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访学散记之四:糟糕的课程表或者一流的教学?
对于NUJS的课程安排的频频变动,作为习惯了定时定点上课的我而言,实在是不能接受。不过,所幸,不只我一个人这么认为,两个德国的交流生也和我一样的态度,怎么能够说调课就调课,连提前通知都没!不过,印度学生倒是安之若素,要问他们这堂是什么课,他们就会告诉你:找班长去。倘班长事先得到通知,他会告诉你怎么回事。可是要不知道,他就只好告诉你,等等看,老师来了,自然也就知道上什么课了。我想,如此的原因大概有二:一方面或许也是无可奈何;另外一方面,这大概是本加尔人的做法。有一个学生,三四回告诉我,“半小时左右到宿舍找你”。害得我寸步不敢离去,结果等到他姗姗来时,往往已经过了四五个小时。虽然自己未免也有些恼火――但只好“既来之,则安之”――故而,之后尽管他还说再来拜访,但在这期间的三四个小时里面,我该上哪还上哪去――我相信,这期间绝无他出现的可能性的。另外,这种习惯似乎也体现在他们的作息上:这里的学生宿舍,晚上1点开始点唱――我的宿舍的窗玻璃经常被震得连连作响――早上睡到9:00才起来,毕竟9:30才上课。――有一回,一个学生问我,在中国是否也如此?我告诉他,我们有一般的公共道德约束,所以基本上没人敢这么做;倘有人敢这么做,也不妨叫警察来。他瞪大眼睛,怎么会这样,这是我个人的自由啊!孰不知道自由也是在一定规则约束之下,即使有自由,也并无半夜高歌而扰人清梦的自由。
另外,正如此前所说,这个学校并没有很多的教授,但学生所受到的却是一流的教育。一方面,因为学校没有冗员,所以往往需要外聘短期的教员,而由于M. P. Singh教授的人脉甚广,所以,他经常邀请自己在学界的好友来讲学,这里面既有本国的,也有外国的,而且多数是国内外一流的教授。以行政法为例,前年好像就是由M. P. Jain教授主讲,该教授是德里大学法学院的,是印度国内宪法学和行政法的通才。他1945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德里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47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同年并任教于该校,1946年为该校讲师,1954年获得美国耶鲁大学法律学博士学位(JSD),1963年任印度法研究生主任(Indian Law Institute),1965年起任Benaras印度大学法学教授;1972年出任德里大学法学教授。其著有两卷本的Indian Constitutional Law,该书2003年5版5刷;并著有Principles of Administrative Law, 5版9刷。去年则是由另外一名著名的行政法教授在这里主讲的。宪法的,像Upendra Baxi教授、S. P. Sathe教授、P .N. Singh教授也曾在这里短期任教。
至于国外的,既有澳大利亚大学的教授、德国弗莱堡大学的以及其他一些学校的教授,也有新加坡一些知名大学的教授;同时,该校的一些年青的老师也在国外的大学任教,如我认识的一个便在香港大学任教,这大概也能在很大程度上丰富这里的学生的知识面。
这里的几个外来的年青老师,对于学生的评价是,他们中有些很用功,而且已经逐渐形成了一种学术氛围――而这恰恰乃是国内所缺少的,我很少在那些地方,见过国内的学生在课后讨论课堂内的东西,而这里的大一大二的学生在闲谈当中,已经是最高法院怎么说、高等法院怎么说,宪法条文怎么说、民事程序法是怎么回事,逻辑上应该是怎么回事,其范围牵涉之广,令我叹然。――我自己说是来研究印度宪法,可是,相对而言,我在某些方面的了解无疑是十分浅薄的,对于此,无须回避。在我自己给导师,
柳建龙于加尔各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