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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随笔

《中外法学》《清华法学》2013年主编致辞

【中国宪政网编辑按】当前法学研究的评价机制可谓进入了一个“数目字管理”的时代,这种评价机制的优势在于相对客观,而不足之处则是容易助长法学研究功利化。2013年新年伊始,《中外法学》主编 梁根林 教授与《清华法学》主编 林来梵 教授不约而同地在主编致辞中提及了学术成果的数字化考核机制,并皆以学术“GDP”之名冠之。两篇致辞相互呼应,在此一并贴出,以飨读者。  

对学术GDP崇拜说再见

梁根林

随着201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即GDP超越日本跃居世界第二并且据信即将超越美国坐上世界头把交椅,我国学术界包括法学界的学术GDP豪情空前焕发,学术GDP崇拜蔚然成风。虽然没有权威数据可资比较,我国学术GDP总量已经名列世界前茅当属无可争议,未来学术GDP先于经济GDP跃居世界第一应该不是梦!

不可否认,学术GDP标志着学术研究的产量与规模,凝聚着学者的智慧与心血,是评价一个国家、部门、地区、单位乃至学者个人整体学术实力的重要指标。但是,单纯追求数量、产量与规模,忽视质量、贡献与创新的学术GDP崇拜,则必然催生学术泡沫,滋生学术腐败,毒化学术风气,于严肃的学术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君不见,在学术GDP崇拜的当下,学术成果特别是发表在核心期刊论文的数量俨然已经成为我们评价学者学术影响、实力与成就的唯一指标。受职称晋升、业绩考核、毕业求职、项目申请、奖项申报、头衔竞逐等功名利禄的驱使,部分学者一味追求学术论文数量的多多益善,有的为了能够立足学术江湖或者巩固江湖地位,不惜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东拼西凑,粗制滥造,甚至剽窃抄袭,突破学术伦理底线。

《中外法学》作为北京大学主办的法学核心期刊,始终坚持“恪守学术”的办刊理念与“注重法理”的用稿标准,提倡法理研究的部门法化、部门法研究的体系化、中国问题的法理化以及全球问题的中国化。在当今学术语境下,编辑部全体同仁包括北京大学法学院全体同事,深感有责任利用《中外法学》这一展示北大学术风格、品味与追求的学术平台,为破除学术GDP崇拜、端正学术研究风气、严肃学术规范纪律、引领学术发展方向、完善学术评价标准作出自己的贡献。因此,经过半年多的集体酝酿,我们决定在2013年连续推出名为“学术论文、学科发展与学术评价”的专栏,对20102011年两年间包括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法史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诉法学、民诉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与国际法学在内的主要二级法学学科的学术研究状况、学术推进与贡献以及学科发展中的问题与不足等进行主观叙说与同行评价。根据我们的规划,《中外法学》将每隔两年进行一次这样的主观叙说与同行评价,以此作为现有的以数量与数据等客观标准为依据的各种学术评价体系的一种补充。

每个学科评价报告评价的对象限于过去两年各该学科领域正式发表的期刊论文,包括但不限于法学核心期刊论文,也不限于法学专业期刊论文,但不包括以书代刊的连续出版物或论文集刊载的论文。学科评价报告体例、格式不设统一要求,主要内容为对学科论文发表状况的简要描述、过去两年学术论文的主要学术推进与学术贡献、学术论文反映的学科研究不足与反思等。操作上,每个学科评价报告均由本刊编辑部相关学科责任编辑领衔,成立学科评价小组,撰写学科评价报告,报告完成后邀请学科同行进行审议,最后编辑部集体会审定稿。因此,所有学科评价报告的文责由本刊编辑部集体承担。

推出“学术论文、学科发展与学术评价”这一专栏,只是我们履行期刊学术责任、推进学术评价体系建设的一个初步尝试,瑕疵、不足、主观偏颇在所难免,诚望学界同仁批评指正。

新年伊始,彻底告别学术GDP崇拜,关注真实的中国问题,实现真正的学术创新,中国法学的美好未来才可能不是梦!

