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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随笔

藏富于民:唐初“税负指数”不痛苦

    新世纪以来,中国的税负一直是政府和民众都相当关注的问题。税收自古就有,唐代初期的税收政策,倒是值得我们一看。

    唐高祖李渊明法规定,政府和政府官员不得与民争利

    政府该不该直接从事商业活动,一直都是古今中外政府和政策制定者必须面对的大问题。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前,盐、铁和酒等商品的生产和经营,一般都是民间私营。而汉武帝时期,国进民退的步伐加快,盐、铁、酒收归国营。汉武帝之后的历朝历代,政府对生活必需品到底是国家经营,还是民间经营,一直摇摆不定。

    唐初,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发出了坚定的声音。唐高祖李渊明法规定,政府和政府官员不得与民争利。与之相对应,政府全面退出一般生活品的生产和经营,放开手让民间来主导。于是这一时期,形成了较大一波“国退民进”的高潮。

    同时,商人的地位在唐太宗李世民时期,也得到了提高。本来,古代的商人地位较低,位于“士农工商”的最后。但是,李世民不拘一格,选拔一些商人担任政府的财政官员,使得商人和商业活动有了一个很好的氛围和环境。因为唐代的开放政策,妇女地位也显著提高,有很多女性也独立从事商业活动。《太平广记》记载,当时一位丈夫姓贾的妇女,在丈夫死后,继续做生意,收入蔚为可观,成为大商人。

    唐初,法律还规定女性拥有遗产继承权,这是中国历史的一大进步。女性获得财产继承权,使女性的公民权趋同于男性。如此,社会才会充满活力,经济和商业才会更加繁荣。

    政府在退出生产经营的同时,并未放弃政府管制的职能。《唐律》(可视为唐代的宪法)规定,为保证商业市场的正常秩序,政府要对价格实行规范和引导,并要在买卖双方发生价格纠纷时,第一时间作出判定。为防止多个商人对市场的联合垄断,各级政府要下大力进行打击和严惩。

    在“国退民进”的大环境下,唐初的政府开支是相当克制和谨慎的。我们都知道,国民财富是一个大蛋糕,民众切的多了,政府就吃的少了。唐初的制度本身就在客观上意味着政府分得的蛋糕较少。而且,唐太宗鉴于隋炀帝好大喜功、极度淫奢而亡国的历史教训,主观上要求政府减少支出。

    太宗贞观十年(公元636年),有一个大臣上奏,说首都的夏季天气酷热,湿气很重,建议给太宗修造一个避暑的夏宫。太宗听后,坚决反对。他认为,虽然自己的身体的确受不了夏季的湿热,但是并不能因此而搞特殊化。政府用的每一分钱,都来源于民众的税赋。建造夏宫,只会消耗国家的财富,从根本上说就是劳民伤财,消耗国民的财富。

    帝王如此,唐初的大臣更是简朴到令人惊讶的地步。如当时的户部尚书戴胄,因居所太过于简陋,死后都没有一个像样的地方来供人祭奠。唐太宗实在看不过去了,特命政府出钱,为戴胄造了一座宅邸。还有名臣魏征,宅邸内居然没有专门的客厅,还不如一般的中等收入者。

    君臣皆牢记财富来源于普通老百姓的理念。与之相对照的就是民间的富庶,据史料记载,当时,一位捡垃圾、收废品的普通劳动者和一位清除粪便的工人,都因善于经营,把产业规模化而成为百万富翁。

    唐初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低税率时代

    唐初,以户作为课税的对象,田税是其中最重要的税种。因为在古代,农业人口占人口的绝大部分,田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今天的个人所得税。只不过,今天的个人所得税是按月来征收,而唐初是按农作物生长的周期来征收,通常是一年。唐初,经过长年的战争,土地荒芜现象严重。唐高祖李渊实施了均田制,对无田的农民免费赠予田地。大体上,一户人家可以获得100亩土地。唐代的田税主要是实物税,税率约为2%。这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低税率时代,比起汉代“文景之治”时的税率“三十税一”还要低。

    一般说来,唐初100亩土地要缴纳的农产品实物税为200多斤米,一亩才2斤多米。而在唐代之前的隋代,100亩田地要缴纳的实物税一般最少为300斤米。在更早一点的北周,百亩的税收曾高达1000斤米以上。

    唐初,各地土地资源分布不均,并非都能够让所有农户获得100亩土地。故而,对于田地达不到100亩的农户,唐太宗李世民规定,如果一户的田地达不到法定的一半(50亩),就可以免除赋税。从某种意义上说,50亩便成了田税的起征点,就好比今天的个人所得税有一个3500元的起征点一样。

    上述这种2%的农产品实物税叫“租”,是普遍性的。在唐初,还有两种附加的田税:“庸”和“调”。“庸”是徭役,就是国民要为政府义务干活,以劳动力的形式来纳税。唐初,每个成年男子都要为政府免费干活20天。“调”是针对经济作物,如对丝绸、麻布进行征税。根据各地的物产不同,征收的物品有所不同,其实也是一种实物税。唐代经济作物的税率和隋代差不多。

    在隋代,徭役一般是30天,工匠则翻番,为60天,而唐代则减少为20天。不仅如此,唐代政府规定,如果干活超过5天,达到25天,则可以免除经济作物的赋税;如果超过10天,达到30天,则可以免除所有赋税。在这个基础上,唐初法律规定,服徭役的时间上限为50天,即便有较大的战事,农民服徭役的时间也不得超过50天。若国家太平,实在没有活让百姓去干,则可以纳实物税来进行替代。一般年份,为了使百姓安居乐业,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唐律》规定,服徭役的时间不得超过20天。如果超过20天,地方官吏将受到严厉惩处,严重的可判处死刑。

