忍孰不可忍!
“反肥猫法”:打击富人逃税利器
加之美国长期资本利得税率处于历史低位,仅为15%,巨富阶层所承担的实际税率低于普通人。巴菲特现身说法:“去年个人收入为4600万美元,在没有刻意避税的情况下,其中17.7%用于交纳所得税。而我的秘书去年收入为6万美元,其中30%交了所得税。占人口1%的富人所负担的税率比接待员,甚至清洁工都低。”
税收“劫贫济富”,漏洞如此巨大,长此以往,美国国势将伊于胡底?
美国早有强制纳税的打算,只是金融危机加速了“反肥猫法”实施。其实早在2005年2月,美国司法部逮捕了亿万富翁安德森。此人被控利用巴拿马及英属维京群岛的离岸公司,5年内赚了5亿美元,逃税2亿美元,堪称不折不扣的“逃税大王”。最终他被判入狱9年,2亿美元收归国库。
2009年美国政府祭出重拳,拿瑞士银行开刀,对其展开调查,要求公开美国富人账户,最终迫使瑞银以7.8亿美元的罚金,提交8000名美国客户的资料,换取美国政府免予起诉。
软硬兼施,美国国税局推出海外金融资产自愿申报计划,鼓励利用海外账户逃税者主动申报,补缴税款并缴纳较低罚金,以免除起诉和巨额罚款甚至可能坐牢的风险。效果不俗,同年15000人主动加入计划,补交税款和罚金22亿美元。美国民众一片叫好。
见民气可用,趁热打铁,次年国会通过“反肥猫法”。今年7月新法正式实施,动见观瞻。
2011年美国国税局出台法案实施细则,境内的外国金融机构――银行,保险公司,经纪人,经销商,对冲基金,证券化工具和私募股权基金,必须向其提供美国客户的账户信息,违者扣缴30% 的预提所得税。众所周知,几乎所有外资金融机构在美均有分支机构,可谓一网打尽。
所谓美国客户,定义包山包海:(1)美国公民(包括在海外定居的600万美国人);(2)绿卡持有人;(3)长时间居留美国满足“实质性居住测试”的非移民签证持有者。居住在美国境内,单身者有5万美元以上的海外金融资产;已婚者10万美元以上。居住在美国境外,单身者有20万美元以上;已婚者40万美元以上,必须申报。应申报而不申报,罚款1万美元;国税局发出通知后仍拒不申报,最高罚款5万美元。
规定申报的海外财产,包括海外银行账户存款,海外投资股票,债券,其他金融有价证券以及权益性资产等等,不包括实物资产。新法不对金融资产征税,只要求披露;个人收入部分必须报税。举例来说,美国公民A持有一家海外公司1亿元股份,公司2014年亏损,无需缴税。个人收入,如利息、分红,版税及增值等,依法纳税,否则处以40%应纳税额的罚款,严重的还会判刑。
美国政府不惜动用国家机器,将隐匿10万亿美元的全球各大“避税天堂”,一一打入另册。“让逃税者在海外无处隐瞒”的威慑力,迫使一干长期逍遥法外的“大老虎”,如芒刺在背,不得不就范。
美国,想说爱不容易。“反肥猫法”生效在即,部分美国富人选择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去年,放弃美国国籍和永久居民身份的人数创历史新高(2999人),比前年成长221%。
2012年,脸谱公司上市前,原籍巴西的创始人之一萨维林,宣布放弃美国国籍,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原因简单,他持有5310 万股约38.4 亿美元股票,上市后要交至少 6 亿税金。
这一举动,引发美国舆论轩然大波。“他选择新加坡这个不收资本利得税的国家居住,真巧。这一避税阴谋让人不可容忍。美国接纳了萨维林,给予他安全、教育,帮他变成亿万富翁,他却背叛了这个国家。”参议员舒默提交《放弃国籍者法案》,出于税务原因放弃美国国籍者,加倍征收“退出税”。
美国富人放弃国籍,绝不轻松。依据法律,首先得自证过去5年,一直照章纳税。漏税者补交8年的税款和利息,外加罚金――数额为8年当中最高账户余额的25%。特定主体还要为60万美元以上的未实现资产收益缴税。萨维林共缴纳3.65亿美元的“退出税”。放弃绿卡者,概莫能外。
“反肥猫法”的启示
“反肥猫法”刚推出时,曾被外界批评为美国的“霸王条款”,也是迄今为止美国法律域外管辖权,在税收征管领域最大范围的延伸。跳过外国政府,直接约束外国金融机构,岂有此理?
世易时移,规范账户、加强监管,毕竟是大势所趋。如今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与美国进行合作,分享信息,有助于防止偷税漏税,掌握移民动向,控制资金外逃,打击经济犯罪,实现双赢。以英国为首的九国率先与其签署协议,寻求实质性互惠;另有近百个国家正在洽谈之中。随着“反肥猫法”法案全球推广,居民海外账户信息将更为透明,避税天堂的好日子快要走到尽头。
去年“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美双方承诺尽最大努力在法定生效日前,就“反肥猫法”的实施达成协议。 “这意味着中国政府将在2014年7月1日前与美国签署政府间协议,或至少以备忘录形式承诺加入。”
且看今年1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正式施行,拥有海外金融资产和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必须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申报相关情况。3月,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张志勇表示,中国必须加强税收方面的国际合作,加入国际逃税信息的互换工作,打击跨境逃税。6月底,赶在法案生效前,中美草签协议。
依据协议,美方同样也要把在美中国公民账户信息提供给中方。随着美国倡导的多边国际监管体系的建立,中国可以与更多的国家共同交换和分享我国公民的海外账户信息,有利于及时全面地掌握中国公民海外资产的状况。这对于强化中国的税收管理,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加强反腐、反恐力度,监控海外移民情况都是有积极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