                                      《中外法学》主编 梁根林教授

                                                2013年元旦

挥别学术浮躁的阴霾

林来梵

伴随着2012年“末日危机”在心理上的消弭,新的一年确定性地到来了,我们也随之确定性地接续了在这样一个时代里的生活。

对于吾侪学人而言,当今中国可能还处于学术信誉意识尚未普遍觉醒、学术共同体内部学术评价机制亦未完全确立的时代,更那堪,我们所寄身的学术界也具有传统“熟人社会”的属性与结构,通行的是“同行不批评、沉默是黄金”的学术规则。正因如此,通过具有可辨析性的论文发表数量来对特定或不特定的学者或科研机构的学术贡献乃至学术能力进行学术上的考评,便获得了一种天然的正当性。在此情势之下,学术期刊更被赋予了部分的学术评价权力,而为了避免该种权力的滥用,又似乎有必要通过办刊单位的级别等外在因素来确定刊物本身的地位,或通过未成熟的评选程序决断性地圈定所谓的“核心期刊”乃至“权威期刊”的范围,最终在学术期刊界形成了某种与体制具有同构性的、中央集权式的纵向权力结构。于是乎,在这个出版自由之保障仍有待大力提高、但刊物数量却颇为惊人的国度,便有了“百花不放、百家不鸣”的中心主义格局,其内中的演化逻辑自然也不难理解。正是在这种学术体制之下,近年以来,学术界开始出现了单纯重视学术论文发表数量的学术评价倾向,重科研而轻教学、重论文而轻专著、重刊物等级而轻论文内容、重发表数量而轻学术质量、重学术产出而轻学术贡献的学术畸态,亦有所隐现。学术成果数量固然在很大意义上凝聚了学术研究主体的智慧与心血,但这种将学术成果GDP化的做法,名为促进“学术产出”,实则侵蚀学术根基;表面上可收取学术成果数量肥大化之功效,实则可能违背学术人才和经典作品的自然生长规律,实乃一种学术浮躁之阴霾。

有鉴于此,追求纯正的学术理想,尤其是显现学术论文积累智识、探索真理、交流思想的本来功能,形成鼓励厚积薄发、以质取胜的学术风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将成为中国法学走向成熟的道路上不得不面对的艰巨课题。在此过程中,我们坚信:虽一时缺失符合学术发展规律的、科学有效且具有社会公信力的学术共同体内部学术评价机制,亦不必令我们过度悲伤,甚至到了绝望的地步。诚如德国历史上著名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所言:“即使我知道整个世界明天将要毁灭,我今天仍然要种下我的葡萄树”。此种直面不确定未来的乐观主义精神,恰恰是当今中国学界最为可取的心理态度。而面对并不完美的现实,怨天尤人、愤世嫉俗并不足称道,放弃梦想、自甘堕落更非所宜。因为对于我们学人而言,言说本身便是行动,便是本体,便是希望。

抱持一份对学术的真诚与敬畏,《清华法学》自问世以来,一直以谦卑的态度秉持高贵的学术理想,并形成了如下的自觉,即坚守一块圣洁的学术园地,致力于不懈的学术耕耘,为中国法学事业作出我们应有的奉献,其中包括努力刊载反映我国法学研究的学科前沿问题,同时亦重视在法学内部各学科乃至整个法学学科中涉及重大主题、具有重大价值、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我们自知自身劳作的艰辛,亦深知自己工作的意义,并决计身体力行,推崇精品之作,鼓励厚积薄发的理论研究,愿与法学同仁一道力戒急功近利的不良风气,挥别学术浮躁的阴霾。

2013 1 10 的清晨,沐浴着冬日的第一缕阳光,我们在此庄严地种下了新年里的第一株“葡萄树”,并祈望中国法学拥有一片美好的蓝天!

《清华法学》2013年第1期卷首主编致辞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