    按照现代财税理论,税收是为了进行国民财富再分配,减少贫富差距。唐高祖时期,政府把全国农户分为三等,根据农户的财力进行梯级田税征收,较为灵活和人性化,使得农户在灾荒、劳动力伤残或死亡等特殊情况下,能够少纳税,减少其经济负担。为了进一步达到减少贫富差距的目标,唐高祖李渊在原有的三等划分的基础上再次细分,把农户分为九等。这样,在农户土地产出和经济状况堪忧的情形之下,政府能够适当地调低对特殊农户的田税税率,甚至减免其田税。

    在田税政策上,唐初对外国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民还有优惠政策。对于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农户和牧民,也分为九等,最差的两等可以免除各种赋税。对于中国南方的少数民族,经济状况位于最差等级的农户,总体上说,每百亩纳税还不到100斤米。如果是那些远离汉人居住地、生产更为落后的少数民族,在税率上还有优惠政策,在已经减少的基础上再减半。

    因灾害而农业生产受到影响的农户,在田税减免上也有相应的规定。一般产量损失达到40%的,可免粮食税;损失60%的,可免粮食税和经济作物税;要是达到70%的,可免除所有税负。

    可见,在唐初,人们的税负痛苦指数是相当低的。至少,比起它之前的隋代和更早的北周,人们的纳税负担是大幅度降低了。

    唐太宗的主导思想就是把财富留在民间

    古代的商税,其实就是现代的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唐太宗李世民即位之初(公元626年),就下诏书规定,在整个中国北方严禁收缴流通税,并废除黄河流域各个口岸的关卡,使得国内货物得以快速、便利地流通,极大地加强了国内贸易的自由度。

    口岸税在中国古代是流转税最大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唐代初期的中国北方,把口岸税降为零,可想而知总体商税的税负,是相当低的。这在中外历史上都是极其罕见的。唐太宗的主导思想其实很简单,就是政府不与民争利,把财富都留在民间。零口岸税的政策极大地提高了国民进行投资和积累财富的热情。

    为了实现这项政策的效率最大化,防止官员、豪强等特殊群体通过各种资源优势进行商业活动,政府同时规定,五品以上的官员不得经商,违者重惩。可以想见,如果官员也经商,那么零口岸税的政策势必成为他们敛财的重要手段,并大肆与民争利,使好的税收政策变为坏的税收政策。禁止高级干部从事商业活动,其实就是把零口岸税的政策所带来的收益留在民间,并尽最大限度使高级干部认识到商业活动的主体应该是商人,而不是政府或政府官员。

    我们说的“结构性减税”,并非所有的税种都要减,而是要有针对性,该减的减,该增的增。唐代在大规模减税的基础上,也并非全都是减税或免税,而是有差异性地对待。譬如说流通税的税率,在北方很低,但是在南方,尤其是长江流域,却相对要高一些。一般说来,在南方,流转税主要是渡口通过税和商品交易税这两种。不过,其税率也不算高,譬如商品交易税才2%。

    从唐代开始,中国的政治中心虽然依旧在北方,但经济中心却开始南移,大批的物资要通过大运河从南方输送到北方,在南方征收的流转税高于北方,是南北经济条件不同和财富的差距所造成的。同时,这也体现了结构性减税的有减有增,而非绝对的减税或免税。根据财富和实际经济状况而差别化征税,正是现代财税理论的一个重要方面。

    后来,在武则天统治时期,因军事开支增加,有官员建议在首都附近地区重新征收口岸税和市场营业税,但当时的财税专家崔融却大力反对。崔融认为,这些税收就是对自由贸易的侵害,或者说是对商人利益的侵犯,同时也是政府与民争利。而民间贸易一旦受到影响,一些以此为业的商人就会铤而走险,暴力反抗政府,这样反而会增加政府的“维稳”开支。

    还有,因古代的技术条件有限,政府征税都是现场缴纳。这样,税官带着大小随从来到交易场所,会堵塞码头和市场的交通,妨碍正常的商业活动。最后,崔融还极具现代经济思想地认为,为了解决当前的财政困难,只在某一特定地区征税,而不是全国范围的普遍征税,对国家的长治久安危害甚大。

    武则天从善如流,采纳了崔融的意见。于是,在特定地区重新征收口岸税和市场营业税的计划,至此胎死腹中,使得唐代初期的商税得以继续保持一种极低税率的状态。

    除了对国内贸易保持低税率之外,唐初对外关税的税率,也相对很低。关税其实是流转税中的一个税种,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税负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唐太宗李世民一继位,就下诏开放国际贸易,不管是对北方的陆地过境贸易,还是对东南方的海运过境贸易,各地方政府都不得任意征税。以前禁止出口的物资,包括金银在内,也原则上要同国内贸易一样自由通行,允许出口。

    进口货物的税率,一般为10%,但若进口货物对国内贸易有较大冲击的,则税率调高为30%。纵观世界古代史,这样的关税水平也不算高。而且,唐太宗时期是公元七世纪初,当时的中国百姓就能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和享用世界各地丰富的物产。自由开放的国际贸易政策使得唐朝帝国成为全球性的大国,而首都长安也成为了世界之都,人们的眼界和观念都得到了极大的开拓。所谓的大唐气象,便是如此。 

作者简介:梁盼,首都经贸大学教授。 文章来源:《人民论坛》2012年第16期。 发布时间:201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