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在奥运赛场上胜败输赢乃常事,在其他项目上也不乏一些年轻选手失败甚至惨败的例子,可我们为何对周俊的失利如此痛心和关注?概因中国女举整体实力强大,在奥运赛场上向来是十拿九稳,夺金成功率极高;概因小将周俊并非最合适、最有把握的人选,还有不少更具经验和实力的选手可供选择;概因国内奥运参赛队员选拔过程中若隐若现的平衡地方体育利益的潜规则。
“奥运与全运”挂钩策略让各地体育部门对本地运动员奥运参赛资格的获得极为重视,因为只有本地运动员参赛才有可能为本地带来体育利益。由于女举奥运夺金概率高,参赛基本等于夺冠――在周俊之前的13名选手一共获得12金1银,因而,一些举重发达地区对于奥运参赛名额的争夺更为激烈,这种争夺给了国家体育部门很大压力。有媒体报道,国家体育部门为了平衡地方利益,在女举奥运选拔时实行“一省最多一名队员”的平均分配(
平衡的地方利益举不起奥运精神。更快更高更强是奥林匹克的精神,按照这一精神,各国应该以国家为单位、以令人信服的公开透明方式选拔实力最强的选手参赛,这种选拔是不应受到国内的地域限制的,也不应受实力之外的其他因素干扰,即一个省的队员实力强,可以有多人参赛,而一个省的队员实力弱,可以没有人参赛。如果国家在选拔奥运参赛队员时受地方利益的影响,甚至无奈地服从地方利益,为了平衡地方利益而放弃最优选择,那么,将亵渎体育竞争的公平公正,违背奥运精神。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2012年8月1日版。 发布时间:2012/8/1